第B1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36,312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D,根据激励计划,当期不可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10,550股。张旺等9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1,027,649股。刘正才等1,64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637,520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74,412,031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9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1,027,649股;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1,746,862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637,520股;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174,412,031股。公司本次注销期权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1,027,649股;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746,862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637,520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174,412,031股。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2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视讯”)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科技”)是北京视讯全资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LGE”)是京东方智慧终端TV整机业务的重要战略客户。LGE北美项目合作中,视讯科技签订《OEM&ODM 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销售协议》”)以及《Materials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以下简称“《采购协议》”)两份协议,并提供了《采购协议》担保函。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销售协议》已于2025年1月30号到期,双方拟继续深化合作,故需续签《销售协议》,续签合同中拟维持原担保条款及担保金额2.61亿美元;针对《采购协议》,双方拟继续深化合作,延长《采购协议》有效期并沿用已出具的担保函(有效至续期后《采购协议》项下应付款项全部付清为止),担保金额3,900万美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2-8号集成中心2702-03室
  3、法定代表人:刘文瑞
  4、注册资本:2,022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1日
  6、主营业务:电视机及智慧终端等相关电子产品制造、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视讯100%股权,北京视讯持有视讯科技100%股权。
  8、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
  注: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针对视讯科技与LGE续签的《销售协议》,北京视讯为视讯科技提供保证,如视讯科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订单、开发进度保证、材料使用、产品交付、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保证等义务,LGE有权要求北京视讯履行担保责任。
  (1)保证人:北京视讯
  (2)被担保人:视讯科技
  (3)担保金额:成本、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累计不超过2.61亿美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销售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三年到期仍有订单未执行完毕,也延至订单履行完毕)。
  (6)反担保情况及形式:视讯科技为北京视讯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向北京视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针对视讯科技与LGE续期的《采购协议》,北京视讯为视讯科技提供担保,形式为沿用北京视讯与视讯科技向 LGE 出具的连带保证担保函。如视讯科技未履行《采购协议》项下订单的付款义务,LGE 有权要求北京视讯履行担保责任。
  (1)保证人:北京视讯
  (2)被担保人:视讯科技
  (3)担保金额:不超过3,900万美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2028年1月30日(到期仍有订单未执行完毕,延至订单履行完毕)
  (6)反担保情况及形式:视讯科技为北京视讯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向北京视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董事会意见
  视讯科技与LGE双方拟继续深化合作,故需续签《销售协议》及续期《采购协议》,并维持担保内容,助力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公司“屏之物联”发展战略要求,推动智慧终端业务发展。自2017年以来,公司与LGE开展多年TV整机制造业务,有成熟对应团队及经验,有能力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责任与义务,担保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同时,视讯科技为北京视讯100%控股,视讯科技为北京视讯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针对视讯科技与LGE签署的《Materials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的担保函;
  3、《Materials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
  4、《Materials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补充协议(草案);
  5、《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草案);
  6、《反担保保证函》(草案)。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2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及用途: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1元/股。
  4、拟回购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5%;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8、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减资,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6.1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5%;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20亿元的,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15亿元的情况下,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4,299.78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742.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329.3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2.43%,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23亿元。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20亿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4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0%。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2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陈炎顺先生,提议时间为2025年4月7日。公司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届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四、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有关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十六、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8,882,90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00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6,000万股,不超过28,0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0.42%-0.74%,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A 股数量为228,882,9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7,645,016,203股)的比例约为0.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维护公司价值。
