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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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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333,685.58元。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拟定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GDP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经济向好发展,消费促进扩大内需仍是主旋律,商务部将今年定为消费促进年,通过一系列举措激发消费市场活力。2024年中国广告市场规模达1.31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其中数字化广告占比超80%,短视频、直播电商为增长核心引擎。(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前瞻产业研究院)
  广告主信心方面,CTR今年年初发布的广告主信心指数调查显示,广告主对市场环境预期较为谨慎,对国内整体经济形式、行业前景的打分较过去五年同期略有下滑,但对自身打分保持平稳,表明广告主在经历诸多不确定因素后,仍对自身前景充满信心,且更加关注自身发展。营销预算上,75%的广告主表示今年不会增加广告预算,这一趋势也反映在广告数据上,CTR媒介智讯今年1-7月数据显示,整体广告市场有2.8%的增量,较过去几年同期略有下滑。(数据来源:CTR 媒介智讯)
  在技术变革和市场变化的双重推动下,广告行业呈现个性化营销、内容营销、多渠道融合的发展态势。广告主更加看重适配不同定位的营销平台,通过个性化广告推送提高广告效果,通过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吸引和留住消费者,通过整合不同渠道广告资源实现更全面的市场覆盖和更高效的广告投放。在监管层面,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尤其规范直播带货市场,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为广告媒介代理业务、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酒类销售业务等。
  广告媒介代理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客户进行媒介购买和媒介执行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媒介代理业务的主要媒介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公司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是指以客户和产品营销需求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案营销服务,为客户提供媒介执行业务之外的整合营销增值服务,并通过向客户收取创意策划制作费或者通过创意策划服务获得媒介代理服务增量获得盈利。近年来,经过不断的资源积累、行业探索和服务能力打造,公
  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内容营销服务能力,并有效带动全案业务进一步升级。目前,公司全案业务
  合作的主要媒介渠道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酒类销售业务主要指公司代理“钓鱼台”酒类产品,公司为“钓鱼台”品牌系列之“御笔祈福”和“御笔万象”两个子品牌的全国总经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17.42万元,同比上升2.50%,营业成本26,373.43万元,同比下降8.3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37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增加11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1.98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增加118.9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龙韵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之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预计情况。关联董事段佩璋先生、余亦坤先生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须回避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
  注:愚恒影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愚恒影业集团及子公司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长沙金风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贺州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贺州胜似春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上海炳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炳昶”)持有其57.55%股权;龙韵股份持有其42%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愚恒影业集团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黑莓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霍尔果斯红莓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55%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55%股权,霍尔果斯简巨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5、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持其6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51%股权,贺州东锦文化有限公司持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60%股权,长沙金风新媒体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7、贺州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其10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贺州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贺州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8、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51%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睿光灵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贺州胜似春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51%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贺州胜似春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霍尔果斯似锦文化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股东介绍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其60%股权。
  (3)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上海炳昶71.66%出资,上海炳昶持有愚恒影业集团57.55%股权, 愚恒影业集团持有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霍尔果斯红珊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与关联方达成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综艺栏目资源或影视剧集中的广告植入等权益;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特定媒体平台的广告时间资源;向愚恒影业及其子公司、孙公司购买与广告推广相关的视频制作及直播业务等内容。
  定价依据: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都将给予明确约定,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以类似业务合理的毛利率以及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会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适应,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董事会认为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段佩璋、余亦坤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会议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股东大会资料。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24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与股东现实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监事会认为预计的2025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04703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796,808.27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93,338,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1,172,90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1,65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21,651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注:本项指标的计算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因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负,故不适用此项指标。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33,685.5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21,651元,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广告媒介代理及数字化营销业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174,158.51元,同比上升2.5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3,685.58元,实现扭亏为盈。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但公司目前正处于广告行业市场竞争的关键阶段,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运营资金以应对行业局势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拓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38,000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921,651元(含税)。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拓,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以及未来创新发展的布局;公司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高投资者回报,实现公司有质量、长期稳健发展。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切实分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制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5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2025年度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需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5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6.39%。此次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是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内控程序,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解释第17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说明如下:
  1、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若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分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两个情况进行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3、明确了若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可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的,相关条款不影响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4、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披露要求。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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