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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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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主要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包括PCB铜箔和锂电池铜箔。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拥有电子铜箔产品总产能为8万吨/年,其中,PCB铜箔产能3.5万吨/年,锂电池铜箔产能4.5万吨/年。
  公司生产的PCB铜箔产品主要有:高温高延伸铜箔(HTE箔)、反转处理铜箔(RTF箔)、高TG无卤板材铜箔(HTE-W箔)和极低轮廓铜箔(HVLP箔)等,主要产品规格有12μm、15μm、18μm、28μm、35μm、50μm、70μm、105μm、210μm等,最大幅宽为1,295mm。其中,HTE-W箔具有良好的高温抗拉、延伸性能,更强的剥离强度及耐热性能,主要应用于覆铜板中的高玻璃化温度板材;RTF铜箔和HVLP铜箔系高性能电子电路中的高频高速基板用铜箔,应用于高频高速材料和较大电流薄型板材等,是近年来公司推出的高端PCB铜箔产品,目前已向下游客户批量供货。 公司生产的锂电池铜箔产品主要为动力电池用锂电池铜箔、数码电子产品用锂电池铜箔、储能用锂电池铜箔,最终应用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3C数码产品、储能系统等领域。公司生产的锂电池铜箔主要产品规格有4.5μm 、6μm、7μm、8μm等。
  公司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材料 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理事长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地方“双百企业”被评为最高“标杆”等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 “高性能电子铜箔技术中心项目”、“铜陵铜冠年产1万吨电子铜箔项目”、“铜冠铜箔年产1.5万吨电子铜箔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6月。
  2、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和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等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2)内部机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分工合作,各行其责,形成了有效的分层级管理机制。
  (3)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综合部对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重要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予以规范和遵循;制订了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公司重视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组织具体培训活动,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培养员工全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4)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护股东权益、关爱员工、回馈社会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公司一直致力于改善员工办公和生活条件,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重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
  (5)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6)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程序,经营过程中关注内、外部风险事件的识别,紧跟国际形势、行业形势以及法规环境的变化,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对影响企业层面和所有重要业务流程层面的日常事件或行为进行预测、识别和反应,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公司定期组织研讨,全面评估风险可能对公司运营带来的影响力,制定并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保障公司整体运行平稳、实现风险可控的管理目标。
  3.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提升,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稳定的运转,及时防范各类风险。
  (1)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计划、采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订单、供应商准入及评价、采购价格确定、采购验收、对账及入账、采购付款、退换货管理、采购后评估等相关管理内容。
  (2)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销售计划、客户开发、客户信用管理、销售价格管理、样品管理、销售合同、订单、产品发货、销售退回、收入确认、对账、销售费用、销售收款、售后服务、销售业绩考核等相关内容。通过适当的职责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按月与客户进行对账、凭证连续编号、内部核查程序等控制活动减少销售及收款环节存在的风险。
  (3)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中的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在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核、成本费用支出与会计记录等环节均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公司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强化成本费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综合反映经营成果。
  (4)存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从事存货管理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对原料的验收入库、原料领用发出、原料领料退库、产成品入库、产成品发出、存货保管、投保、盘点清查、减值及报废处置等环节均进行了规范,各不相容的岗位与环节能够得到相应的制约与控制,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
  (5)固定资产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计划及预算、请购与审批、采购定价、采购合同、采购验收、入账、付款、台账登记、投保、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清查与减值、调拨、出租、抵押、报废及处置等相关内容。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计划、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网银、票据、备用金、财务印章管理、资金收入、资金支出等相关内容。在各业务流程上均明确了各自岗位职责,保证了各岗位能够相互制约,同时加强对营运资金的会计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防范了资金营运中的风险。
  (7)筹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筹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于从事筹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并明确了筹资计划、筹资方案、合同或协议签订、筹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筹资会计控制等环节的内控要求与措施。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9)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职责,并明确了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投资合同或协议签订、投资实施、投资会计控制等环节的内控要求与措施。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立项与审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过程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竣工验收、结算与决算等环节的管理办法及岗位相互制约的要求与措施,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旨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及施工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外部协作单位的管理。
  (11)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研究与开发高度重视,在产品设计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立项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对整个研发过程和工艺设计过程进行严格的管控,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能不断为公司产品提供持续的竞争优势。在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规范工艺设计过程,科学合理地设计整个产品工艺,确保产品生产制造过程有序科学,为生产制造的过程控制建立依据。
  (12)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财务信息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和会计审核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开展。财务报告内控细则及相应制度中明确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方案、重大事项会计处理、资产清查、债务债权核实、资产减值、日常账务处理及结账、单体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及分析利用等相关具体内容。公司的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级会计人员具备了相应的专业素质。
  (13)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范围、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14)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4.信息与沟通
  公司信息与沟通机制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充分考虑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并与公司实际控制相结合,减少了人为因素,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公司制定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的取得、信息的传递、信息的沟通、信息披露以及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需求及方案、系统开发及验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体制,公司的监事会以及审计部是公司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有效运行进行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即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予以确定。
  ■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经济损失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即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专字[2025]230Z212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铜冠铜箔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铜冠铜箔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国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甘国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於恒强、丁新民、张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印大维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度经营情况概述、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写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公司以2024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依照谨慎、稳健的原则,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7.5万元(含税),由公司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中涉及的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的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如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财务目标,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关联董事印大维、王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41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於恒强、丁新民、张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56.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甘国庆、陈四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10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监事会的各项工作,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务预算安排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是以2024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了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所编制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有序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专项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过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7,856.71万元,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不计提坏账
  (2)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856.71万元,并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2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5,634.49万元,未分配利润32,592.9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18.91万元,未分配利润10,021.30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21.3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鉴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未能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7.5万元(含税),由公司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41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合作银行、授信启用时间、授信业务种类、单次用信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与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8.40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707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4年3月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本案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安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欢,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娇,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安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60万元。
  三、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聘任其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提议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除议案5.00、7.00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00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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