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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发展欧美家庭消费用手工具及电动工具(Consumer Hand Tools&Power Tools)领域兼顾布局工业工具(Industrial tools),同时大力推进新品类扩张和全球化布局,客户品牌(ODM)业务快速恢复且取得超预期增长,自有品牌(OBM)业务持续取得市场份额提升,工业工具业务继续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545.33万元,同比增长35.37%。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362.43万元,同比增长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410.71万元,同比增长35.7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全球工具市场需求稳定,维修维护的需求明显回暖,行业回归增长,公司下游客户去库存结束后公司订单逐步和终端销售情况匹配,同时公司依靠自身竞争力研发了大量新的产品品类,获得了新的客户订单,随着公司东南亚产能不断释放,产能瓶颈也得以突破;公司跨境电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非美地区渠道拓展和自有品牌发展取得进展,带动公司盈利能力继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545.33万元,同比增长35.37%。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362.43万元,同比增长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410.71万元,同比增长35.74%。各业务板块完成情况如下: 1、手工具(Tools) 报告期内,公司以品牌和产品驱动业务发展,跨境电商业务保持45%以上的增速,将workpro品牌打造为线上工具类知名品牌,助推公司品牌知名度和份额提升;继续拓展全球经销商网络,助力非美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地区自有品牌的发展,自有品牌的迅猛发展带动公司盈利能力继续提升。公司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全新系列产品,开发了针对非美地区的全新系列产品,完善现有产品系列,取得客户新订单;东南亚产能的投放提升了公司的产能天花板,帮助公司更好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手工具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0.46%。 2、电动工具( Power Tools)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20v锂电池工具的决定性突破,自2021年将电动工具列入公司战略发展的业务以来,这是首次实现主流市场主流产品的突破。同时在全球多个国家投产电动工具产业,也为公司打好了后续大规模发展电动工具的基础。电动工具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53%。 3、工业工具( Industrial tools) 报告期内,由于工业工具的开发周期较长,新产品的开发速度远不及消费级工具,同时全球工业投资同比继续下降,欧洲经济复苏缓慢,导致工业工具的整体增速低于公司平均水平。工业工具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1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施虹、王刚、陈智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非独立董事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池晓蘅女士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徐筝女士、仇菲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1,980.11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98.0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560,092.80万元,扣除2024年用于现金股利分配71,668.70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206.21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2025年有重大资本开支计划,用于推进全球化布局、推进新产品开发、择机选取优秀公司进行并购整合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能够在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奋勇前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已经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过两次现金股利,累计分配现金股利5.97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93%。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为了提高公司日常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池晓蘅女士、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3、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池晓蘅女士、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5、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6、向关联企业杭州西湖天地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7、向关联企业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8、向关联企业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控股”)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池晓蘅女士、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仇菲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8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资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得出的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九、审议通过《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桂浩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陈俊先生、黄巧珍女士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薪酬;监事盛桂浩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1,980.11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98.0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560,092.80万元,扣除2024年用于现金股利分配71,668.70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206.21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2025年有重大资本开支计划,用于推进全球化布局、推进新产品开发、择机选取优秀公司进行并购整合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能够在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奋勇前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已经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过两次现金股利,累计分配现金股利5.97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93%。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1,980.11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98.0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560,092.80万元,扣除2024年用于现金股利分配71,668.70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206.21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在2025年有重大资本开支计划,用于推进全球化布局、推进新产品开发、择机选取优秀公司进行并购整合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能够在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中奋勇前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已经在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过两次现金股利,累计分配现金股利5.97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93%。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具备合理性。 1、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分派的现金分红金额(含季度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30%,主要情况如下: (1)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美国市场为公司单一最大市场,美国市场也是工具行业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目前公司多数产品对美出口均受到关税的影响,产品从中国出货至美国被征收高达170%的关税,从公司东南亚基地出货至美国亦被征收关税,全球供应链和行业格局呈现巨大挑战和难得的战略发展机遇。对此,公司未来将持续在全球化布局上投入大量资源,帮助公司更好迎接现有的挑战,并不断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产品创新,依靠中国工程师红利高效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产生了众多引领时代的新产品,使得人们的生活工作更便利,帮助公司更好的获取市场份额。2025年,公司将抓住贸易壁垒带来的发展机遇,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推出更多新产品以适应行业格局变动,扩大公司行业龙头优势地位。 工具行业作为一个存在数百年的行业,由于历史原因,行业中存在不少优秀的品牌商和生产商,行业集中度较低,部分龙头通过行业并购重组获得了大量的中高端品牌和渠道资源,公司自2015年以来也一直在行业中通过并购重组获得多个欧美品牌和渠道、供应链资源,多个品牌经公司经营后获得了成长。未来公司将择机选取优秀国外公司进行整合。 综上所述,公司将保留必要的资金用于全球化布局、产品创新、择机并购重组,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并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领先于行业的增速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重点用于推进全球化布局、推进新产品开发、择机选取优秀公司进行并购整合等重大事项。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3%,公司将努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给予反馈。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升投资者的满足感。 2、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9,200,783.01元、18,013,124.26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1%、0.0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天健会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方俊鸣,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前已对天健会计所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诚信记录等方面开展核查,并与天健会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天健会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天健会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星科技”)预计2025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1,433.00 万元;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自机器人”)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西湖天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天地”)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股份”)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精密”)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向关联企业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控股”)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元: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130981.2049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和府路666号 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推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 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特种设备的修理,叉车、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362,547,960.