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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33 公司简称:掌阅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数字阅读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微短剧渐成文娱内容领域新势力。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从“倡导全民阅读”到“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再到今年的“深化全民阅读”,这是自2014年以来,“全民阅读”已经连续十二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21日,为促进全民阅读,推动书香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经认真调研,起草完成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提升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加快超高清电视发展,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60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6%,较2023年12月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11.05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403万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7%。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5.75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5,474万人,占网民整体的51.9%,网络文学为2024年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分类,同比增长10.5%。截止2024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10.70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347万人,占网民整体的96.6%,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10.40亿人,占网民整体的93.8%。微短剧渐成文旅娱乐内容领域新势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协同各方力量,推动微短剧行业向精品化、创新化、规模化迈进,微短剧进入提质升级新阶段,呈现精品化发展趋势。截至2024年12月,微短剧用户规模达6.62亿人,网民使用率为59.7%。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2024年微短剧行业生态洞察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微短剧行业呈现显著增长态势,市场规模预计达504.4亿元,同比增长34.9%,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微短剧作为新兴的娱乐选择,正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青睐。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微短剧正在从粗放式发展转向精细化运营,精品化和品牌化共进,题材分布更加多元、丰富。我国短剧出海在2024年处于高速增长期,根据剧风营和广大大联合出品的《2024中国短剧出海商业生态观察报告》,出海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新兴市场潜力巨大,截止2024年10月,出海短剧App流水已突破4.3亿美元,预计全年将达到5亿美元以上。 (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渐成数字阅读行业新引擎。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人工智能技术为文旅娱乐产业带来新机遇。在网络视频、游戏、直播、文学等文化娱乐产业,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应用融合到各业务场景中,提升内容创作质量及商业变现能力。在网络文学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成为发展新引擎。一是辅助创作,为网络文学作者提供灵感。依靠大模型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创作者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框架建构、线索整理、人物设定和情景描写等。二是优化翻译流程,“一键出海”“全球追更”成为可能。在人工智能助力下,翻译效率大力提升,翻译体量不断增长,翻译成本有效降低,便于海外读者顺利阅读国产网络文学作品。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发布的《2024年微短剧行业生态洞察报告》,人工智能(AI)技术已成为影视行业的新质生产力,正在深刻改变影视行业的创作生态与发展格局。微短剧因其篇幅短、灵活性高的特征,成为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虚拟制片等新技术的重要实验场。作为降本增效的关键手段,将AI技术深度融入创作流程显著提高了创作效率并降低了制作成本,同时也释放了创新潜力,开辟了更多内容创新的可能性。AI多面赋能,在微短剧的应用场景多样,尤其在分销与投流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从目前的成果来看,AIGC与虚拟制片技术在微短剧行业的应用均展现出显著潜力,有力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形式,逐步成为数字时代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了社会文化的多元化与包容性,为网络平台的文化内容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同时,其也促进了中国文化在全球范围的传播,助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微短剧有望成为新时代文化产业的重要引擎,为建设文化强国和网络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数字阅读平台服务、衍生业务、版权产品等。互联网数字阅读平台服务中,公司以出版社、版权机构、文学网站、作家为正版图书数字内容来源,对数字图书内容进行编辑制作和聚合管理,利用“掌阅”、“得间”等数字阅读平台面向互联网用户发行数字阅读产品,通过用户充值付费或者利用其流量价值为各类客户提供多样的商业化增值服务来获取收益;衍生业务中,公司围绕优质IP资源,进行短剧等视频内容生产、制作与运营,并获取相关收益;版权产品中,公司通过运营原创网络文学版权,向阅读、影视、动漫等各类文化娱乐类客户输出其内容价值和IP价值,从而获取版权相关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330.0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9.17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9.77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5.38%。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推进战略转型,在稳步发展免费阅读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衍生业务,衍生业务的发展为公司中长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数字阅读平台内容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内容生产能力,内容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持续增强优质内容储备,引入《智人之上》、《女人的胜利》、《不被大风吹倒》、《承欢记》、《强者破局》、《小城与不确定性的墙》、《红胡子诊疗谭》等数万部精品数字图书,《生命册》、《河边的错误》、《城的灯》、《我胆小如鼠》、《生死疲劳》等数万小时有声内容,进一步夯实了内容壁垒。公司旗下作品《问稻》荣获第七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年度优秀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网络文学作品,《元龙》、《铁骨铮铮》、《重生一一湘江战役失散红军记忆》、《粮战》、《恩将求抱》、《因为相爱才上演》入藏中国国家版本馆,《非遗传奇:彩灯缘未央》入选2024年度天津市重点出版扶持项目。阅读出海方面,公司持续强化海外内容体系建构,打造符合当地文化背景的精品内容,多维度、多方向匹配不同国家与地区的用户人群,并围绕核心产品链路,持续优化用户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短剧等衍生业务,积极拓展以IP为核心的短剧内容生产、制作与运营,通过数字阅读与衍生业务的融合发展,提升IP的生命力和商业价值。依靠数字阅读领域积累的丰富IP资源和精细化运营能力,衍生业务在内容侧坚持精品化路线,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机制,已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内容基建和评估机制,为持续增强的内容输出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短剧制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原则,主要针对年轻用户群体,开发爱情、校园、职场等能引发强烈情感共鸣的题材,满足用户的情感和娱乐需求,与此同时,融入励志、生活纪实、社会热点等内容,提升剧集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影响力,代表作有《途经你的盛放》、《八零喜事之肥妻大翻身》、《男儿膝下有黄金》、《赤凤传奇》、《我有女王光环》、《暗帝》、《下山少年成长记》等。公司发挥平台优势,基于数据驱动业务发展,一方面通过阅读和短剧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深入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偏好,为短剧的创作和传播提供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优化推荐算法,提高优质作品的曝光率和点击率,增加流转效率,做好短剧的多元化商业变现。报告期内,公司衍生业务收入77,550.1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30.02%,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AI大模型在数字阅读和衍生业务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在内容版权资源、创作者生态、海量用户资源等领域的优势,将国内领先AI大模型和公司内外部业务场景深度融合。在数字阅读领域,“掌阅AI辅助阅读”已在“掌阅”APP正式上线,紧密围绕用户的阅读场景,聚焦用户需求,用AI技术赋能读前、读中、读后等关键环节,贯穿选书、看书等核心流程,并通过AI Agent“掌阅书童”智能阅读助手实时答疑解惑,提升用户阅读效率,让读书更轻松,探索打造用户与热门网文IP的交互体验,三分钟看完精彩情节、与网文IP实时在线聊天、多角色沉浸式听书等功能在规划中。衍生业务领域,在剧本生成、视觉呈现、后期制作、交互升级等方面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以提升制作效率、创新用户体验。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059,717.1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38,896,8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889,68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0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回报水平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产品类型: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并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8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自公司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审议通过之日止(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额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额度),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董事会将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选择符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审议通过之日止(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额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自公司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审议通过之日止(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额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可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额度),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并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主体等 3、责任限额:不超过1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同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同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合同具体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330,120.2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动漫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共935,856.12元。 (二)商誉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收购长沙新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阅”)70%的股权,收购对价合计人民币35,000,000.00元与长沙新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享有份额计人民币5,900,826.30元的差额计人民币29,099,173.70元,公司将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商誉”列示,并将形成商誉的相关公司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长沙新阅近几年业绩持续下滑,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沙新阅资产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结果表明长沙新阅资产组于2024年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200,000.00元,即需对长沙新阅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2,059,925.17元。 (三)存货 2024年度,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相应计提跌价准备370,312.21元。 (四)动漫投资损失 公司于2023年对外投资动漫项目,2024年该项目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成本的差额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964,026.7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1,330,120.22元,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330,120.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1,330,120.2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有助于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阅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间”)、成都蓉创智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创”)、天津奇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奇城”)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津市武清区,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96,835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股。截至2021年2月3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1,111,3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410,546.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7,700,833.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2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14)。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要求全部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4,516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此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概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北京朝阳区,现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津市武清区,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增资1,500万元、1,300万元、1,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除了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之外,与“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得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FX704B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号2层2039室 法定代表人:刘立同 注册资本:6,8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版权代理;商标代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基础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 ■ 2、公司名称:成都蓉创智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DUPX1F3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566号3栋1单元5楼501号附502号(自编号) 法定代表人:吴泰龙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 ■ 3、公司名称:天津奇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AU4P9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综合办公楼1373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情况: ■ (三)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专项账户的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增资1,500万元、1,300万元、1,0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具体增资进度将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逐步推进。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管理和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支出中包括技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成本支出。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操作较为困难,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款项,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定期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相关存款账户。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除前述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的情形,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作为募投项目“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津市武清区,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增资1,500万元、1,300万元、1,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增资进度将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逐步推进。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津市武清区,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得间、成都蓉创、天津奇城进行增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掌阅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掌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掌阅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超、唐朝云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湘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二层2029E,邮政编码100024。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在2025年5月7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二层2029E 邮政编码:100024 传真号码:010-59231388-802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娟霞 联系电话:(8610)59236288 联系传真:(8610)59231388-802 电子邮箱:ir@zhangyue.com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四惠大厦二层2029E 邮政编码:100024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或更新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八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应当保证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 所持公司股票可转让数量的计算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二)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三)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五)本人因涉及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六)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一个自然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本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其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年内增加的,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当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公司年内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以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票予以全部锁定。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离任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解锁额度做相应变更。离任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如果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离任人员可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离任人员的剩余额度内股份将予以解锁,其余股份予以锁定。 本条规定并不排除相关人士就其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执行。 第四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二)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被人民法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强制执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披露内容应当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等。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票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每季度检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内”均包括本数,“少于”、“超过”、“过”均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办法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8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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