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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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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61.35万元。鉴于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经营实际情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2024年,行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数据来源:《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政策驱动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千兆光网与5G协同建设,前瞻布局6G技术研发”,明确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比重达10%的目标;《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2、技术演进
  5G-A商用进程加速:2024年3月,中国移动于杭州全球首发5G-A商用网络,标志通信技术从5G向增强版5G-A跃迁;同年8月,上海电信推出首款"5G-A套餐",推动全国20个重点城市试点落地,赋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高精度场景需求。
  FTTR规模化部署:截至2024年底,国内FTTR用户数突破3,500万(数据来源:《中国电信2024年年度报告》),运营商集采规模同比增长,光纤网络从"到户"向"到房间"升级,带动高密度光分路器、智能ONT设备需求激增。
  低空经济产业化启航:2024年两会期间,低空经济首次纳入国家战略,地方政府密集出台空域管理、通信保障等配套政策,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场景驱动低空通信专网建设需求。
  3、基础设施
  千兆光网纵深发展:2024年新建光缆线路856.2万公里,10G PON端口达2,820万个(同比+22.5%)。
  5G网络建设深度覆盖:截至2024年底,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万个。5G基站占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33.6%,占比较上年末提升4.5个百分点。
  算力网络协同布局:截至2024年底,运营商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83万个,推动提升算网协同和调度能力,提供更加多元化算力服务。(以上数据来源:《2024中国通信业统计公报》)
  (二)市场地位
  公司所处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通信配套设施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不断满足用户需求为企业发展导向,坚持产品专业化发展战略,通过加大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联系,以及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在行业内保持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持产品技术竞争优势。公司信息通信配套产品系列较为完备,解决方案多样,拥有较完备的产业化基础,和富有经验的技术开发团队,可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完善和优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持续提升,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及其变化,积极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在稳固运营商市场的基础上,加强行业市场及海外市场开发力度;公司凭借技术实力与服务品质,依托公司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和竞争优势,与客户、供应商建立了深度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和智慧运维服务,为千行百业的“智改、数转、网联”赋能。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在通信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具备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综合能力,持续专注于为国内外电信运营商、电信主设备商、网络集成商和政企客户提供通信网络物理连接、无线接入、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物联网与系统集成和通信信息增值服务,主要产品覆盖了从局端OLT到用户端ONU的全系列ODN及无线通信网络建设产品,包括ODN物理连接及保护设备、光无源器件、光缆等光通信产品及微波无源器件、POI多路接入等无线通信网络建设产品,室内室外设备机箱、机柜、机房系列产品,提供IP防护、供配电、温湿度环境及节能一体化解决方案;光纤、光缆、光器件及光配线设施全场景有线传输链路解决方案及系列产品;多模多频无线链路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FTTX、传输网络建设、信息通信机房建设和无线信号室内分布等领域,能够满足各类公网和专网用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形成了通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物联网与系统集成、信息通信增值服务多元化产品格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以《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综合考虑订单规模以及库存水平等因素而制定采购计划。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市场部、质控部共同负责。采购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订单情况、既有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由专门的采购负责人具体落实采购工作,质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质量检验。
  2、生产模式
  公司参加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中国铁塔和各类专网等客户的招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明确约定了采购货物的种类型号、细分类产品价格等信息。客户根据电信工程建设进度,向公司发送发货指令,根据行业经营特点以及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依据发货指令组织生产。公司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重要工序自行生产和安排,部分工序委托加工,产品从设计、生产、装配、检测、试验均在企业内部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铁塔等电信运营商、广电公司,以及交通、轨道、银行、石油、部队等各类行业客户,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59.9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95万元,公司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1、产品创新
  凭借在配线领域多年的深耕积累,公司紧跟国内外市场及行业需求的差异化趋势,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在不断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同时,积极推进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落地实施,并持续对细分优势产品进行迭代优化。
  2、市场结构优化
  公司聚焦重点市场,优化市场结构,进一步加强运营商市场、行业市场和海外三大市场拓展,实行技术和市场联动机制。出台市场销售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新产品市场推广和订单落地工作,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管理优化及风险管控
  通过优化调整组织架构,有效提升运营质量与管理效率;进一步实行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能;为加强风险管理,公司积极构建客户信用评估体系,严格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管理,积极跟踪项目资金回笼工作;公司全面强化财务预算全流程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4、供应链整合
  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优势,推动产品结构模块化设计与工艺技术创新,实现材料利用率提升与标准化生产流程的精简,同时合理规划采购周期,精准匹配物料需求与供应周期,缩短库存周转时间,减少资金占用,提升了供应链效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59.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6.95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1.2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最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届时关联股东胥爱民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方面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相关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经营过程实际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共计9,255.85万元,较期初预计金额减少7,992.15 万元,主要系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原预计业务量减少,购买原材料未达预期所致。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超过63,54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注:以上表格中亨通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关财务状况数据均来源于亨通光电发布公告。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2、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系亨通光电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3、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通”)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4、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华脉产业集团70%股份,持有华脉汽车部件6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将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
  以上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为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及房屋设备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慎客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胥爱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http://www.sse.com.cn)《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对应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关联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亨通光电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各项采购、销售、提供(接受)劳务、租赁等各项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63,547万元。
  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评价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表》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原因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共计59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董事杨勇先生、陆玉敏女士、陈玲宏女士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603042 证券简称: 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dd@huamai.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胥爱民先生
  总经理:杨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革先生
  财务总监:陆玉敏女士
  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至5月14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dd@huamai.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革
  电话:025-52707616
  邮箱:edd@huamai.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特别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胥爱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陈革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陈革
  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数据资源及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 月1 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597.5万份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59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7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内部公示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7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8 月 18 日,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鉴于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无法获授股票期权,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应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1 名变更为 60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600 万份变更成1595 万份。
  6、2023 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16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6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共计164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60人调整为5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95万份调整为1431万份。
  8、2024 年4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及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833.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共计833.5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1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31万份调整为597.5万份。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59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规定,“(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69,499.40元,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14,569,499.40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5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597.5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597.5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1人调整为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华脉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59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冲回信用减值损失5,079.6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2.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于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4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2024年度冲回应收款项减值损失5,079.6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经公司综合评估与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72.56万元。
  (1)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4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风险特征、客户性质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2.82万元。
  (2)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29.74万元。
  三、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冲回信用减值损失5,079.6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72.56万元,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607.12万元。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按持股比例为华脉光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3.3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3.3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593.30万元,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华脉光电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同时,根据华脉光电的股东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亨通光电计划2025年度对联营企业华脉光电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华脉光电另一股东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承诺书》,“我公司是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拥有该公司30%股权,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求需要向银行贷款,我公司愿意同其他股东一致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手续。”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华脉光电新增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按照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等比例的担保。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脉光电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顾春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兴业路西侧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劳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华脉光电40%股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华脉光电3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脉光电总资产34,188.09万元,净资产11,627.5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1,564.71万元,净利润83.1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在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与金融机构另行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4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1,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93.30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593.3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债券、外汇衍生产品等。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具体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三)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8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经营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61.35万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当前经营实际情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3年8月修订)规定,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脉科技”)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89,84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799,961.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1)第2100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对原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后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3月20日,利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3,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不存在逾期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 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基于应用切片的网络加速解决方案项目”,将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317.91万元投向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敏捷智慧绿色数据中心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WIFI6+5G 无线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华脉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脉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脉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19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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