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预计净利润为亏损,前次具体预告数据如下: ■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在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和推进,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个别项目收入不予确认,合计调减收入约7,906万元。 2、本次净利润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增加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导致合并报表层面亏损增加约700万元。 综上,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合理预估相关风险,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数据进行修正。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 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3月29日、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7、2025-008),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退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和4月18日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9)。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 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并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