  四、本次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228,882,900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3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5月15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1、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5、提案8、提案9、提案10、提案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1的子提案需逐项审议表决;提案7、提案8、提案9、提案10、提案11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5月16日、5月19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1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取得了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郭川先生、张新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4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5年度事业计划以及“创新变革、赋能增效、增收增盈、高质发展”的工作方针,实现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2025年公司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方面
  显示器件:积极发挥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助推产业高质发展。LCD方面,聚焦产品结构优化,加速建立创新应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化超大尺寸、超高刷新率等高端产品布局;OLED方面,强化技术创新突破,加速LTPO、Tandem等技术量产应用,做好业务基本盘的同时,不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新应用市场开拓,引领新型显示应用生态。
  物联网创新:聚焦软硬融合、系统设计整合能力。打造AI赋能的数字化场景解决方案,深度融合多模态AI交互与大模型技术,助力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同时持续拓展战略客户合作,加强与生态伙伴的协同创新,深耕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打造标杆项目和核心产品,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业务规模增长。
  传感:深度聚焦于FPXD、智慧视窗、MEMS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核心业务方向,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服务品质,积极拓展玻璃基封装载板等新兴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解决方案。未来将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与市场导向,引领行业发展新潮流。
  MLED:致力于成为MLED显示技术领导者,产业发展领航者。持续加强上下游资源协同与整合,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市场,加快业务布局。
  智慧医工:持续深化“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工产品为牵引、数字医院为支撑的服务闭环体系建设”,强化核心能力,加速业务布局,构建数字医院高质量发展范式。
  “N”:依托“1+4”能力布局,触达需求端与市场侧,持续深耕优势赛道并加速规模化应用场景落地。同时,强化前沿技术孵化,推动核心能力的快速成长与新兴应用市场的深度开拓,助力公司迈入高质量、高速度增长的新纪元。
  “生态链”:秉持“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的原则,充分整合关键产业资源,持续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携手构筑共享共赢的发展生态。
  2. 数字化变革方面
  以构建“一个、数字化、可视的京东方”为目标,精准、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系列举措,打造智能决策中枢。同时,强化AI技术对制造、产品、运营的赋能,推进AI大模型与企业实际业务的深度融合,助力企业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3. 可持续发展方面
  充分响应国家“3060双碳”战略,制定可行的碳达峰目标及实施路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致力于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同时,通过源头脱碳、过程脱碳、末端负碳、智慧管碳等举措,持续强化多源头高效综合利用、供配用储综合调度以及数字化管理能力,加快构建零碳综合能源服务体系,助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4. 坚持“三化”方面
  坚持“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市场化方面,以市场与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此外,不断完善市场化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内部管理决策效率;国际化方面,放眼全球产业与市场,进一步优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与此同时,时刻保持对国际政经环境的敏锐洞察与前瞻性研判,推动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稳健发展;专业化方面,不断强化技术内功,提升人才专业素养,并持续优化后台组织管控与服务水平,确保业务合规开展与高质量运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向公司了解,公司以2024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5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副董事长高文宝先生,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新增借款额度(包括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形式的银行借款、委托借款等)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授权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BOE)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放弃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由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公司和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持股33.33%。现因电控产投业务发展需求,拟由北京电控及北方华创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创新”)向其增资8亿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拟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电控产投的股比为21.5435%。
  因本次增资方北京电控及华创创新均为京东方的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冯强先生、副董事长高文宝先生、董事王锡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减资,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拟以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6.11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5%;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20亿元的,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止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15亿元的情况下,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2,000万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6.1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4,000万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人民币4,299.78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742.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329.3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2.43%,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3.23亿元。
  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20亿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4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0%。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2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届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有关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公司亦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购股份的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十)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每次决定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如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原因,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3名激励对象共计2,252,839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王贺等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599,477股;10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653,362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52,83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349-0.03=2.319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19元/股。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52,839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599,477股;10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653,362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2,252,839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原因,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99,477股;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653,362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2,252,839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5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监事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宋立功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定期报告书面审核意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24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2025年度事业计划以及“创新变革、赋能增效、增收增盈、高质发展”的工作方针,实现公司经营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2025年公司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方面
