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80%,是公司的支柱业务。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是公司的重要发展创新方向。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1、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微特电机及组件业务稳扎稳打,在主要客户中均保持了较高且稳定的供货份额,实现营收40,994.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3%。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加速新业务领域的市场渗透,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1)技术创新方面:公司设计的一种齿轮箱组件,通过电机与减速箱的配合,有效提高电机的驱动效果,不仅能够更加精准地定位导风板,增加力矩效果,而且有效地解决了驱动导风板转动的顺畅性不佳的问题。公司设计的一种超声型压电推杆电机,是利用压电陶瓷的逆压电效应和超声振动的新型微电机,具有响应快、体积小、重量轻、低速转矩大、易于控制等优点,可应用在精密仪器仪表、航空航天、智能机器人以及医学仪器等领域。
  (2)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积极推动新销售渠道的构建与优化,深入挖掘国内市场的潜在增长机会,成功将知名企业小米纳入客户体系。同时,公司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突破,产品成功进入开利、夏普等国际知名企业供应链体系。
  (3)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在汽车领域已实现小批送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子公司江苏华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此外,公司还在厨房电器、安防监控、新风除尘等领域积极探索,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为业务增长开辟更多新赛道。
  (4)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始终践行精益生产理念,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保障产品的高可靠性和一致性。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产线进行了全面的工艺升级和自动化改造,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公司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为大规模生产和高品质交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积极的市场开拓、多元化的应用领域拓展以及精益化的生产管理优化,为业务的稳步增长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多元化布局,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
  2、精密给药装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给药装置业务实现营收3,676.15万元,该业务的商业模式建立在与制药企业深度协同的基础上,具有明显的技术门槛和长期合作特性,公司需要深度参与客户的药品开发、验证环节,为药品定制给药方案,并开展给药装置的定制研发、功能验证、测试验证、匹配性验证、临床试验及注册认证,以确保公司产品和药物特性的良好匹配及在使用端的安全性。这种深度融合的产品定制模式,使得客户药品与之匹配的给药装置形成了较高的客户黏结度。该业务发展虽然会因客户研发周期及上市后销量预期而出现阶段性波动,本报告期的精密给药装置收入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但随着合作药品进入商业化阶段,通常会带来持续稳定的采购需求。该模式通过技术协同和长期合作构建了可持续的发展基础,既保持了业务弹性,又具备稳健的增长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先发优势,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市场拓展方面:子公司江苏德尔福持续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阿扑吗啡等已成功应用的药物领域中持续深耕拓展,同时拓展在促卵泡激素、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等更多类型药物的开发及应用。成功与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景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Biocon等知名药企达成合作。
  (2)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构建了“预研+转化”双轮驱动的研发体系,在研项目矩阵涵盖智能微量注射、大剂量持续输注系统、高浓度药液输注系统等前沿领域,同时公司正在为多家知名制药企业的生物药同步开发精密给药装置,多个在研项目目前大多进入检测、验证阶段。公司新研发的电子笔式注射器成功攻克药仓分离剂量精准控制的技术难题,取得Ⅱ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生长激素行业批量化商业应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生长激素给药领域的领先地位。针对预灌封注射器(PFS)的应用痛点,公司研发出适配预灌封注射器(PFS)的可重复使用的电子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代适配PFS的电子笔已取得Ⅱ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具备批量生产供货条件。
  丰富的在研项目存储和不断增长的客户资源,为精密给药装置业务未来的业绩增长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在微特电机及组件、精密给药装置两个核心业务板块中均已成为行业内重要企业之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微特电机及组件领域,公司是美的、格力、海信、海尔、奥克斯等国内知名家用电器集团的重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了小米、开利、夏普等新客户,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公司是国内起步较早、产品线较为齐全的注射笔生产企业,主要客户包括金赛药业、豪森药业、信立泰、康宁杰瑞等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为后续进一步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并于2024年2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81.25万股变更为5,708.35万股。
  2、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何彦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许鸣飞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经营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以及2024年度离任的第二届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蔡桂如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涉及的财务报告部分,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市场环境,结合公司2025年度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史庆兰女士、周旭东先生以及2024年度离任的第二届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蔡桂如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并以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该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4.8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620.91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105.18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公司拟以目前现有的总股本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7.92万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行业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许云初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决议、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许云初、许鸣飞、许燕飞、於建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干为民、史庆兰、周旭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顾文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2024年度薪酬方案为基础,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监事人员的薪酬。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发放。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1.2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3.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终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88,599.86元、其他应收款7,729.00元进行核销,且公司财务部已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本次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长期挂账且对方已破产清算形成实质坏账损失,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40万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73.40万元,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费用)减少373.40万元,并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373.4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4.8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29.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620.91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105.18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7.92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9.38%。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注1: 2024年度为拟派发金额。
  注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上市,2022年、2023年尚未上市,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4 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占均净利润的59.38%,不低于30%,且公司上市不满三年,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661.3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33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