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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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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300万人份狂犬疫苗、300万人份Hib疫苗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现有建设基础上,增加项目内容,改变项目用途,并更名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年产300万人份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原项目投资总金额33,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680.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原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增加563.15万元为原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百克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600万人份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项目”(以下简称“百白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4号)的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84,0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35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675,944.5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4,881,5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5,794,418.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7-00002号《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百白破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百白破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百白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如下:
  ■
  (二)百白破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百白破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可行性论证,但受百日咳一白喉一破伤风联合疫苗免疫程序及公司该百白破项目对应在研品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疫苗(三组分)”)临床试验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计划相比,百白破项目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整体新建生产线,通过试车、生产出合格产品后(即取得生产受理通知书后),转入固定资产。单个设备属于整体生产线一部分的,需要在整个生产线达到使用状态后,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在此之前,如果是需要安装的设备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计入工程物资。
  百白破项目延期具体原因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百白破项目已完成土建、净化等全部车间建设工作,并已完成设备调试、验证等相关工作。
  2024年12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免疫规划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百日咳一白喉一破伤风联合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调整,该疫苗接种程序由原3、4、5、18月龄各接种1剂百白破疫苗(DTP)、6岁接种1剂白破(DT)疫苗调整为2、4、6、18月龄和6岁分别接种1剂百白破疫苗(DTP),并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结合该疫苗免疫程序变更内容,公司将在研品种百白破疫苗(三组分)临床方案进行了对应调整,导致该项目研究进度延迟。
  现公司百白破疫苗(三组分)已完成Ⅲ期临床样品制备工作,计划于2025年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入组工作,并将依据新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评价。预计约需24-36个月取得临床研究总结报告后提交生产注册申请,在取得产品生产注册申请受理通知后达到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预计可使用状态。
  综上,结合公司百白破疫苗(三组分)注册审批、临床试验进度等因素,将百白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8年4月。
  四、百白破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及对应品种的实际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百白破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百白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8年4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百白破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百白破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百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8.80元/股调整为28.6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18.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作废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九)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8.65元/股调整为28.50元/股。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6,900股;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
  (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对应考核年度(即2024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营业收入触发值184,000万元、目标值230,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触发值45,600万元、目标值57,000万元。根据2024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为122,908.4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2,981.04万元,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131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4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18,3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01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800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30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500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1,030,200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30,200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卓越大街13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孔维、姜春来、冯大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5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佟雪莲,电话:0431-81871518。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1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7日,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秀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上述职。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报告的议案》
  副董事长孔维;董事、总经理姜春来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申请银行贷款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37,783,263.7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657,5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908,134.0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牟立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鸿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拟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并包含审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函证等相关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并包含审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大华所为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995.1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存货及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及应收退货成本计提减值准备3,917.37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因工艺改进等原因,部分设备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导致其闲置无法充分利用,存在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7.7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95.1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运营的需求,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7日,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大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百白破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百白破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030,200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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