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传化智联-智能物流服务平台: (1)智能公路港业务 公路港是区域物流发展的重要载体。秉承“产业+物流”的发展原则,结合区域产业特征,开发建设标准化的“集、分、储、运、配”功能中心,为货主企业、物流企业、卡车司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物流基础设施;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整合公路港内物流服务资源,为区域制造企业、贸易企业提供涵盖仓储、运输、配送的物流服务,保障城市生产与生活物资的高效流通;为入驻公路港的物流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平台服务与支持,助力物流企业做专做精高质量发展。大力升级应用数字技术,沉淀公路港人、车、货、场数据与标准化运营管理能力,以精益运营增强公路港综合竞争实力,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2)物流服务 /聚焦区域产业集群特色,以公路港内仓储、运力资源为基础,开展物流服务,与公路港形成资源与业务互动,助力公路港更好服务区域产业集群。重点突破新能源、化工、快消、高端制造等行业,一方面为大型制造与流通企业提供涵盖仓储服务、整车与零担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的定制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聚焦客户的弹性用仓需求,依托公路港丰富的仓储资源,发展标准化的共享仓产品,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统仓共配解决方案。 ■ (3)生态增值服务 依托平台内场景与资源,开展网络货运、车后、新能源等增值业务。 /网络货运业务是通过“无车承运”的形式,为货主企业提供整车运输服务。公司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货源信息与运力信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发货方)签订运输合同,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实际承运人(社会运力)完成道路货物运输。基于网络货运平台,公司为货主企业提供运力派单、运输管理、路径可视、运费支付、电子回单、票据结算等全链路物流服务的数字化运输服务,帮助货主企业实现企业物流的数字化升级。 ■ 基于平台内的物流应用场景与资源,开发光充一体业务,为港内企业提供绿色能源服务;挖掘物流企业在车后领域的痛点,以自研与合作方式,面向物流企业与卡车司机销售油品、尿素、润滑油、轮胎、保险、保理等产品,丰富生态。 传化智联-化学业务: 传化化学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化学和新材料科技公司,秉持科技与市场双轮驱动,积极拓展全球业务,并坚持“竹林式”发展模式,聚焦以纺织化学品为代表的功能化学品和以合成橡胶为代表的新材料两大业务体系,加速战略转型和商业模式升级。 (1)以纺织化学品为代表的功能化学品业务 公司功能化学品包括纺织化学品、纤维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品化学品、功能聚合物、涂料等。 纺织化学品业务深化全球布局,依托行业领先的多元化产品矩阵,为海内外客户,提供纺织全产业链的千余种创新解决方案,助力客户提升产品竞争力与附加值。基于纺织领域的核心技术积淀,实现技术复用与跨界创新,横向拓展至医疗卫生、包装滤材、轨道交通等高增长市场,同步培育汽车轻量化材料等新兴领域增长点,构建多维度产业协同生态。 纤维化学品用于纤维生产、加工各环节,赋予纤维各类功能特性,使其满足后道的加工和使用。公司目前生产的纤维化学品包括各类民用/工业前纺油剂、短纤油剂,涤纶/锦纶DTY油剂,织针油剂、高温链条油剂等。 功能聚合物通过涂层产品突破,进入皮革箱包、家居、户外等领域,并不断拓宽应用到广告、植绒等场景;尤其是水性聚氨酯产品,在目前“油改水”的大趋势下应用领域持续拓宽,从纺织场景的应用逐步拓展到PVC贴合、鞋材、汽车等领域。 涂料产品应用于涂装物体,使物体表面形成涂膜,从而起到功能化、装饰、标志及其他特殊作用(如电绝缘、防污、减阻、隔热、耐辐射等)。 (2)以合成橡胶为代表的新材料业务 公司新材料业务包括合成橡胶、聚酯树脂等。 合成橡胶主要产品是顺丁橡胶,其中包括稀土顺丁橡胶和镍系顺丁橡胶,产品应用于轮胎、胶鞋、胶板、医疗制品、橡胶球、模压件等诸多领域。其中,稀土顺丁橡胶具有高弹性且具备良好耐受动态应力的特性,在极低的温度下也能保持优异性能,是新能源汽车轮胎的理想原料以及高性能轮胎和节能轮胎的优选胶种。公司在国内首创镍系顺丁橡胶和稀土顺丁橡胶柔性连续制备工艺,目前已拥有27万吨稀土及镍系顺丁橡胶灵活切换生产的柔性产线,与全球前25强轮胎企业全部建立合作关系,产品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 聚酯树脂是粉末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主要应用于家电、汽车、一般工业和建材等领域。近年来聚酯树脂抓住“漆改粉”大趋势,针对行业痛点不断拓宽产品线;联合行业头部,攻克关键技术,产业化了超耐候、耐高温、低温固化、高韧性和超流平等高性能聚酯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1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5.6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70,333.71万元,公司总股本为2,787,970,508股。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本次现金分红后,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7,640.31万元,本年度公司无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27,640.31万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82.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主要指标 ■ 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总资产82,349,512,471.15元,净资产35,479,119,657.19元,主营业务收入52,487,816,450.24元,净利润587,349,111.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股份”) 注册资本:134,959.704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严明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密封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安股份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其将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 (3)浙江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日用品”)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企业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701-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1008号10幢) 2024年度总资产162,436,053.13元,净资产57,405,365.27元,主营业务收入320,835,280.66元,净利润25,774,856.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传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国际”)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Unit 2605, 26/F, Skyline Tower, 39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经营范围:销售精细化工产品 2024年度总资产204,043,619.61元,净资产72,254,411.03元,主营业务收入391,638,618.30元,净利润15,920,118.0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杭州分子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汇”)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308-8室 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化工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日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机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及配件、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的批发、以及上述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广告**(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总资产69,332,449.08元,净资产13,020,015.81元,主营业务收入197,737,323.42元,净利润370,729.0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企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发生时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含下属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拟暂时按照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暂行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度正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我们进行了通报,我们在了解了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且审核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各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7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68,000.00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09-19 注册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82,754.8587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智慧物流领域内、计算机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库租赁及仓储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销售:仓储软件、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除金融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12-24 注册地点: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3-12 注册地点: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12-23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太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浩然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染料(以上的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5%,富华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7-06 注册地点: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1.1747%,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6%,杭州传化嘉合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333%,杭州传化嘉合伍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6319%。