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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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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7,930万元。
  4、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义乌印悦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义乌浙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级母公司,为股东指定的相关方,其注册日期为1995年1月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亚东,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5、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南京京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天悦风华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双湾国际城19幢718室,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斌,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项目策划;酒店管理;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厨具家具、服饰、鞋帽、箱包、日用百货、户外用品、钟表、玩具、乐器、汽车用品、数码产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6、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项目公司南京悦锦成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天悦锦麟项目)的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9年8月2日,注册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51号五楼5115-81室(西城广场电商产业园),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严志昊,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南京新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是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
  7、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沈阳京西祥云项目)的少数股东沈阳业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是项目公司沈阳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沈阳隆悦祥云项目)的少数股东沈阳业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注册日期为1995年3月28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118号,注册资本103,1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壹级(凭资质证职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职业);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工程信息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6,700万元。
  8、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是项目公司沈阳和悦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沈阳堂悦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3年1月18日,注册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48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祥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辽宁保利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5,680万元。
  9、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利(四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成都天府新区广都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开发中粮保利天府时区)项目的少数股东,注册时间为2007年8月22日,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1单元25楼2505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鲁。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8,274.4万元。
  10、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是成都樾林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成都祥云樾府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0年6月3日,注册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二段298号1幢2层201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跃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中铁房地产集团西南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430万元。
  11、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是重庆悦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重庆天玺壹号134亩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04年12月27日,注册地点为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园留云路1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鲁,主营业务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住宿;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儿配方乳粉)零售;茶座(限酒店管理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洗衣服务;票务代理;婚庆礼仪服务;商务咨询;房屋租赁;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执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执业);房地产开发(壹级)(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停车场管理。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31,153万元。
  12、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永悦房地产开发(苏州)有限公司(负责开发苏州大悦狮山壹号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11月6日,注册地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9号月亮湾国际商务中心1幢502室,注册资本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广伟。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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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恒泰商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0,000万元。
  13、杭州盛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盛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项目公司杭州旭悦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开发杭州临安朗香郡项目)少数股东,其注册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978室,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芳。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信息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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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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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盛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5,000万元。
  14、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杭州疆悦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杭州悦著云轩项目)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越秀星汇中心1(1幢201-1),注册资本17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詹瑞林,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金融),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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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5,774万元。
  15、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是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6501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昊,主营业务为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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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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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锦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5,075万元。
  16、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19号,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宝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管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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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南京正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上一年度末,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4,850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年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部分财务资助额度为对存续的资助金额进行审议。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将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合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证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确保项目运营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房地产业务正常经营需要,符合行业惯例。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部分合作项目冗余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董事会在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75.53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6.6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2.48%)。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5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7,669.55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1,702.03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1:因中粮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注3: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强,主营业务: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7.24亿元,净资产2,608.9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6.27亿元,净利润为61.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306.54亿元,净资产2,531.4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921.02亿元,净利润为138.43亿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一)项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提供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对公司提供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代建服务均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购买商品及承租物业、接受餐饮服务、保险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承租关联方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区域、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餐饮、员工保险、酒店管理服务、酒店住宿、IT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按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参照各关联方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租赁、餐饮、保险、酒店管理、酒店住宿、IT等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本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租赁、代建等服务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承租部分关联方物业作为办公区域类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便捷的办公环境等服务,充分保障公司办公的正常运行,同时,有利于公司开展相关租赁业务;本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提供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出租及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持有型物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业务的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团体人身寿险服务、餐饮服务、IT服务等劳务,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创造高效、团结的企业文化,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酒店管理服务,是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开展所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受规划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物业租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非关联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58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2、原则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具有担保性质的流动性支持函等),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对应的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
  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向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额度概况
  ■
  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一环路五号院4幢-1层-104,注册资本57,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天恒乐活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恒合悦兴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7月5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大中华交易广场34楼,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德恩。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中益长昌投资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6年4月21日,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8号院1号楼、2号楼及7幢,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莹。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销售商品房、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花卉;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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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中粮高和(天津)并购基金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项目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公司和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高和资本旗下企业,下称“高和资本”,其实际控制人为苏鑫,非公司关联方)为项目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高和资本代表方在项目基金劣后级中各享有50%权益。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7年4月1日,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兴路1幢4层401号、402号,注册资本23,3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敖龙朝。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镇建设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公共关系礼仪服务;礼仪庆典活动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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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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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股东中,成都鹏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5、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注册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留云路1号附41号2-1号,注册资本7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华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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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该公司股东中,重庆华悦锦合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一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庆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2号盛鑫大楼1703-2室,注册资本1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
  该公司股东中,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营或者联营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各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原则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保障措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上述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或合营企业信用状况正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时均严格依照公司风险控制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703,140.4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0.7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0.9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347,326.9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27.1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2.4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55,813.5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3.5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6%)。
  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约为24,983万元,涉及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涉诉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29,790.49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5,958.099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29,790.495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5,958.099万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管理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76.53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6.6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2.48%)。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年12月,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为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深化与中国太平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利用中国太平优势发展地产业务,通过开展融资合作,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及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何时间融资余额不超过40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利率。
  2、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孙朱莉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的基本情况如下:
  ■
  2、历史沿革
  中国太平于1929年在上海创立,是我国历史上持续经营最为悠久的民族保险品牌,也是我国唯一一家管理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中国太平源自太平保险、中国保险、民安保险三大民族品牌,1956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国保险、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专营港澳和海外保险业务。1999年所有境外国有保险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000年在港交所上市,是我国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企业。2001年以太平品牌在境内复业。2009年统一“中保”“太平”“民安”三大品牌,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2013年完成重组改制和整体上市,正式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传承着红色基因和民族血脉,立足香港,跨境经营,服务全球。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中国太平快速发展。2024年,中国太平实现营业收入1,707亿元,年末总资产1.61万亿元,年末管理资产2.4万亿元,已经成为一家拥有24家主要成员公司和2,000余家各级营业机构的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
  3、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太平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2023年12月31日,中国太平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706.01亿元,净资产1,156.9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46.05亿元,净利润为86.56亿元。
  4、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三)项情形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间融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利率。具体业务发生时将视业务需要签署协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40亿元融资额度,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合计24亿元,年初至2025年3月31日,利息支出合计3,090万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1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后确定,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但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调整量价策略,位于济南、南京、沈阳等城市的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目前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针对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5,312.37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756.26万元。
  (三)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338.46万元。
  (四)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5,340.60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按账龄或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5,053.98万元;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39,846.9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439.6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944.09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6,944.0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充足,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拟使用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在境内/外的场外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2、本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交易受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规避汇率利率变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开展场外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规模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4、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外。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值标的周期。
  6、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业务。
  7、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通过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衍生品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普遍的结构。
  3、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进行明确规定。
  4、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6、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有效平滑利率及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24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负责有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服务期届满。信永中和在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海霞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盼盼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28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3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283万元。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以上费用不包含其他子公司审计服务费用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和公允定价原则,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其他审计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专业服务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上述原则和标准进行决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以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8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3年。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拟申请将中粮集团对公司授信额度调整为10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用于公司项目开发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信额度时失效。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朗、张鸿飞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明毅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1983年7月6日,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99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强,主营业务: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粮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167.24亿元,净资产2,608.91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886.27亿元,净利润为61.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中粮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306.54亿元,净资产2,531.4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921.02亿元,净利润为138.43亿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申请将中粮集团对公司授信额度调整为10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用于公司项目开发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地产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余额为70.15亿元。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0.51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中粮集团开展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存贷款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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