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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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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71 公司简称:菲沃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58号),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6,646.7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285,102.17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237,162.29元。
  因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为电子消费品、医疗器械整机及零部件,以及汽车、服务器领域的零部件提供具备防水、防油、防腐蚀、防硫、防雾、耐盐雾、耐刮擦等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基于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沉淀,形成了纳米镀膜设备、材料及制备工艺等领域优势,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多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
  公司的纳米薄膜产品系以自主研发的真空纳米镀膜设备为平台,依托特定的镀膜材料配方及工艺,为客户产品制备能够实现特定需求的纳米薄膜。
  (1)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
  基于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需求,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材料开展广泛的基础研究,建立起完善的材料配方体系。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产品特点及应用场景,设计相应纳米薄膜的材料配方和膜层结构,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纳米镀膜解决方案,优化客户产品性能。
  上市以来,公司秉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凭借深厚的前沿技术储备,在原有防护类薄膜之外不断拓展纳米改性薄膜和纳米增性薄膜,产品谱系得到进一步扩充:
  1)防护类薄膜
  这类薄膜产品包括防水防腐蚀、绝缘耐压防腐蚀和水汽阻隔薄膜,为客户产品提供优越的防护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在当前全球对环保和人体健康日益关注的背景下,对于各类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也随之提高。特别是某些涂层物质尤其是一些低表面能原材料,由于其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影响,受到了国际组织和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严格监管。公司采用符合欧盟及全球含氟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合规材料,利用等离子体技术开发出了硅基、碳基等绿色环保涂层,这类涂层可沉积于与人体接触的各种材料表面,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抗蚀性能。
  目前,公司技术已在婴儿辅食机、吸奶器等高端母婴用品上得到应用,充分说明公司的产品工艺所使用的材料不仅满足了当前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同时也保证了产品的高性能和长效耐用性,为客户提供负责任的、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
  (A)防水防腐蚀薄膜
  防水防腐蚀薄膜的基本原理是在待镀物件表面沉积聚合具有防水、耐腐蚀性能的高分子纳米薄膜。这类薄膜产品的功能具有多样性,且防护效果优良,适用于具有多维度防护需求的,或长期暴露在腐蚀环境下的电子产品及其组件,例如手机主板及副板、TWS耳机的软板及软硬结合板、充电盒的PCBA、无人机的线圈及PCBA等各类组件,长期与人体汗液接触的耳机PCBA、耳机充电盒的PCBA、虚拟现实眼镜PCBA。此外,电子阅读器的显示屏、PCBA、电池等部件也是多层耐腐蚀纳米膜的主要适用场景。
  (B)耐电压防腐蚀薄膜
  耐电压防腐蚀涂层的基本原理是运用PECVD和CVD耦合真空镀膜技术,将单体材料引入真空环境中进行薄膜沉积。该涂层的制备过程为,原材料经升华气化,再经过高温形成自由基进入常温真空环境的沉积室,自由基扩散、吸附并沉积在待镀件表面,聚合形成致密、无针孔缺陷、厚度均匀的高分子薄膜。该种涂层的电绝缘性能出色、绕度性良好、结构致密、结合力优异,可以为严苛使用环境下的产品提供高等级的耐腐蚀、绝缘防护功能,使镀件具有抵御酸碱、盐雾、霉菌及各种腐蚀性气体侵害的能力。耐电压防腐蚀涂层主要适用于充电桩电源、电机马达等有大电压绝缘需求的产品,该种薄膜的使用为产品长期可靠性提供了优异的解决方案,能满足客户产品耐高电压击穿、耐腐蚀的高等级防护需求。
  (C)水汽阻隔薄膜
  水汽阻隔薄膜的基本原理是运用ALD、PECVD、CVD等真空气相沉积技术,将单体材料引入真空室中进行沉积制备均匀、致密的纳米薄膜。该薄膜根据应用场景需求和薄膜特性,选择单层结构或者复合多层结构。公司通过设计开发具有耦合多种真空镀膜技术的装备,制备无机材料复合层、无机/有机材料交替层等具有很低水汽透过率的纳米薄膜,保护被镀产品免受水汽、氧气等的侵扰。该种薄膜具有良好的高温高湿稳定性,主要应用于LCD/LED、OLED、泛半导体器件等。
  2)改性薄膜
  (A)超疏水薄膜
  公司通过在材料表面构筑纳米结构低表面能功能薄膜,使得水珠不易聚集,极易滑落,从而实现材料表面的超疏水能力,进而具有优良的防雾能力。公司通过设计特殊的放电形式,筛选合适的镀膜涂层沉积工艺,对薄膜结构进行微观调整,使涂层表现出了类“荷叶效应”效果,构成超疏水所必需的形貌基础;精准的PECVD工艺控制,得到独特的纳米尺度的粗糙度,不会影响光透过率,甚至出现了光学增透的效果。公司开发的超疏水薄膜具有高透过率、优异的抗高温高湿性能、耐紫外老化性能和一定的机械耐久性,适用于相机摄像头盖板等产品表面。
  (B)超亲水薄膜
  超亲水薄膜是单体通过等离子体放电在基材表面沉积,形成具有亲水基团的高表面能膜层。当水或蒸汽与镀有膜层的产品接触时,会在产品表面形成均匀的水膜,从而实现优异的防雾效果。该类薄膜不影响基材本身的透光率,而且具有较好的耐磨性、耐久性,适用于MR眼镜等产品。
  (C)疏水疏油薄膜
