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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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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号 经营范围: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电子专用设备的制造、加工;从事上述产品的国内批发业务和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 3、公司名称: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05-24 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6133711957T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318号六楼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设计;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建筑公路专业丙级;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涂国身,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上述关联交易仅为本年度预计产生的交易,是公司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按租赁月份缴纳房屋租金等,具体金额以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提供的租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上述相关交易定价为基于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定价将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778.46万元,实收股本为287,632.4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导致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净利润为2,002.9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11,778.46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持续亏损所致。近年来,公司加大对业务和产品结构以及组织架构的优化调整,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努力提升利润、减少亏损,并于2022年完成破产重整,受综合因素叠加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得到较大改善,但因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较为严重,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尽管当前国内市场环境面临挑战,但医院建设、智能化建设等领域仍然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知难且进,守正出新”为总基调,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寻求新的发展机会,持续拓展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消防、智能交通、智慧养老、智算中心运营等核心业务及新兴业务,不断完善产业链布局,并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强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及重点高校的合作,探索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并积极落实境内外业务协同,构建“人力安保加智能安防”新模式,加快推进海外市场布局扩张,打造 “Guardforce”安防安保服务行业知名品牌。 (一)国际综合安保业务:逐步以科技替代人力,实现安保业务智能化转型,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一方面,公司将乘着国内安防企业出海热潮的东风,依托自身在海外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服务经验,致力于构建海外安防2.0模式,通过将国内成熟的智能安防产品导入现有人力安防服务体系,将人防与技防深度融合,逐步探索以智能化科技解决方案替代传统人力,降低对人力资源的依赖和业务成本,不断提高公司业务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探索布局包括安防智能机器人等科技产品替代传统人力的手段,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二)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聚焦核心业务,强化板块协同,推动产业升级 1、大力提高智慧医疗市场份额。紧跟我国医疗卫生补短板、公共卫生服务新基建、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等政策机遇,积极向外部市场探索,挖掘市场潜力。 2、继续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战略。从隧道交通运营管理行业痛点入手,通过创新技术和方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以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以物联网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为驱动,以远程自动控制为手段,实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运营。 3、力争成为智慧园林、智能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引领者。加快智慧园林、智慧园区、智慧酒店、智慧工厂等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标杆项目落地,形成可复制模式,打造多个样板标杆项目。加强长三角核心区域业务布局,积极探索智算中心建设,加快转型突破。 4、加强境内外业务板块协同联动。2025年,公司将大力推动境内外业务的协同发展,围绕现有安保服务业务客户大力推进需求开发和交叉销售等工作,探索境外安保业务创新点。 (三)智能硬件制造业务:巩固既有业务,深耕细分市场,攻坚大客户。2025年,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仍然是公司智能制造板块发力的核心方向。研发方面,通过升级传统安防和智能门禁行业的核心产品、加强国际市场研发投入、加大国际安规认证投入、深耕智慧能源以及5G车载等细分市场等方式加大研发力度。市场方面,一是落实大客户战略,深挖客户潜力;二是突破细分市场,继续围绕国家电网、燃气公司、芯片企业、应急消防、能源电气等细分领域持续进行市场拓展及产品开发;三是国际业务稳中求进,加大现有客户的合作深度和激发新客户的潜能。 (四)新兴业务方面,继续加大校企联合创新,加快应用场景深度开发,推进行业垂直应用。公司将结合自身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及客户积累,以加快布局智能化应用场景深度开发;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发挥与高校共建的人工智能研究院人才和技术优势,在具有传统优势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领域,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的方式推进行业端的垂直应用。 (五)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在充分考虑战略布局以及各子公司经营现状后,将积极推进“关停并转、做优做强”的发展方针,一方面及时止损,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控项目风险,努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以多种方式积极落实债务清偿、经营回款及信用修复工作。 (六)加速历史问题处置,夯实发展基础,紧抓回款,保障现金流。上市公司在完成司法重整后化解了母公司层面的大量历史债务问题,也彻底消除了上市公司的债务风险。但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子公司存在大量历史应收账款未回收,公司将重点推进化解上述债务问题,通过加速历史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化解存量纠纷,同时补充上市公司现金流,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所有董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1,778.46万元,实收股本为287,632.4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提名吴博文先生、查磊先生、周文杰先生、赵洋女士、高琼芳女士、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拟提名余玉苗先生、项焱女士、陆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所有董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现状及实际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认真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次续聘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王旭先生、江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5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所有监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所有监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994,45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52,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9,059,999.88元,募集资金净额933,939,994.10元。 截至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2,655,542.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2,155,073.66元;于2015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0,500,468.9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958.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6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安科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因账户冻结原因,公司未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0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因王育华股权转让款案件(2019)沪0115民初50415号民事判决书冻结控制下扣划44,540.49元(详见公告:2020-018);2021年4月1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因张佳捷案受理费(2021)沪02执44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164,102.50元(详见公告:2020-07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因账户冻结原因,公司未按期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相关诉讼处置、加强与保荐机构及银行沟通等方式协调妥善处理账户冻结事项,以尽快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安科2024年度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进行了核查,在知悉中安科暂时无法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即刻与中安科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督促提醒上市公司按期归还募集资金。随后曾多次以邮件、电话相关事项负责人的形式提醒及要求中安科尽快归还,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尚未完成整改,相关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除以上情况外,中安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100613号)认为:2021年9月9日,中安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3,7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安科未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非募投项目使用208,642.99元,其中:2020年10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因王育华股权转让款案件(2019)沪 0115民初50415号民事判决书冻结控制下扣划44,540.49元;2021年4月1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因张佳捷案受理费(2021)沪02执44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164,102.50元。 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中安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安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科”)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相关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2、13、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博文、查磊、胡刚、李凯、李翔、胡明晶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邮箱:zqtzb@600654.com 联系电话:027-8782792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沙路203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三)邮编:430000 (四)联系人:张先生 (五)联系电话:027-87827922 (六)邮箱:zqtzb@600654.com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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