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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重点面向智能制造中检测和组装工序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检测、组装装备,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单功能装备到成套生产线的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并且能够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智能装备改造升级服务,实现产线柔性生产和功能、流程的持续优化。 2.2 主要产品 公司基于光学检测技术、精密机械电气技术、功能检测技术、智能算法技术、分析控制软件技术等核心技术矩阵,通过技术功能相互交叉组合,并与客户生产制造流程相结合,研发了视觉检测装备、功能检测装备和智能组装装备三大系列智能装备。公司核心产品为基于AI技术的视觉检测设备,可实现待检产品复杂表面的全外观缺陷的在线、实时智能检测,解决了工业领域制程中因表面缺陷复杂只能人工目检的难题。 (1)视觉检测装备 视觉检测装备可通过传感器对待检产品进行逐步扫描采集数据,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进计算机预置软件中,进行数字化成像处理,得到待检产品的尺寸及外观信息,并与允许公差范围进行比对,计算出被检测产品和理想产品之间的偏差,反馈出待检产品的尺寸及外观缺陷。基于AI技术的外观缺陷检测装备逐渐成为了公司的核心产品。 AI外观检测装备对光学及成像方案要求较高,公司采用的光学方案中,光源全部为本公司自研自产,部分特殊成像传感器定制化研发,可对缺陷种类进行针对性的评估,模拟人眼观看效果,提高成像效果,同时借助于AI算法的优势,可以极大程度地减少过杀和漏失,显著提高检测准确性。 (2)功能检测装备 公司功能检测装备主要应用于检测各类电子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包括电阻电容及电感检测、气密性测试、磁力检测、信号检测、耐压检测和拉拔力检测等。公司功能检测设备具有配置齐全、检测精度高、模块化、性能稳定、一致性好等特点,可高速准确地测试出产品的性能参数,并与设计参数进行对比,根据检测结果反馈到生产前端。公司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的积累,已在功能检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掌握了相关的精密机械电气技术、功能检测技术、分析控制软件技术等核心技术,并且在提升产品检测精度、一致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 (3)智能组装设备 在智能组装领域,公司开发的基于视觉引导定位的高精密对位组装装备主要应用于精密消费电子零部件的组装。近年来,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功能越来越强大而外观及体积上越来越小巧,消费电子制造商对精密组装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组装设备精度靠纯机构实现,该种技术路径下,设计难度大,产品开发周期长,兼容性不足。公司将机器视觉技术应用于组装设备中,通过机器视觉抓取待组装产品特征基准数据,并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算法保证对位精度,配合精密机械及运动控制技术,助力客户完成高精密的产品装配。 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如下: ■ ■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旗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7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88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7.83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渤海银行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苏州相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渤海银行苏州分行2064061674004139定期存款账户系2064061674000436活期存款账户的子账户,定期存款到期后将转回母账户。 注2: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系募集资金验资账户,余额系结余的活期存款利息。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74.79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28.41万元,共计8,103.2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388号”《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审核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度完成了上述资金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8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亿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5,887.92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027.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人民币56,636.79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117.99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经批准的现金管理产品和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117.9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流动资金余额为41,534.55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在实施期间,下游市场潜在客户的需求存在变化,公司需根据变化对部分设备进行相应调整,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放缓了投资建设进度,使得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慧测控装备研发制造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荣旗科技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荣旗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荣旗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出现因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879,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00,278,290.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600,909.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4、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募集资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898,321.2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509,085.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50,908.59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187,340,799.42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16,002,000.00元(含税)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3,886,212.1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7,122,837.9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67,122,837.9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669,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8,669,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58%。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以及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0元。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前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有效,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951,694.84元,具体如下: ■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89.57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9.99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经测试,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45.5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5.17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95.17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年审会计师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曙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钱曙光先生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向董事会作《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世文先生、沈纲祥先生、阮晓鸿先生及报告期内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刘跃华先生、严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过程中客观独立,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在年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669,0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有效,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曙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桂杰女士,独立董事王世文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关联股东对议案6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现场登记、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四楼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桂杰 电话:0512-67630197 传真:0512-67200166 邮编:215024 邮箱:dongmiban@rongcheer.com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60”,投票简称为“荣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的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件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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