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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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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5年
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5年
  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409只基金的2025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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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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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2日起,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业务限额为15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150,000.00元,则15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5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大于15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5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2日起,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业务限额为15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150,000.00元,则15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5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大于15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5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旗下
  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1日起,新增东方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4月2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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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莞证券为旗下
  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1日起,新增东莞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4月2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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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
  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21日起,新增上海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5年4月21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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