  疏水疏油纳米薄膜的基本原理是在待镀物件表面沉积聚合一层具低表面能的高分子纳米薄膜涂层,该纳米薄膜能通过自身的疏液性能使滴落到基材表面的液体不易驻留在基材表面,而是收缩成液珠滑落,从而起到保护受镀物件的目的。该纳米薄膜能使产品表面达到疏水、疏油的效果,对水、油、饮料等液体具有排斥性,液滴不易通过产品表面的孔隙渗入产品内部。由于膜层厚度较低,该纳米薄膜具有良好的散热性,不影响智能终端产品信号,不影响基材光学特性和色泽,主要适用于整机或外部器件的生活防水应用场景,例如各类电子产品整机(如手机整机、耳机整机、耳机充电盒整机等)及电子产品外部器件(如音响罩)。
  (D)低滚动角薄膜
  低滚动角薄膜的基本原理是使用PECVD真空镀膜技术在待镀件表面沉积一层对水和油均呈现较低滚动角的聚合物薄膜。该纳米薄膜通过单体选型和工艺调整降低聚合物薄膜与水和油等液滴的吸附力,达到降低滚动角的目的,从而实现表面液滴在较小的倾斜角度下即可滚动滑落的效果。该薄膜表面非常平整,耐摩擦性能良好,解决了薄膜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耐磨损的问题。低滚动角薄膜在耐污、自清洁、除冰、液体运输、传热等领域具有应用价值。
  3)增性薄膜
  (A)透明增硬薄膜
  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感性耦合等离子体高能等离子体技术,通过持续的放电活化产品表面,与单体产生聚合反应,在高分子材料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硅基耐刮擦层,创新性地解决了高分子材料在日常使用环境中不耐刮擦、易产生划痕的难题。该类薄膜产品拥有高表面硬度、良好的膜基结合力以及致密的表面结构,并且与公司其他膜系有着匹配的组合性,可赋予薄膜工艺功能多样性。耐磨增硬薄膜适用于高分子材料及金属表面的耐腐蚀耐划伤,例如镜头镜片、AR/VR眼镜、智能手表、手机、汽车内外饰件等,耐磨增硬薄膜未来投入使用后将与公司现有防护产品形成协同效应,从而打开业绩新空间。
  (B)DLC耐磨薄膜
  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容性耦合等离子体、感性耦合等离子体等不同放电形式的PECVD设备,通过调整材料配方、镀膜工艺获得了不同性能的DLC纳米涂层。该涂层在一定厚度下,具有良好的光学透过性同时兼具耐磨性、高硬度。该涂层可应用于消费电子的柔性显示屏、车载触控屏等,解决高分子显示屏硬度低、不耐刮擦的缺点,为提高人机交互屏幕的可靠性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此外,公司运用非平衡磁控技术,使之与PECVD(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有机融合,实现PVD(物理气相沉积)与CVD(化学气相沉积)技术优势的互补叠加,全方位提升膜层的综合性能。通过这类技术制备出的DLC膜层可优化基材表面性能、增强耐腐蚀性、降低基材表面粗糙度从而提升密封性能。该项目的成功研发将促使汽车、航空航天、能源、化工等产业的泵类、液压传动等系统性能升级,提升终端产品质量与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向高端化迈进,如为汽车发动机燃油喷射系统提供更精准耐用的柱塞,助力汽车节能减排、动力提升。
  (2)真空纳米镀膜设备
  公司已自主设计并生产了多种型号的纳米镀膜设备,其中FT-35X、FT36X、FT-35XMC和FT-36S、FTCX1000、FTCX1680六种型号的纳米镀膜设备已实现量产并用于制备纳米薄膜。此外,公司自主研发FTCX400、FTCM900、FTCC2000三种型号的镀膜设备,以适应下游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其中,FTCX400适用于制备可增加表面硬度、减少表面刮花的透明增硬膜,以及抑制水汽凝结、霉菌滋生的超疏水薄膜;FTCM900适用于制备耐刮擦的类金刚石薄膜(DLC);FTCX1680和FTCC2000适用于制备具有抑制缝隙虹吸效应、减少液体表面残留的有机防护薄膜,以及可抑制水汽凝结、霉菌滋生的有机疏水薄膜。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自研了新一代FTCX1000E设备,成功将PECVD工艺与CVD工艺相融合,首创“一腔多膜”功能,并成功制备耐电压防腐蚀多功能“混搭”膜层新品。面对技术稳定性问题,菲沃泰摒除了传统模式下依赖操作人员经验控制原材料的加入量和升温曲线的方式,通过FTX1000E独创的可精准调控连续进料系统,加入了等离子体预处理和沉积,借助PECVD技术优化膜层与基材的结合力,成功将PECVD工艺与CVD工艺相融合,而在此过程中,膜厚监测系统会实时监控膜厚状态,一旦出现偏移标准等问题会及时反馈报警。该种薄膜的使用为产品长期可靠性提供了优异的解决方案,能满足客户产品耐高电压击穿、耐腐蚀的高等级防护需求。目前,使用该型号设备的新型耐压防腐蚀膜层已在电机、智能家居产品(扫地机器人等)的风机、汽车变速箱油泵等产品上成功应用。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并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公司主要采用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活动。公司围绕自身的发展战略方向,结合纳米膜材料制备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自发地进行研发活动。同时,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下游行业的发展态势及下游客户的新需求,基于对现有或潜在市场的预测进行针对性的研发。研发形成的成果用于向目标市场推广或用于技术储备。
  公司的研发主要包括概念研发、小试、中试、量产四个阶段。
  (1)概念研发阶段
  概念研发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产品及方案的前瞻性开发设计,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储备技术。
  (2)小试阶段
  小试是指公司对概念研发获得的储备技术进行更深一步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小批量试制对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为该技术产业化可能性提供评估依据和优化方向。
  (3)中试阶段
  中试是指对已通过小试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放大研究,是产品批量导入市场之前的重要环节。中试主要解决因放大效应引起的新问题,并根据规模效应进一步调整技术路线和降低成本。
  (4)量产阶段
  经过试产、检验、产能评估后,预计能导入量产的研发成果将针对部分目标客户进行推广,并在小范围试生产中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再根据客户反馈意见进行相关的调整及优化,确定最终的量产方案。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性物料采用“以产订购”的采购模式,根据产品市场情况、客户订单、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制定采购计划,由供应链中心具体实施,供应链中心下设采购部、物流部、仓库三个子部门,采购部负责产品采购过程的控制,物流部负责物流发运、快递、进出口、报关等业务,仓库负责相关物料的接收及保管。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制度。公司主要考察供应商的经营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产品品种、价格、交货周期、研发和设计能力等诸多因素,结合供应商配合程度、约定付款周期、试制件情况等指标综合评定是否将其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
