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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25,278.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522,52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52,187,400.95元,减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53,054,608.94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477,835,542.26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6,527,304.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0%;报告期内,公司无中期分红及股份回购注销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351,308,237.79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稀土行业整体运行情况。报告期,随着国内稀土产业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韧性与活力得到增强。稀土上游供应稳步增长,下游消费需求释放虽不及预期,但主流产品价格波动收窄,供需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需求端,新能源、高科技等领域对稀土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同时,国家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国稀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景广阔。 国务院发布实施《稀土管理条例》,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一是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备的有关规定,更有利于稀土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二是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稀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更有利于资源的高质化利用;三是建立起国家、地方、企业的分层负责的治理体系,并首次对违法违规行为设定处罚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整顿行业秩序,推动规范化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两批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明确全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7万吨、25.4万吨,增速同比放缓,中重稀土指标维持稳定。 国家发改委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新增稀土领域涉及四川、云南、甘肃、内蒙古、广西。该目录旨在促进西部稀土资源高效利用与技术升级,推动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化、多元化发展。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将稀土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通过全链条追溯体系对接国际标准,增强海外市场信任度,减少贸易摩擦风险。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持续打好“稀土牌”,重点围绕包头市“两个稀土基地”建设,聚焦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延链补链强链,建设永磁电机产业园,吸引全国稀土企业落户包头,促进产业集聚,推进稀土高端材料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不断开辟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赣州通过集群培育提升行动,加强产业链协同,形成特色产业布局。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稀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技术创新,推动稀土应用产业向高端、前沿领域拓展。 由中国稀土学会、包钢(集团)公司联合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行业组织、权威认证机构及上下游企业主导筹建的稀土EPD平台在北京首发。该平台将为我国稀土产业链企业积极融入绿色国际贸易提供可靠路径,实现我国稀土产品环境绩效国际互认,为我国稀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升级创造价值。 稀土产业链企业紧抓国家政策红利和发展机遇,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驱动、产业链延伸、绿色低碳等方面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和产能规模,加快产业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共同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主要为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等。 主要产品一览表 ■ ■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按照国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公司子公司加工回收的稀土废料,生产稀土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并购重组、独资设立、合资组建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形成磁性材料一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 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创新、管理改革、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协同运营、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增值创效能力和经营质量,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公司依托科研创新等全产业链生产要素累积和进步,以各领域各环节创新驱动加快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坚持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增长潜力和支撑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促进公司全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66亿元,同比减少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亿元,同比减少57.64%。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等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25,278.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522,52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52,187,400.95元,减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53,054,608.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477,835,542.26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6,527,304.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0%;2024年度内公司无中期分红及股份回购注销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351,308,237.79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2-2024年)分红指标: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随着国家“两新”“两重”等刺激消费政策实施和加力扩围,以及稀土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工业电机、风电、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稀土分离产品、功能材料需求增加,公司按照战略规划不断向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应用产品领域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仍处于成长期。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氯化稀土、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产品。功能材料企业以公司生产的或者外购的原料生产钕铁硼速凝甩带片、抛光粉、储氢材料、催化剂等产品。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及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等市场供求关系因素影响,以稀土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均价同比下降,稀土市场整体表现弱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66亿元,同比减少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亿元,同比减少57.64%。随着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增加,公司产销量增加,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同时公司拟进行的基建技改投资和对外合资合作所需资金较多,已公告的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正在持续推进,资金需求大。 因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资金需求增加,将推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该项目可有效提高稀土资源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利用水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市值,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同时,公司拟以留存收益和对外融资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所需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披露现金分红分段统计结果,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贯彻落实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政策法规要求,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紧抓市场回暖向好有利时机,提产量、强销售,上项目、调结构,聚优势、谋创新,抓改革、求突破,严管理、优管控,以扎实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结合战略规划和发展实际,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和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通过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股份等依法合规做好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3一2025)》。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现状,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发行品种及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实际注册金额为准。 具体发行规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期限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具体期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综合融资成本 发行综合成本包括票面成本和发行承销费。具体发行成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其他相关费用 本次发行涉及聘请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资金用途以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规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面向合格专业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九)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一)回售条件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规、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聘请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期限自本次发行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获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戴璐女士、吴绍朋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培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及摘要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25,278.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522,52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52,187,400.95元,减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53,054,608.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477,835,542.26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6,527,304.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0%;2024年度内公司无中期分红及股份回购注销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351,308,237.79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2-2024年)分红指标: ■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随着国家“两新”“两重”等刺激消费政策实施和加力扩围,以及稀土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工业电机、风电、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稀土分离产品、功能材料需求增加,公司按照战略规划不断向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应用产品领域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仍处于成长期。 ②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氯化稀土、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产品。功能材料企业以公司生产的或者外购的原料生产钕铁硼速凝甩带片、抛光粉、储氢材料、催化剂等产品。 ③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及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等市场供求关系因素影响,以稀土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均价同比下降,稀土市场整体表现弱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66亿元,同比减少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亿元,同比减少57.64%。随着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增加,公司产销量增加,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同时公司拟进行的基建技改投资和对外合资合作所需资金较多,已公告的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正在持续推进,资金需求大。 因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资金需求增加,将推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该项目可有效提高稀土资源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利用水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市值,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同时,公司拟以留存收益和对外融资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所需的资金需求。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披露现金分红分段统计结果,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贯彻落实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政策法规要求,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紧抓市场回暖向好有利时机,提产量、强销售,上项目、调结构,聚优势、谋创新,抓改革、求突破,严管理、优管控,以扎实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提高分红率和股息率。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结合战略规划和发展实际,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和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通过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股份等依法合规做好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公司通过查验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了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合资合作等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对象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单位、个人,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此外,为加强公司筹融资业务管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分配明细。 公司拟在2025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中设立额度为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用于为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及公司现有子公司追加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额度的使用以及公司各单位之间综合授信额度的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通过《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通过《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为充分体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做好对外捐赠工作,公司依据所属分、子公司捐赠支出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并办理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额度内的具体捐赠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五)、(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后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慧颖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五)、(六)、(七)、(九)、(十一)、(十二)、(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及能源动力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北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花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关联方签订产品及服务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名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回避了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子公司前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及子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孟繁英 注册资本:1677002.7952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包钢(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昭 注册资本:4540494.2248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保书 注册资本:18485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加工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矿产品、钢材、废钢、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彦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8号华和园9号楼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安装、电气机械制造、金属制品制造、仓储、综合开发利用冶金渣、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服务、企业营销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五)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三八路111号(包钢新闻中心)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专业设计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林业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食品销售;演出场所经营;电影放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六)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哲 注册资本:64354.201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环保楼三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七)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立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八)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32号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 关联关系:安泰北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安泰北方副董事长,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能源动力供应价格、尾渣交易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交易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及能源动力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 公司与安泰北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包钢西创、铁花公司、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通过签订产品及服务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2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006.57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8,278.2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132.94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33.46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77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4.12万元。 二、各项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的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8,278.27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4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95.6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559.4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720.21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3,093.54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及子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132.94万元,主要是稀土产品价格自2024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基本已转销。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33.46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对预计进行报废的房屋和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四)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77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已停工,对前期已发生的支出计提减值准备。 (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了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4.12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已停产,对其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4,006.57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2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11000154 截至2024年末,利安达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其中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44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利安达2024年度未经审计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77.32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利安达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孙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宏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不含税费用合计275.7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含税费用18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含税费用90万元;审计人员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利安达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利安达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除第3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会议议案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向公司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 系 人:李学峰 章欣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 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贵公司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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