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12-03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注册资本:34,56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5-09 注册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22,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下属全资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化(香港)有限公司持股77.4775%,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2.5225%。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9-21 注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颜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广东传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余额为306,489.22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6,425.8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33%,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尉建清,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骆圆圆,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政洪,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天健事务所2025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暂未确定公司2025年报具体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政洪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尉建清、签字注册会计师骆圆圆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4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的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的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939号浙江商会大厦2幢5层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PH16Q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结构情况: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59.45亿元,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2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5.65亿元,贷款余额32.07亿元,无垫款发生。总负债47.56亿元,其中:吸收存款47.37亿元。净资产11.89亿元。2024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5.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666.05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196.87万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1.1 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 1.2 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等的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和结算网络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3 综合授信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1.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代理服务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订立独立协议。 2、预计交易额度 存款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日均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甲方每日最高用信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综合授信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3、定价原则 3.1存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2结算定价原则 乙方对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结算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费,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3.3贷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4其他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解释、争议解决及司法程序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5.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通过双方各自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甲方的审批程序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时,甲方的范围包括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5.3本协议项下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内部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订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在本次审批《金融服务协议》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业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七、本年初至2025年4月18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25年4月18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02亿元,贷款余额为13.58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已提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充分、详实,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本次拟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盘活资金,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任期即将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辛金国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辛金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金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辛金国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辛金国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章国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独立董事并接任辛金国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增补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章国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章国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国际财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该期限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业务期限为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资产池配套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配套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产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本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3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3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4月1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306,489.22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6,425.8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33%,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18 (下转B067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