  4、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设备制造中心和镀膜中心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纳米镀膜设备的生产和纳米薄膜的制备。
  (1)纳米镀膜设备生产模式
  公司依据纳米薄膜制备业务的客户需求安排纳米镀膜设备的生产。纳米镀膜设备研发生产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量、行业环境等信息综合评估设备的需求量,并依据判断结果进行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主要涉及机械装配、电气装配、工艺验证等工序。
  (2)纳米薄膜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的模式开展纳米薄膜的制备业务。纳米薄膜的生产主要有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两种模式。
  1)驻外生产模式
  对于需求量较大且稳定的客户或保密要求较高的待镀物件,公司通常采用驻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驻外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经客户确认的技术标准提前设定真空纳米镀膜设备的工艺参数,并根据客户需求预测将设备投放于客户工厂或EMS厂商处进行生产。驻外生产模式下,客户能够增加纳米薄膜生产工序与其他生产工序协调性,提高生产工序的连续性及生产效率,并节约物流运输时间和成本,同时降低客户产品的泄密风险。
  报告期内,按照生产过程中加工工序操作人员以及场地和能源等成本费用承担对象不同,驻外生产模式可分为驻外融合生产模式和驻外独立生产模式两类。
  2)集中生产模式
  对于镀膜需求较小或波动较大的客户,公司通常采用集中生产模式进行生产。集中生产模式下,客户将待镀物件运送至公司镀膜中心,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的技术标准于待镀物件表面制备纳米薄膜。此模式下真空纳米镀膜设备存放于公司场地,制备纳米薄膜所需的原材料、操作人员、场地及能源均由公司提供。生产完成后,公司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专业展会、依托行业地位和口碑吸引客户、原有客户介绍或主动拜访等方式进行营销和拓展新客户资源。销售策略上,公司坚持优先与行业大客户进行深度合作,再向中小客户下沉的战略。前期主要向下游各应用领域的龙头企业进行推广与试验,提升大客户的使用体验,开拓新产品的市场空间。经龙头企业引入成功并批量采购后,新产品在市场上形成品牌效应,公司进一步向市场中小客户推广。利用该战略,公司通过各行业大客户为公司赢得了市场地位和美誉度,同时又有数量庞大的中小客户为公司提供长期潜在业务机会。公司目前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汽车行业等,下游客户对其供应链体系的要求较高、管控较严,公司须根据下游客户提出的需求提供纳米薄膜产品,经过打样、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同时存在少量的经销业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1)新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与逆全球化的浪潮下,为了摆脱关键材料被“卡脖子”和受制于人的困境,关键材料产业链的国产化布局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所属的新材料产业,是中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领域。
  国家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优化上下游合作机制,提升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的支撑作用。新材料产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明朗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前沿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2)纳米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纳米材料行业,作为当今科技前沿和工业革命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正处于快速发展和变革的新阶段。随着材料科学的深入研究和跨学科技术的融合,纳米材料以其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为能源、环境、医疗、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广泛而深远的应用前景。纳米材料因其不同于宏观材料的特殊性质,在光学、机械、磁学、电子、化学和生物学等各个领域有着深远的应用前景。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纳米材料行业的发展,将其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8月,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前沿”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围绕纳米尺度等前沿科学探索、纳米尺度制备核心技术研究、纳米科技交叉融合创新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中国“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将纳米材料列为前沿领域,有望在未来成为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纳米材料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测,未来几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将延续过去高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到2025年产值将突破10万亿元。随着技术革新带来的性能优势、应用场景增多以及下游需求升级,纳米材料市场仍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3)纳米薄膜终端应用
