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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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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尚未收回本金的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5年4月到期收回,且均在授权范围内。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将坚持以高质量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围绕“做稳存量,做足增量,优化服务”的目标,全面提升生产运营质效。
  一是聚焦主业发展,精细运营拓市场。公司将持续优化“两保一优”服务体系,加大市场维护与拓展力度。开展园区客户大调研、大走访工作,精准把握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标准,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巩固区域供热主体地位。同时,对接下游用热企业,力争成为园区用户“能管家”,提升上下游合作深度,培育全链条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是聚焦企业管理,精益管理提质量。公司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以年度综合计划为引领,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动能培育;通过对标一流企业,在固废耦合、污泥处置等绿色减排项目上提升运营水平;打造智慧化生产运营平台,以信息化工具赋能企业管理;高水平引进人才,重点加强投资拓展、电力交易、风险管控等专业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是聚焦产业拓展,优化布局提效益。公司将积极顺应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大力拓展绿色能源业务领域,优化产业布局。在绿色能源板块,围绕“风光储”等领域,进一步加强行业研究深度,结合自身优势,把握市场机会,加大投资拓展力度。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实行稳健分红政策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秉持着共享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的理念,通过稳定且持续的现金分红,助力公司与投资者实现共同成长。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72亿元。2024年,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合理规划股东回报,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未来,公司将充分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经营效益、资金需求等关键要素,制定稳健积极的分红政策,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之间做好平衡,携手投资者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深入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不断完善科技工作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主动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优秀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将积极推进固废掺烧、污泥焚烧、生物质掺烧、余热回收等综合能源转型升级项目,加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力度,实现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依托信息中心,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打造数智热电,赋能企业管理。
  四、强化投资者沟通,构建紧密互信关系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关键工作,致力于与投资者搭建起通畅、良性的沟通桥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传播公司的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不断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股东大会、线下接待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每年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等均出席了历次说明会,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耐心、全面的解答。
  2024年,公司提出了“走出去”和“请进来”并重的投关工作思路,打造了首届“科技月”论坛讲座;邀请行业专家、学者走进公司调研、讲座;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来访的答复率为100%。
  2025年,公司将时刻紧盯资本市场动态,聚焦投资者关注焦点,不断强化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纽带。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同时,积极谋求创新,全力挖掘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路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多层次、多角度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与业务进展,让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反馈机制,主动收集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给管理层,确保积极、有效回应投资者诉求,构建更加紧密、互信的投资者关系。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2024年,公司按照独立董事政策变化和监管要求,公司及时落实改革要求,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改善独立董事履职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要求,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并将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规则,持续健全和优化公司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和制度体系,积极推动董事会建设,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决策质效,全面推进上市公司治理能力提升和高质量运作。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夯实管理层履职水平
  长期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关键少数”作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并不断强化“关键少数”尽职履责。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培训,了解监管动态,提升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这些举措,深化各方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强化“少数关键”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充分借助监管机构的培训平台,推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及时了解相关最新的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加强各责任主体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需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3,3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1,187,492.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543,072.82元。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15号公告)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四、该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行业环境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公司将持续评估项目实施条件,适时推进相关工作。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是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刘祥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三位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及现任的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相关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杭州热电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关联董事刘祥剑、俞峻、吴玲红、章力为、金威任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刘祥剑、俞峻、吴玲红、宁锋、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回避表决。利益非相关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董事会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11,970,131.40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148,751.60元。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4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在不超过58.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在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在不超过58.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办理具体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财务资助事项,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关程序后实施。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在2025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本次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在控股子公司和第三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和担保能力,且资助时间较短,公司及杭州协联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1,6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财务资助事项,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关程序后实施。
  财务资助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的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的议案》,因涉及部分董事和监事的个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利益相关的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报情况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
  ■
  注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的议案》,吴玲红女士自2025年1月3日起任职公司董事;因集团内工作调整,徐佳女士已于2025年3月18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注2: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章力为、金威任、王恒;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吴玉珍、施蓓、林燕、汪伟锋。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6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33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其中: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实施完毕。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银行方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6.7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尚存在市场、项目建设、经营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拟投资建设“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项目或本项目)并进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本次项目投资额为6.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或自有资金。本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模2台155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20MW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及辅助系统中的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其他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以招标协议为准)。预计开支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具体金额以招标结果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湖北滨江开展热电联产(一期)工程项目开展投资建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开招标等前期工作、材料及设备采购、建设手续办理、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函件、文件等签署事项。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主体及项目情况
  (一)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情况
  注册日期:2024/01/26
  法定代表人:古兴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7MADBP42P5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小池镇精品街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2024年12月9日,公司受让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北滨江51%的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双方股东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
  注: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尚未建成,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等。
  (二)(一期)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已被湖北省黄冈市列为鄂东绿色印染基地的标志性项目、印染产业发展的牵引性项目和印染产业的核心配套。该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2023-100-2号地块,小池镇清江大道西延线北侧、商贸西路(规划)东侧,占地面积约182.51亩。(一期)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为2台155t/h高温超高压锅炉,2台20MW高温超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6.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或自有资金。
  (三)招标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拟进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协议为准),预计开支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具体金额以招标结果为准。
  三、投资建设本项目暨总承包(EPC)招标对公司影响
  1.投资建设本项目且推进招标工作,是公司聚焦热电联产主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该热电联产项目作为当地印染产业的核心配套项目,已被列入《黄梅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0年)》中,利于项目快速推进,综合条件良好。
  四、风险和控制措施
  (一)市场风险:湖北黄冈市场存在发生较大变化的可能性,主要体现在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签约用户项目建设进度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建设风险:因市场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延期等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项目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热电联产、能源行业等相关政策研究,正确解读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的导向,做好政策的相关分析及应对预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控,控制投资额度和建设周期、建设质量;根据项目主体内外情况,适时推进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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