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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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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桥信息”)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闾力华,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智华,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元良,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65万元,为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参照上年收费标准及实际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再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权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蚂蚁智信(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8MAND8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8层B段801-12
  法定代表人:陈怀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服务: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承办会展,翻译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票务代理,受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催缴提醒服务;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玩具,服装服饰,电子产品(除专控),数码产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43973322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8号楼14-20层
  法定代表人:金晓龙
  注册资本:657,1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蚂蚁智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法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蚂蚁智信、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蚂蚁智信提供技术服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和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8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先生召集和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出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将更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3.50万元,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110.14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出现亏损,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0,021,814.4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其中,公司 2024年1-9月已合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3,217,986.4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68,291.95元。
  2、计提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预付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23,835.96元。
  3、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00,719.25元。
  4、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930,405.76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0,021,814.4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0,021,814.4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983,478.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45,417.84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533.48元。
  3、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1,529,406.32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983,478.04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983,478.0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7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核销部分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预付账款、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核销账面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核销总计金额为1,104,231.40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1.82%,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的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后将更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6,633,41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94,373,496.8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87,699.15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5,449,480.95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8,342.4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合计8,846,403.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67,116,594.4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3,786,476.51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02,549.62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4,373,496.8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48.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487,699.15元,具体投资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7183号《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上述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桥信息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桥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指截至2024年末整个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累计预计效益的情况。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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