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85,628,623.56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485,830,318.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0,917,735.99元。(数据来自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88号1幢3楼30682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毅 注册资本:10446.294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5,945,718.33元,净资产-52,497,320.09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34,395,424.73元,净利润66,201,014.48元。(数据未经审计) 3、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楼F座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173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2,981,322.99元,净资产113,941,331.73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45,446,454.22元,净利润-3,823,556.42元。(数据未经审计) 4、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号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824,439,295.79元,净资产17,477,339,372.89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9,254,809,858.23元,净利润3,787,149,345.43元。(数据经审计) 5、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号9幢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休闲观光活动;蔬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61,987,576.26元,净资产54,869,129.15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665,692.84元,净利润-6,220,673.60元。(数据未经审计) 6、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60,932,180.61元,净资产1,467,858,390.82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5,305,942.50元。(数据未经审计) 7、杭州西湖天地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西湖大道开元路地块 法定代表人:李文忠 注册资本:5780万美元 经营范围:筹建:西湖大道开元路地块的房地产及配套设施、展览设施的改造、开发、建设,出租、出售商品房及配套设施并提供物业租售、管理和商务服务,房地产中介以及业务咨询服务,中西餐饮,住宿,停车场,音乐酒吧,音乐茶座,咖啡厅,美容美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杭州西湖天地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21,121,979.89元,净资产345,429,453.42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479,091.44元,净利润-15,607,190.48元。(数据经审计) 8、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路16号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 注册资本:17750.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水刺无纺布(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无纺布;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9月30日,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55,433,880.0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4,320,363.91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58,483,215.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354,928.43元。(数据来源于诺邦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联关系 1、杭叉集团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为杭叉集团董事; 2、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仇菲女士、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国自机器人的董事; 3、微纳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微纳科技的董事; 4、中策橡胶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仇菲女士为中策橡胶董事,公司董事徐筝女士为中策橡胶监事会主席。 5、巨星精密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董事李政先生为巨星精密董事,公司董事仇菲女士为巨星精密总经理。 6、巨星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西湖天地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思远为西湖天地董事。 8、公司独立董事王刚为诺邦股份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美元8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投资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8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二)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对外汇衍生品按《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相关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对委托理财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6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972,6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72,6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26,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972,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88,679.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67,411,320.7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摇号费用以及债券发行登记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89,867.9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5,121,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4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7月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及子公司泰国新大地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泰国新大地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子公司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巨星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及子公司越南巨星智能有限公司(共同视为一方)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系为满足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及未来业务拓展,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试制与产品检测,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 原有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投入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及Geelong (Thailand) Co .,Ltd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中。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工具箱柜项目亦转入 Geelong (Thailand) Co .,Ltd 实施。Geelong (Thailand) Co .,Ltd 工具箱柜项目已于 2022 年 1 月投产。2024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系 Geelong (Thailand) Co .,Ltd实现的净利润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其中,应收款项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和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按上述方法对应收款项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5,158.9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4 年度,公司按上述方法确认存货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3,202.02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 年度,公司按上述方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 2,524.94万元,系对按权益法核算的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可收回金额的确定依据。 (四)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 年度,公司按上述方法确认对Arrow Fastener Co., LLC等资产组的商誉减值损失人民币 21,353.63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5,158.95万元,存货跌价资产减值损失3,202.02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2,524.94万元,商誉减值损失21,353.6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32,239.54 亿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资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而得出的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 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4,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iI9wI6T5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仇建平先生、独立董事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iI9wI6T5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陆海栋 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0571-81601088 邮箱:zq@greatstartool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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