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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5年4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4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雪飞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促进了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双方就审计费用达成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审核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61,179,433.5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0,419,493.48元。根据《公司法》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年度提取7,395,381.09元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再计提其余的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846,538.6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949,767.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129,130,350.00元,母公司结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71,819,417.4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9,130,3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12%。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4.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完整的三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具体体现,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邓嵘、赵丰硕、王青杰、许杰、方果回避表决。公司对2024年通过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代收代付的政府补助100万元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预计将通过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轻纺集团(具体以实际汇款主体为准,下同)代收代付政府补助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新重庆引才计划企业专项实施方案(试行)》(渝委人才办〔2023〕2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强企建设的若干措施》(渝国资党发〔2019〕15号)、《关于印发〈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创新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资发〔2022〕23号)等的规定,公司拟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申请2025年度创新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等政府补助,若该等政府补助届时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补助资金将由机电集团/轻纺集团代收后转付登康口腔。2025年预计总金额为2,000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额为185万元。 (二)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具体以届时实际汇款主体为准; 2.2025年度计划金额仅为公司拟申报金额,最终是否能够获得相关政府补贴具有不确定性。 (三)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计划金额是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项目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后进行的预计。但实际发生时根据双方经营情况、市场行业需求波动等影响进行调整; 2.轻纺集团2024年代收代付政府补助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系每年政府补助金额和资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大不确定性,2024年通过轻纺集团代收代付的政府补助金额远小于去年同期及预计金额所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2024年度公司经轻纺集团代收代付的金额实际为185万元,其中85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确认,本次补充确认金额为1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机电集团 名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注册资本:368,604.4202万元注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亿元) ■ 注:为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增强国企战略协同、业务协同,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2025年2月26日,渝富控股通过增资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合计取得机电集团8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轻纺集团 名称: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黄山大道中段7号1栋6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黄山大道中段7号1栋6层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光学设备仪器、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亿元) ■ (二)关联关系 机电集团持有轻纺集团100%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轻纺集团持有公司59.8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机电集团、轻纺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代收代付政府补助,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相关政府文件的要求约定执行。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按照政府补助文件确定的补贴金额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按照政府补助文件确定的补贴金额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将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开展,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政府补助文件确定的补贴金额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登康口腔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专项奖金,未在公司从事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 按照年薪考核管理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经营实际和岗位责任领取基本年薪,根据“一岗一书一表”设置的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任期内业绩持续增长、改革创新、后发优势培育等确定任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奖励薪金、任期激励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审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6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即:2025年6月15日)后生效。 四、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自2025年6月15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部分超募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标的,具体品种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稳健收益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证券收益凭证类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标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7.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前述要求,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现金管理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开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六、特别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重大的资产重组。 七、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过去合作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且是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和项目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5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挂牌公司超过5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税总额83.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为30.3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若2025年度审计,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会计主体增加导致审计相关工作量增加,则由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适当调增。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共计募集资金89,013.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44.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4,069.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488.3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1.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2023年末募集资金应结余余额57,222.57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存储余额22,422.57万元差异34,800.00万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34,800.00万元。该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度到期收回。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本年末募集资金结余余额37,720.72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320.72万元差异32,400.00万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32,4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路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024年6月,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新增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无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无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经开支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经开支行无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是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下级支行,由于成都银行重庆渝北支行无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因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即: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之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9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8.9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截至本报告期末,超额募集资金累计9,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以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于本年度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延期。 涉及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如下: ■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全渠道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为费用性项目,口腔健康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为支撑性项目,均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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