  纳米薄膜材料功能丰富,可根据不同下游需求定制出具有防护、透光、减阻等不同特性的材料。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纳米薄膜领域的市场规模约为141.8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底将超过663.5亿美元,2023年至2032年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18.7%(数据来自Precedence research)。
  从行业广度来看,纳米薄膜材料的防水、防腐蚀、阻气功能已经在智能手机、耳机、电子阅读器、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电子消费品领域获得了广泛应用。特别是物联网产业的兴起,带动各类电子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宽,纳米薄膜产品将在消费电子行业各细分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之外,纳米薄膜在光学仪器、汽车电子、医疗器械、服务器等各行业领域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平台优势建立全球领先的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先进设备制造中心,并积极构筑人才高地,招募大量高端基础材料专家和等离子物理学专家,从高端消费电子防护镀膜的细分领域,进军纳米改性镀膜、纳米增性镀膜的更大市场。
  从行业深度来看,纳米薄膜在各个细分应用领域从整机、结构件的表面防护逐渐渗透到对其内部元器件、电路板及芯片的保护。以手机、耳机为例,不仅手机整机、耳机整机、耳机充电盒逐渐开始采用纳米薄膜防护技术进行防护,手机、耳机的各内外部模组及元器件,包括手机的透音网、Type-C组件、显示屏幕、充电线、PCBA板等以及耳机的充电线、充电接口组件、PCBA等均为纳米薄膜防护技术的潜在市场。推而广之,各个面临着复杂使用环境的物品,纳米薄膜防护技术均有望从整机层面到关键零部件层面提供相应的防护,从整机到零部件的深入渗透,使得纳米薄膜防护技术在各个应用领域均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纳米薄膜兼具传统复合材料和现代纳米材料二者的优越性,在消费电子、医疗器械、汽车电子、光学材料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此外,纳米薄膜的制备方法主要是液相法和气相法,而相较于其它化学气相沉积技术,公司的PECVD等离子体聚合纳米薄膜的制备是高分子材料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纳米气相沉积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的融合,并结合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形成了多项自有核心技术,突破了多项国外技术垄断,在行业内技术优势显著。
  目前,各类终端应用防护需求的技术手段除PECVD纳米镀膜技术外还主要包括结构防护及其他涂层防护。与结构防护相比,引入PECVD纳米薄膜进行疏液处理后,液滴难以通过缝隙、孔径等部位渗入电子消费品内部,因此对结构防护的密封等级要求降低,可以减少相关结构件的使用,从而实现提升防水性能、降低成本的目的。PECVD技术能够隔绝液滴与内部器件的接触,防止内部器件失效、腐蚀,从根本上强化了内部器件本身的防护性能,从而也降低了对结构防护的密封要求;与其他涂层防护相比,随着电子消费品的设计日趋复杂化、精细化,能够精准控制膜层厚度、膜层性能更优、绕镀性能更好、适用性更广泛、更加环境友好的PECVD纳米镀膜正在迅速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除此以外,公司着力于开发各种气相沉积装备,包括化学气相沉积CVD、物理气相沉积PVD、引发式化学气相沉积、原子层沉积等。将物理与化学创新结合,并采用内置行星转架,大幅提升了纳米镀层的均匀性和可控性,开发了具有多种功能的复合纳米薄膜产品,薄膜产品可实现对各类产品的防护、表面改性和表面增性等多种功能。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纳米薄膜行业领先的知名企业,在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和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目前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的全球头部科技企业,并与其产业链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平台和队伍的建设,持续研发出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薄膜产品,巩固行业技术领先的地位。公司也将加大销售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在下游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纳米薄膜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丰富,主要下游领域的发展情况如下:
  (1)消费电子领域
  报告期内,随着5G基础设施的改进以及产品功能创新助力应用场景丰富,消费电子市场在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展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折叠屏技术在2024年迎来了关键的成熟节点,出货量迎来大幅增长;此外,TWS耳机等产品也正朝着精细、轻薄、高可靠性方向发展;2024年,AI技术的深度渗透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AI大模型在手机上的使用有望打破终端市场创新不足的局面,对硬件更高的性能需求也利于推动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回暖。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等产品通过学习用户行为,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智能相机的场景识别、健康跟踪器的风险预测,以及智能助理的语音控制等功能,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AI在提高安全性、增强娱乐互动、优化内容推荐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长,展现了消费电子产业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的活跃态势。消费电子产品使用场景的多元化,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防液、耐腐蚀等性能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同时消费电子产品逐渐向轻薄化、小型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纳米薄膜制备技术市场认可度逐渐提高。未来纳米薄膜制备技术将成为解决消费电子产品防护问题的核心手段之一,市场空间将会持续增长。
