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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可。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魏远先生、王丽香女士、陈修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卢文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279.09万元;营业利润92,655.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26.2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加快两大锂矿建设,实现锂矿新的利润增长点。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17,178.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6,198.98万元,实现净利润88,280.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280.1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2024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后续具体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会计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圃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来嵘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项目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并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19、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50,000万元,最终贷款利率及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该笔贷款主要系公司就现有存量贷款以还旧借新方式进行的续贷,公司未新增贷款余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决定申请贷款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30于公司19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2,200,000.00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15,200,000.00元,先前已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507,800,000.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于2022年8月23日存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周集支行12240901040008053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339,622.64元,另扣减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50,59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1,736.8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47.6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00.5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006.5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4,772.96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1,272.96万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002.5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83.68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949.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2,835.7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7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4,135.77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国都证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金日晟矿业和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巢矿业”)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和“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一级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公司及金日晟矿业、国都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二级子公司金巢矿业,公司与金巢矿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新募投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湖南大中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武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新募投项目:“一期年产 2 万吨碳酸锂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湖南大中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的公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时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由于上述两项目获取用地审批手续的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2、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的公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主要系由于公司取得该项目尾砂回填所需的废弃矿坑时间晚于原定计划,导致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延缓,从而延迟了整体的投产时间。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随着投产时间的延后,云母行业供需较原预期情况发生变化,受限于市场价格低和客户需求量少等因素,公司开拓市场的难度较大,现阶段继续建设的经济效益不突出。由此,公司决定放缓“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中云母生产线的建设,先运行项目的选铁工序。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3、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募集资金中预留了2,892.64万元作为该项目已签署项目工程及已购置设备的后续尾款及质保金; [注2]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于2024年1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变更到新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3,500.0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68,70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4,772.96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5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1,272.9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72,835.7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7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4,135.7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便于“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归集和使用,公司于2024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中国工商银行1911031029100025869账户用于“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后续IPO“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可转债“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将均转入该专户,出现了IPO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同一专户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为了避免募集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优先将IPO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均为可转债募集资金,此后该专户仅存放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 六、募集资金期后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规划、战略定位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变化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调整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公司拟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相应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8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7.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262,029.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1,128,994.3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112,899.4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51,013,280.9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52,147,345.98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2,147,345.98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2024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若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486,861,740股(公司总股本1,508,021,588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21,159,848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7,372,34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分红比例不变,根据最新股本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46,058,442.00元,其中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148,686,094.0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297,372,348.00元(预计)。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3,300股,使用资金总额1,265,4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447,323,856.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1,262,029.15元的59.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9.69%,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1、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利润规模、盈利能力、在建项目资本支出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一2026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交流 3、现场召开地点: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3楼多功能A厅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现场交流”的形式举办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17:00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3楼多功能A厅 三、参会嘉宾 董事长牛国锋先生、董事/总经理林圃生先生、独立董事王丽香女士、董事会秘书林圃正先生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会调整)。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18: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fo@dzky.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投资者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1、报名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实名制。请拟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8:00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参会回执(详见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nfo@dzky.cn进行预约登记。 2、联系人 联系人:大中矿业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472-5216664 六、其他事项 1、因场地限制,公司将适当限定现场参会人数。预约报名成功的投资者,将收到参会短信通知。届时请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到达会场,凭参会短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核验身份并签署《承诺书》后进入会场,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6,21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45%。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37,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审议的全部额度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全资子公司大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贸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2025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共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97,000万元;其中大中贸易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其余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2、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为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7,000万元,除大中贸易资产负债率高于70%外,其余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0701444800H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4、注册资本:1,508,021,588元 5、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6、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7、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品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267,788.2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209,485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注册资本:21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董鑫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轮胎销售;轴承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批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58,425万元,除此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抵押贷款金额为30,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60100MA5U2RBE2B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A座234号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高文瑞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密封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衡器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销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车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中贸易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大中贸易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大中贸易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C030BN3H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2楼219号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大中赫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湖南大中赫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15,4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湖南大中赫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2、担保类型: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437,000万元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保证其正常生产及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6,21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45%。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4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0%。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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