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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1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人工智能技术正经历革命性变化,语言大模型的突破为智能化的普及应用注入强大动力,多模态大模型的崛起加速了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深度融合。在这一技术浪潮中,海康威视基于对智能物联产业的深刻理解,持续拓展物联感知边界,推动多模态大模型技术落地实践,以大数据与软件能力构建应用闭环,推动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物联感知技术将万事万物做数字化记录,是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海康威视以可见光为中心,构建了覆盖毫米波、红外、激光、X光、紫外等电磁波谱系,并融合声波、振动、温湿度、压力、磁力等传感技术的多维感知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物联数据入口。多维感知能力的不断构建,拓宽了数据获取的广度,感知产品性能的持续升级,更提升了数据的深度与精度,让万物可感可知。 人工智能技术将原始的感知记录转化为整齐的结构化数据并加以解读,是理解场景和业务的关键。丰富的物联感知素材为大模型的训练提供了高质量的数据基础,支持海康威视人工智能算法的迭代精进,海康威视观澜大模型构建了物联感知大模型、语言大模型和多模态大模型能力,服务于从感知到认知的技术链条:一方面在感知能力上,实现物联数据的精准解析和理解;另一方面在认知能力上,依托知识增强的语言大模型,显著提升对复杂场景的语义理解、预测推理和优化决策能力。 大数据与软件技术实现对物联数据的组织归纳,是释放物联数据价值的法门。海康威视凭借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构建了“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能力架构,实现了数据的高效处理与分析。海康威视统一的软件技术体系支持组件化的开发模式,庞大的组件库和高频次的组件复用,大大降低了用户的开发和维护成本,助力千行百业软件应用的敏捷开发和快速迭代。 海康威视以智能物联为战略定位,深耕产业二十余年,逐步构建并完善以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以之为基础开发超过30,000种丰富多样的智能物联产品,通过三个事业群和八个创新业务、国内与海外两个营销体系,服务于安防与场景数字化两大业务领域,推动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场景数字化业务在以企事业事业群为首的领域逐步落地,为公司开辟出新的增长空间;海外营收占比提升使公司主业格局更加均衡,印证出海康威视全球品牌影响力的持续增强;创新业务保持高速发展,不断为公司拓展新能力、注入新动力,助力公司智能物联之路行稳致远。海康威视将继续强化多维感知技术优势,深化大模型与行业知识的融合创新,以更强健的大数据能力释放物联数据的价值,助力社会治理精准便捷、企业经营提质增效、人民生活智慧安康,不断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合并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注: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电科投资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2025年4月8日收盘,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1%,增持股份金额200,182,7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7%,增持股份金额100,016,3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集团和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及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于《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4%,最高成交价为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613,283.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04,2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87%,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35,479,28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在首次回购股份、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每月初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 2023年3月7日,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深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121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18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7月2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10010号),并于2025年1月2日公告了海康机器人提交的《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0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吕长江先生、谭小芬先生、李树华先生(届满离任)、管清友先生(届满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经理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84,641,144.09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150,159,133.80元,减去2023年度实际现金分红8,309,878,493.40元,加回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往年未支付的分红155,844,168.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4,480,765,952.49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959,912,942.15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480,765,952.49元。 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4.35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联董事胡扬忠、徐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30万元/年(含税)。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扬忠、徐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经营团队2024年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3,1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3.4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申请不超过298.9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综合授信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120.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助于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是全球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作为国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办事处分布于北京、上海、重庆、大连、广州、济南、南京、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等城市,多年来在行业内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前列。2024年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9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彦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陈彦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现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注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财务专家咨询组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股交中心第二届注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周华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周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先生执业信息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自200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颖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颖女士近三年签署过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刘颖女士自2022年开始为海康威视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万元。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审计费用暂定为人民币44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一定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2025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其他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03,100万元(不含税)。2024年,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8,905万元(不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及子公司、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视”)、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3年5月21日,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5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徐鹏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浙江海视华跃自2025年2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2025年1-2月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注2:其他关联方指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下同。 注3:2025年公司可能还会收到中国电科拨付的国际化经营补贴等补贴款项。 注4: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等值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注4: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实际执行过程中新增额度部分,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新增额度部分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注5: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原为维科精密独立董事,陆建忠于2024年6月离任维科精密独立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6:2024年公司收到中国电科拨付的国际化经营补贴200.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注7: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人民币53.85亿元,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1.56亿元,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1.50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9家上市公司、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139.90亿元,净资产2,554.8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65.62亿元,净利润111.78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078.26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视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领域芯片的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视频编解码SOC芯片、图像信号处理器ISP芯片及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提供技术开发、IC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8,191.03万元,净资产275,903.7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9,036.74万元,净利润25,764.9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数据管理相关芯片的研究及产业化。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8,647.91万元,净资产170,984.8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78.39万元,净利润11,805.8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鹏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为城市智慧治理的各种场景提供横向数据赋能支撑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529.14万元,净资产15,327.3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8,850.38万元,净利润1,032.7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664.05万元,净资产7,374.0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104.91万元,净利润280.3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樊迪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主营业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和大数据开发。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58.74万元,净资产-969.3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92.87万元,净利润28.8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利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07.57万元,净资产2,907.6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952.38万元,净利润105.8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此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铎任浙江海视华跃董事长,金铎于2024年8月2日届满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离任后12个月,浙江海视华跃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铎于2025年2月18日离任浙江海视华跃董事长,以及浙江海视华跃自2025年2月28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以2025年1-2月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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