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钱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业务。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上述限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保持在中信银行的存贷款额度不变,限额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一年内有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幼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