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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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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等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修订稿)等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发行85,403,726股(含本数)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中国信科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中国信科的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信科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中国信科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认购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85,403,726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孰高值。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信科系由国务院国资委出资控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92.69%股权,系公司关联方,该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中国信科的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三)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信科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1.71%(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计算),中国信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92.69%股权,中国信科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信科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中国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目前,中国信科是国务院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信科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3)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中国信科是中国光通信的发源地、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移动通信国际标准的主要提出者之一,是国际知名的信息通信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集团由6家上市公司和多家非上市公司组成,分支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30多个国家,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信科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亿元
  ■
  注: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中国信科拟认购金额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双方
  甲方(发行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原协议第一条1.(1)修订为
  1.定义(1)“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甲方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85,403,726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发行方案作以相应调整。
  (二)原协议第二条修订为
  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85,403,726股(含本数),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而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或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将相应调整。
  (三)原协议第三条3.修订为
  3.认购金额
  乙方同意按协议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使用人民币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认购数量85,403,726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补充营运资金,提升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改善公司现金状况,为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为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提高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中国信科认购此次发行的股份,彰显了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的独立性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增强了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信科同意的批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八、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录
  过去12个月与中国信科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财资[2019]37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信科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截至目前,中国信科尚未完成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性投资进行了进一步审慎论证,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85,403,72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完毕,前述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即发行85,403,726股(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 1,184,464,49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根据公司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9,933.69万元、65,837.18万元(详见2025年4月3日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以此为测算依据(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度同比出现三种变动情形:下降10%、持平、上升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假设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20,980.11万元(假设按照2024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933.69万元的30%计算),并于2025年7月实施完毕,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时,未考虑本次发行之外的其他因素对总股本的影响。
  10、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现金股利分配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增加。由于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有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同步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4年和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实力,扩大经营规模,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未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项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的开拓和发展,积极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尽快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放和专项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烽火科技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烽火科技作出如下承诺:
  “(1)烽火科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烽火通信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烽火通信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烽火科技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烽火科技承诺切实履行烽火通信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烽火科技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烽火科技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烽火通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烽火科技愿意依法承担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烽火科技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事项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中国信科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中国信科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中国信科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184,472,336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烽火科技直接持有494,097,741股,持股比例为41.7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5,403,726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信科将直接持有公司85,403,726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3%(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对股本的影响),烽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 系 统 (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中国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信科于2025年4月2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金额、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同步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1名认购对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调减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现公司拟向中国信科发行不超过85,403,72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本数),并就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与中国信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肖希、胡泊、蓝海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七名,实际参加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同步修订。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故对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同步修订。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同步修订。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同步修订。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1名认购对象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调减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了发行方案,现公司拟向中国信科发行不超过85,403,72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本数),并就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与中国信科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系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适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故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进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年4 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文件。本次发行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方案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00.00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00.00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16,459,627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85,403,726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向中国信科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85,403,726股。中国信科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双方
  甲方(发行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原协议第一条1.(1)修订为
  1.定义(1)“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甲方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85,403,726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发行方案作以相应调整。
  (二)原协议第二条修订为
  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85,403,726股(含本数),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而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或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等情形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将相应调整。
  (三)原协议第三条3.修订为
  3.认购金额
  乙方同意按协议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使用人民币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乙方认购数量85,403,726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并根据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近日,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2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豁免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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