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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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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山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宁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尚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尚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3,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控制的企业,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86,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2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因其持有人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2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实施。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德胜承诺不通过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卓尚湾12个月内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9.57元/股,于2024年5月7日披露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交割; 2、上述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及减持价格区间均按照上次询价转让时点数据填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4-0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富山湾、富宁湾、卓尚石、卓尚湾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股份限售、锁定及持股变动的其他规定。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限售、锁定和持股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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