  欧盟从2024年开始对进入欧盟区域的便携式设备的最低防护要求提升至IPX4,这对于占据市场体量最大的中低端手机的防护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纳米镀膜带来了新的商机。
  2025年,消费电子国补政策出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给予补贴,有望进一步拉动终端消费,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除传统的手机、TWS耳机等产品以外,公司已进入多家行业头部厂商AI智能眼镜、手表等智能可穿戴产品供应链,未来成长动能充足。
  (2)汽车领域
  汽车行业正经历“电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网联化”的变革,智能出行时代已经到来。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中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指出,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国家鼓励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进一步强化新能源车的支持发展力度。在上述趋势推动下,汽车电子元器件价值量得到提升,汽车电子领域也有所拓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4年全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产销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此外,汽车领域的防护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市场渗透率提升空间巨大。
  公司的纳米薄膜具有优异的电子防护性能,新能源车的电子系统比传统汽车更加复杂和先进,对电子组件的保护需求也更高,公司产品可以保护这些敏感组件免受水汽、脏油、化学品和极端温度的影响。公司产品在新能源车BMS系统、升压充电系统、中控系统、电机热管理系统、传感器、电机、照明系统等部件中均存在广泛的应用空间。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汽车行业的Tier1龙头合作,为其变速箱油泵进行镀膜服务。原先其变速箱采用干湿分离、防油密封的方式,导致成本较高。通过公司技术对变速箱子部件进行镀膜防护后,可以直接泡在高温油里实现长期稳定工作,简化了设计结构、降低成本,也解决了散热难点。
  同时,公司的材料表面增硬耐磨处理技术能实现汽车灯罩及内饰面的耐磨、增硬等防护需求,可以帮助汽车制造商提高产品的整体耐用性和抵抗日常磨损的能力,从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护成本,这对于提升用户体验至关重要。
  目前,公司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压力传感器、汽车中控板、控制板、氛围灯PCBA、变速箱油泵、车载充电机、激光雷达、空调鼓风机PCBA等方面。公司已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已顺利拿到多家Tier1客户的定点资格。公司的纳米镀膜技术已经在多个新能源品牌汽车部件使用;已同头部汽车部件工厂进行驻厂量产;同时和各大车载传感器及部件厂有来料加工服务;激光雷达领域与该领域头部客户紧密合作,头部客户已经实现量产。
  (3)医疗器械领域
  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医疗健康行业的需求将持续提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时间早,市场规模庞大,增长稳定。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医疗器械市场,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医疗器械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该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特别是在高端医疗设备和可植入医疗设备方面,对材料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材料表面改性技术应用前景广阔。在医疗器械领域,公司的纳米防护技术具备低表面能、生物兼容性等特质,可应用到各类医疗健康的设备器件上,可在诸如内窥镜的防雾、超声刀的防切割阻力、医用试管降低表面能、家庭心脏监护设备的防护、X-RAY扫描设备的防护等多方面进行技术融合,提升产品性能。其中,应用于助听器整机、医疗机械手FPC、便携式监护仪PCBA、医用手机整机、腔镜吻合器、化验检测用试管玻片等领域的项目已成功量产。
  公司已顺利通过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将大幅助力公司在医疗行业的业务拓展。公司已成为助听器国际龙头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积极配合其他国内外优质客户送样验证,应用于医疗器械行业的产品需求量将随着国内外医疗器械市场的发展而增长。
  (4)马达电机领域
  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系统及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对马达电机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性能要求,包括更高的能效、更小的体积和更长的使用寿命。这些需求推动了包括永磁同步电机(PMSM)和无刷直流电机(BLDC)在内的高效电机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对电机的物理和化学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随着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和新型材料的应用,马达电机正逐步向更高的性能和更广的应用领域迈进。
  在此背景下,公司使用自研设备生产的绝缘耐高压膜层展现出其在行业内应用的必要性。这种膜层具有优秀的电气绝缘性能,能有效预防电气故障,降低故障率,还能在极端环境下保持稳定,如高温、高湿及高电压环境,保障电机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其耐高压特性对于提升电机的性能,尤其是在高负荷和高速度下的性能至关重要。我们的产品不仅满足了市场对高性能电机的需求,也为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截至目前,公司新型绝缘膜层已在智能家居产品(扫地机器人)、无人机的马达电机应用上实现小规模量产。此类新型耐压镀层具有致密的分子结构,通过对马达控制板进行全方位镀膜防护,有效阻隔腐蚀介质的渗透。镀层的绝缘特性为控制板提供良好的电气防护,使整个马达在泡水环境中能正常工作,提高了产品使用寿命。同时,镀层化学性能稳定,具有抗菌性,细菌/霉菌不能在膜层表面进行繁殖,避免产生异味,大大提升了用户的体验感。
