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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3,565.1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3,565.10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了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对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专项报告已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6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增加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一智造”)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实缴出资,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提供募集资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化软件,对项目生产运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公司在保持“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在原子类别“设备购置及安装”中增加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金额200.00万元,并相应调减“建筑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单位:万元 ■ (2)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①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 ②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快速转型发展的交汇期,装配式模块化作为高科技洁净厂房建设的一种技术革新方案,顺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以期解决传统建设模式下存在的易受现场作业条件影响、建设周期长、实施协调复杂、成本控制难、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周边环境影响等痛点,实现更快的项目交付、更低的项目实施风险、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更智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公司实现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 作为一种新型的洁净厂房建设解决方案,装配式模块化在推广过程中,下游市场和客户对装配式模块化的技术认知度和产品接受度有待进一步培育。装配式模块化无论在下游市场运用推广,还是在产品的持续创新研发与更新迭代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 公司结合国内外市场现状和未来需求走势,认为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集中进行大规模扩产可能导致产能出现闲置,公司将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按需分批分期逐步投入,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4月。 4、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501013602208883)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余额502,161.78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之“(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柏诚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禾昌聚合(8320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通源环境(68867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星源卓镁(301398.SZ)、安凯客车(000868.SZ)、艾可蓝(30081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栾艳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容诚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容诚确定2025年度最终的审计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容诚在2024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合理安排审计队伍,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审计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公司认可容诚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并对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时结合竞争性选聘评审结果,同意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该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前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进一步行动方案公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推动稳健发展 公司作为高科技产业洁净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高价值服务商,具备实施洁净室系统集成完整的产业链能力,为客户提供包括工业洁净室和生物洁净室的项目咨询、设计、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系统调试及验证、二次配管配线、运行维护等一系列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深耕洁净室行业30年,长期精进积累,已成长为我国洁净室行业头部企业之一。 202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始终聚焦主业,坚持下游多产业综合布局的经营策略,抓住市场机遇,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积极承接半导体及泛半导体、新型显示产业项目,也守住了生命科学、食品药品大健康产业的基本盘。同时,公司对内大力推进管理创新、体系创新,提质增效,优化成本费用管控,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不断改善公司经营质量,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 2024年,公司承接了成都京东方第8.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洁净包及工艺管线(P2标段)、合肥某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二次配、上海某集成电路生产线公用动力系统、济南某先进材料智造港项目(一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重庆某半导体8英寸碳化硅项目洁净包、武汉某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项目洁净包等大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这一年,公司为众多先进制程的半导体、新型显示以及医药、生命科学项目,解决了诸多交付难题;面对很多复杂而艰巨的项目,公司项目团队攻坚克难,为项目的顺利通线或投产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收获满满口碑的同时,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再次彰显。 从经营数据来看,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海外业务拓展成效显著,公司新增合同额、营业收入等指标均实现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健。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足。 2025年,公司将持续聚焦做强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继续聚焦主航道,坚持以生产经营的稳步增长为目标,做大做强现有专业核心业务,服务好产业客户,同时加强公司运行风险的有效控制,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二是注重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质增效,降本节支,提升组织运行效率,改善公司整体净利率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以市场体系发展为导向,牵动公司洁净系统集成服务板块、制造板块、设计板块等各业务板块高效协同发展,形成市场整体作战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服务客户的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行业和市场影响力。四是加快募投项目推进,加大模块化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投入,大力发展模块化预制、功能性模块化产品及配套业务,助力公司逐步实现洁净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五是积极发展公司整体设计能力,打造强有力的设计板块,提高不同业务场景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实施能力。六是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大力发展海外业务。七是继续围绕“敏捷组织”理念展开行动,不断优化公司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加速公司数字化转型步伐,促使公司运行更高效、业务发展更贴近客户。八是加大管理人才引进和储备,始终将关键人才与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以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引领满足业务增长的管理需求。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股东回报 公司积极回应股东诉求,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2023年4月上市以来,公司连续2年均有实施现金分红,其中,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2024年半年度也进行了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217,127,423.60元(含税)。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527,216,860股(不含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57,600股限制性股票),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54,697.60元(含税)。叠加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1,639,923.6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5,994,621.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65%,同比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1.28%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自2023年4月上市以来的现金分红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图: ■ 注1: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为现金分红总金额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注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现金分红比例包括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数计算为准。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重视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与持续的技术开发,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成果,累计获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工法百余项。2024年,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方向,加强自主创新,对装配式模块化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逐步实现一体化设计、系统节能设计、模块化洁净室结构、净化及工艺设备集成、智慧控制、GMP验证等一系列技术运用的标准化,为客户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公司围绕行业及客户需求开发的预制模块化产品、功能性模块化产品以及模块化配套净化产品,正在小批量稳步走向市场。 2025年,公司坚持以创新作为实现战略目标的力量之源,不断挖掘产业领域客户痛点,围绕客户需求开展创新,并以此寻求更优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围绕主业,加大模块化等创新业务的研发投入,不断取得创新运用成果。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动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交流机制。公司构建了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交所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及邮箱、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等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和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内容及展现形式,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充分披露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为了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公司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采取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片等形式简洁明了地展示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和发展亮点。公司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独立董事均有出席,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积极回答投资者提问。公司积极组织投资者调研接待,参加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邮件以及上交所上证e互动提问,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来电并友好清晰进行充分沟通,通过多渠道主动传播公司内在投资价值。公司积极践行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已搭建自上而下、权责清晰的ESG管理架构,并于2025年4月22日首次主动发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向各利益相关方展现公司在经营中对于可持续发展议题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方法、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回应市场相关方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品牌形象。一是在合规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力求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采取一图读懂、图表、图片、视频等多种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便于投资者信息获取以及判断决策。二是继续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通过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让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三是积极参加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组织调研接待,强化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的沟通交流和沟通实效。四是积极践行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正面影响。 五、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 2024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增补1位独立董事、2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8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增至3名,同时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2024年6月,公司顺利完成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根据最新的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更新,同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并颁布实施。 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一是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最新形势,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配套制度、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有效执行。二是持续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三是努力抓好公司治理风险防范,推进合规管理体系与审计监督、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的有效衔接,提高公司合规治理水平。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能力建设和责任担当,提升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另外,公司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个人综合考评相结合,激发管理层积极性,强化其履职担当,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024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参加了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上市公司协会、无锡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暨监管工作培训、上市公司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的专题培训、可持续发展报告(ESG)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上市公司高管2024年监管政策专题培训等多场培训;邀请保荐代表人开展持续督导培训、律师事务所开展新《公司法》培训、无锡滨湖区检察院开展反商业贿赂及反腐败专题培训。通过各类专业培训与政策学习,全面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另外,公司定期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发送董监高学习,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切实提升“关键少数”规范运作意识。 2024年,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锚定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盈利能力等与投资者利益紧密相关的指标,在公司层面设定了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业绩考核指标,在个人层面也设定了绩效考核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组织参加各类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优化高管薪酬政策和方案,科学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聚焦做强主业,着力推动稳健发展,加强技术创新,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真诚的沟通交流,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3名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在参考同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政策、公司业绩、并结合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工作表现,对其综合考评后拟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过建廷先生、董事沈进焕先生、吕光帅先生、张纪勇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是在参考同行业企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薪酬政策、公司业绩、并结合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工作表现,对其综合考评后拟定。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259,296.51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07,758,722.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48,025,390.55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527,216,860股(不含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57,600股限制性股票),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54,697.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1,639,923.60元)总额115,994,621.2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盈利,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3、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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