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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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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目前,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为依据,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表
  ■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中明确了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的提取比例及方式。具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据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情况如下:
  ■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总裁,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以上人员均为专职)。
  (二)年度薪酬
  1.年度薪酬的构成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
  (1)基本年薪=年度薪酬基数×80%
  (2)绩效年薪=评价年薪±挂钩绩效
  (3)评价年薪=绩效基数×评价系数
  2.年度薪酬基数的设定
  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岗位职责、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以2020年度薪酬作为基数标准,确定2025年度总裁薪酬基数为65.84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为52.67万元(按总裁薪酬基数的80%确定)。
  3.相关说明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数的80%,作为固定保底部分。其中,总裁基本年薪52.6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42.14万元。
  (2)绩效年薪
  1)绩效基数。以年度薪酬基数的20%(总裁13.1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10.53万元)作为兑现绩效的基础部分。
  2)评价系数。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2025年度考核指标,设置不同权重的考核目标值,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计分后,报董事会评定。评价系数的设定:
  ○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1;
  ○年度考核得分为8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9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9;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8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8;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不含)以下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7。
  3)挂钩绩效。根据公司2025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划分不同绩效等级,落实绩效挂钩机制。
  ○未完成年度基本利润总额目标时,每减少2,000万元,挂钩绩效按照年度薪酬基数的3%进行降量扣减,最多累计基数扣减至18%;
  ○完成年度基本利润总额目标但未超过奋斗利润总额目标时,挂钩绩效为零;
  ○超过年度奋斗利润总额目标时,按每增加2,000万元,挂钩绩效以年度薪酬基数的3%予以增量奖励,最多累计基数增长至15%。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考核评价
  1.考核指标设置
  (1)考核指标按年度“量化指标”和“重点工作”两类进行设置,指标项目设定目标值,结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项目评分满分为100分,最终考核得分按各指标项目实际评分结果合计计算。
  ■
  备注:“一利五率”采用2025年国资委用于央国企考核的关键指标体系。其中,“一利”为利润总额,“五率”为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和营业收现率。
  2.考核结果兑现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后,在提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风险保证金后兑现。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第6.1.4条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安全抵押认缴额度及奖惩兑现方案
  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安全抵押实施方案》执行,由董事会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次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调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结构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投资风险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目前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以及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二)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议案》。
  (三)相关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金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率区间的收益,收益与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变动挂钩,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
  2.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二)风控措施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品种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投资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此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6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年末应收款项、存货及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4,010.80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337.8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31.49万元、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417.15万元。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依据及方法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信用损失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37.84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综合考虑存货库龄、产品销售价格及相关成本费用等因素,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31.49万元。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各项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部分资产因产能利用率低、产品价格下降、经济效益回收不及预期等因素,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后,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417.15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010.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4,010.8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4.7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相关说明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出具《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该说明已与本公告同期上网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9: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梁清华女士、董事王霜女士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5]第0312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八)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九)关于公司内设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为促使董事会办公室职能进一步贴近和服务于资本市场,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和运营能力,同意将“董事会办公室”更名为“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事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职责。
  (十)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共审议5项提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3.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杨达高先生、刘朝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三)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四)《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5]第0312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42,330,748.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737,845.45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0,219,237.68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97,535,158.45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24年半年度现金股利55,882,913.1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48,539,011.58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558,829,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4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下表: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0,883,865.37元,其中包括2024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55,882,913.10元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95,000,952.2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99,999,797.41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0,883,662.78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2.33%。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5]第0049号);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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