  显示器件:积极发挥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助推产业高质发展。LCD方面,聚焦产品结构优化,加速建立创新应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化超大尺寸、超高刷新率等高端产品布局;OLED方面,强化技术创新突破,加速LTPO、Tandem等技术量产应用,做好业务基本盘的同时,不断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加快新应用市场开拓,引领新型显示应用生态。
  物联网创新:聚焦软硬融合、系统设计整合能力。打造AI赋能的数字化场景解决方案,深度融合多模态AI交互与大模型技术,助力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同时持续拓展战略客户合作,加强与生态伙伴的协同创新,深耕物联网细分应用场景,打造标杆项目和核心产品,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加速业务规模增长。
  传感:深度聚焦于FPXD、智慧视窗、MEMS传感器、工业传感器等核心业务方向,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与服务品质,积极拓展玻璃基封装载板等新兴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解决方案。未来将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与市场导向,引领行业发展新潮流。
  MLED:致力于成为MLED显示技术领导者,产业发展领航者。持续加强上下游资源协同与整合,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拓展应用市场,加快业务布局。
  智慧医工:持续深化“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医工产品为牵引、数字医院为支撑的服务闭环体系建设”,强化核心能力,加速业务布局,构建数字医院高质量发展范式。
  “N”:依托“1+4”能力布局,触达需求端与市场侧,持续深耕优势赛道并加速规模化应用场景落地。同时,强化前沿技术孵化,推动核心能力的快速成长与新兴应用市场的深度开拓,助力公司迈入高质量、高速度增长的新纪元。
  “生态链”:秉持“深度合作、协同开发、价值共创”的原则,充分整合关键产业资源,持续提升整体价值创造能力,携手构筑共享共赢的发展生态。
  2. 数字化变革方面
  以构建“一个、数字化、可视的京东方”为目标,精准、深入推进数字化变革系列举措,打造智能决策中枢。同时,强化AI技术对制造、产品、运营的赋能,推进AI大模型与企业实际业务的深度融合,助力企业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3. 可持续发展方面
  充分响应国家“3060双碳”战略,制定可行的碳达峰目标及实施路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致力于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同时,通过源头脱碳、过程脱碳、末端负碳、智慧管碳等举措,持续强化多源头高效综合利用、供配用储综合调度以及数字化管理能力,加快构建零碳综合能源服务体系,助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4. 坚持“三化”方面
  坚持“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市场化方面,以市场与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此外,不断完善市场化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提升内部管理决策效率;国际化方面,放眼全球产业与市场,进一步优化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与此同时,时刻保持对国际政经环境的敏锐洞察与前瞻性研判,推动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稳健发展;专业化方面,不断强化技术内功,提升人才专业素养,并持续优化后台组织管控与服务水平,确保业务合规开展与高质量运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审议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3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维护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聚焦主业、高质发展”
  京东方始终专注于为信息交互与人类健康提供智能化端口产品及专业服务,依托在半导体显示与物联网产业的多年深耕,前瞻性地提出了适配公司物联网转型发展的“屏之物联”战略,并搭建了“1+4+N+生态链”的业务发展架构。其中,“1”即半导体显示业务,公司将持续巩固领先地位,保障其稳居全球行业前列;“4”所代表的高潜赛道业务目前已涌现众多物联网转型成果,未来将注重打造核心竞争力,助推经营质量不断提升;“N”则指向多元化细分场景业务,公司将持续探索优势赛道,稳步开展布局,打造出一批“专精特新”的行业典范。
  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屏之物联”战略为指引,以“1+4+N+生态链”业务发展架构为基础,基于多年积累的核心能力与优质资源,开展业务多元化布局,持续夯实半导体显示主业的领先地位,加速创新业务升维,推动资源最大化复用与业务高质增长,为股东们提供良好回报。
  二、坚持“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
  公司始终保持对技术的尊重与对创新的坚持,每年将营收的7%左右投入研发,其中营收的1.5%用于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已成为全球半导体显示领域研发投入的佼佼者,为铸就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持续强化高质量专利布局,目前累计自主专利申请超10万件。公司年度新增专利申请超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超90%,海外专利超33%,覆盖美、欧、日、韩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及柔性OLED、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个领域,连续7年进入IFI美国专利授权排行榜全球TOP 20。同时,为确保技术实力始终保持领先,公司已全面构建适配物联网转型的“屏之物联”技术架构,涵盖器件层、终端层、平台层与应用层。通过软硬件融合的系统化技术创新,为公司“器件-终端-场景”的价值延伸提供关键支撑。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打造半导体显示、物联网创新以及传感器件三大技术策源地,携手合作伙伴攻克关键技术,加快物联网转型步伐。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确保关键领域的资源投入,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持续攻坚核心技术,全力推动技术竞争力稳步跃升。
  三、秉持“合规高质公司治理”
  公司为完善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新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健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持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独立董事实地调研参观、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培训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
  公司将在未来继续秉持“诚信、规范、透明、负责”的理念,规范自身,持续提高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回馈广大投资者,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践行“透明高效信息披露”
  截至2024年,公司已连续9个考评年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已连续15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提升了信息披露透明度。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助力“与投资者共生共赢”
  公司坚持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多年来的支持,履行上市公司义务。
  2024年内,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约11.3亿元,占合并报表当年归母净利润的44.34%;同时,公司实施近10亿元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
  2024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18.7亿元,占合并报表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5%。
  与此同时,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公司持续坚持以主动、专业、多元化的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相关工作。在服务机构投资者方面,公司通过机构投资者调研、券商策略会、机构反路演、举办投资者日(2024 BOE Investor Day)等方式,让公司始终与市场保持紧密联系;在服务中小投资者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股东大会、业绩网上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IR邮箱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积极的互动交流,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并为其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