  (5)智能家居
  随着物联网(IoT)技术普及、AI大模型落地以及消费者对智能生活需求的提升,智能家居市场在技术创新与场景拓展的双轮驱动下,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其中,智能安防、智能厨卫、全屋智能等细分领域随供应链成熟和成本下降逐步渗透,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智能家居产品的品质和耐用性要求越来越高。
  智能家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常常面临潮湿、盐雾、腐蚀等复杂环境的挑战,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或高温高湿的环境下,产品的性能更容易受到影响。纳米镀膜技术凭借超薄、高防护和兼容复杂结构的特性,逐渐成为智能家居产品主板防护的核心解决方案,市场认可度快速提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纳米镀膜技术已成功应用于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扫地机器人、净水器等产品。
  (6)算力服务器领域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器的算力需求呈指数级增长,芯片集成度越来越高,功率密度及热量急剧增大。这不仅对服务器的散热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使得服务器内部的电子元件更容易受到高温、潮湿、灰尘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其性能和可靠性。液冷技术成为服务器散热的主流方式,但传统的液冷介质(如氟化液)存在环保问题,而矿物油等替代介质又可能导致部分电子元件失效。因此,需要一种既能有效散热又能保护电子元件的解决方案。
  公司技术团队运用PECVD和CVD耦合真空镀膜技术,对被浸没的PCBA等部件,使单体材料在元件内部、底部和周围沉积并固化成无针孔、厚度均匀的透明绝缘涂层,给元件提供一个完整的优质防护涂层,并利用纳米材料在微观结构下覆形生长的特性,精准附着于产品表面,有效避免因镀膜不均匀而导致的防护漏洞,保证360°无死角保护产品的每一个角落。目前,这一突破性方案已在客户端的服务器电源以及服务器通讯柜散热风扇产品上实现量产。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将不断优化镀膜技术和工艺,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防护解决方案,以满足算力服务器在高性能、高可靠性、高能效等方面的强劲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是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业务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业务合同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及经办人等凭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签署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授信及融资业务的有关合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本次可行权的58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1.3024万份,行权价格为10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意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相关修订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公司监事会正式取消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增加议案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和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并取得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按期召开的同意和认可。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竹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如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5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并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宗坚、冯国满、孙西林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因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宗坚、赵静艳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及债券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4万份。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兰竹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58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41.3024万份;同时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特制订《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近日收到董事冯国满先生、单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国满先生、单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冯国满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副总经理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宗沛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确认召开时间、地点等并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
  (行权价格:10元/股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8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竹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等待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实际授予数量:934.6048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59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份
  6、行权价格:10.00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6日,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在公司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期间离职,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60名变更为59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938.6048万股变更为934.6048万股。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另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万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因1名激励对象的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I),其第一个行权期应按已授予的50%比例行权,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万份。
  综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有效行权期权数量合计441.3024万份,持有对象合计58人;同时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万份。
  (四)本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
  注: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综上所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可行权数量占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约为49.89%,共计441.3024万份,占公司总股本335,472,356股的比例约为1.32%。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绩效、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行权数量:441.3024万份
  3、行权人数:58人
  4、行权价格:10.0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统一或自主行权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7年9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实际可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8、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
  四、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本次可行权的58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1.3024万份,行权价格为10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八)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兴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6、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7、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股票期权拟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即“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2%、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25%。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四年度)》,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479,460,212.96元,较2022年增长21.21%;公司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185,857.30元,较2022年下降,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予,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即利益相关方)均已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各类投资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3、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了更多回报,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宗坚、赵静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公司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5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采购原材料的比例;
  2、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五金制品,相关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关联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上述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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