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刘为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黄海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利汇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关联交易议案,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议案4、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炼炼、范衡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