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402,230.50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矿托管。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2.销售模式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主要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现煤炭销售集约化经营,提高煤炭产品销售的规模效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的原则,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煤炭产销量。受曲江安全事故等因素影响,2024年煤矿累计停产138天,安全罚款等875万元。全年自产原煤161.4万吨,同比减产8.6万吨;自产商品煤125.6万吨,同比减产16.7万吨。销售商品煤128.4万吨,同比减少14.1万吨,其中:洗精煤46.4万吨,同比增加1.4万吨;动力煤82万吨,同比减少15.5万吨。
  2.物流贸易量。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和煤炭“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工作思路,全年煤炭及焦炭贸易量261.2万吨,同比减少18.0万吨;码头转运量651.0万吨,同比减量12.6万吨。
  3.煤炭价格情况。自产商品煤平均售价851.73元/吨,同比下降76.95元/吨,降幅8.29%;其中焦煤售价1541.36元/吨,同比下降153.77元/吨,降幅9.1%;动力煤售价460.77元/吨,同比下降113.87元/吨,降幅19.8%。
  4.煤炭成本情况。全年原煤制造成本总额10.9亿元,同比下降1888万元;原煤单位制造成本675.22元/吨,同比上升23.12元/吨。商品煤生产成本11.36亿元,同比下降1830万元;商品煤单位生产成本904.11元/吨,同比上升93.27元/吨。
  5.营业收入情况。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04亿元,同比下降14.66亿元,其中:自产煤炭销售收入10.94亿元,同比下降2.3亿元;煤炭及焦炭贸易收入37.47亿元,同比下降11.28亿元;仓储码头转运业务2.24亿元,同比减少1.55亿元。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一是分煤种自产煤销量下降减收0.65亿元、因价格下跌减收1.65亿元;二是煤炭及焦炭贸易量下降减收3.07亿元、因价格下跌减收8.21亿元。
  6.盈亏情况。利润总额亏损25,962万元,同比增亏16,046万元。净利润亏损27,343万元,同比增亏15,82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亏损27,266万元,同比增亏15,8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安全事故及丰城区域三对煤矿停产整改影响,分煤种销量同比减少14.1万吨,减收6,528万元;二是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分煤种售价同比下跌减收16,475万元;三是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483万元;四是处置尚庄煤矿资产组而产生的处置利得3,885万元。
  7.财务状况。期末资产总额58.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0.57亿元;负债总额57.1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8.25亿元;净资产1.2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3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3亿元。期末资产负债率97.8%,比上年末上升2.3个百分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完成过户登记事项
  2024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控股”)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
  2024年12月25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将持有安源煤业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的通知》,江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以下简称“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江钨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江能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34%)。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源煤业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公司筹划重大资产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出具的《告知函》,江钨控股拟将控股子公司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00%股份与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等方式补足。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安源煤业拟置出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源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安源煤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尚需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402,230.50元。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1.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2024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311,185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34,072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和《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463,184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旭睛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5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
  况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投集团的附属企业、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金额。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463,184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提名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提名人选资格审查,监事会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提名人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邝光闪先生、陈更新先生、郭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届时,该次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和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煤电力”),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实际为江西煤业、江能物贸、曲江公司融资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74,073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9,268万元)、80,214万元、15,900万元,合计170、187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分别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78,796.6181万元
  3.股权比例:安源煤业持有江西煤业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号楼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紧急救援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轴承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紧固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3.股权比例:安源煤业持有江能物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政府办公楼517室;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勇
  7.经营范围: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木、竹及其制品经营、加工;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77,533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有江储中心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鄢东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1997年4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578.73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有曲江公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曲江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宝根
  7.经营范围: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五)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司江西煤业持江煤电力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上塘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庆祥
  7.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因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根据被担保人的申请,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拟为江西煤业、江能物贸、江储中心、曲江公司和江煤电力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101,506万元、132,300万元、12,600万元、30,284万元和1,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1年,中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保障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有充分了解,被担保人为公司高度集权管理模式下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7日,江西煤业为江储中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3,224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江储中心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江西煤业为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储中心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77,533万元;
  3.股权比例:江西煤业持有江储中心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鄢东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 财务情况(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按照江储中心实际取得的贷款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31,119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1年,中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江储中心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江储中心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江储中心资信状况良好,江西煤业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江西煤业对江储中心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93,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6.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尚先生,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年来为赛福天(603028.SH)等多家公司签署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有集团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江苏有线(600959.SH)、悦达投资(600805.SH)、江苏新能(603693.SH)、紫金银行(601860.SH)、东华能源(002221.SZ)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的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952,976.8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和核销情况
  ■
  二、本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和核销合理性说明
  (一)2024年末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根据测试结论和资产减值特征,公司对各项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8,952,976.83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8,167,340.24元、存货跌价准备383,689.88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1,946.71元。
  1.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总额18,167,340.24元,其中本期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26,583,208.25元;本期收回前期应收款项转回坏账准备-8,415,868.01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3,689.88元,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1,946.71元,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4年拟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拟转销资产减值准备25,629,811.54元。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本期注销江西萍安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和出售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转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703,595.54 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本期销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出售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1,166,761.13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规定,本期销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出售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759,454.87元。
  (三)2024年拟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规定,2024年末对9笔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核销原值7,615,886.81元,核销坏账准备7,615,886.81元,其中:核销已注销、已签订和解协议等应收款项原值7,862,315.61元,核销坏账准备7,862,315.61元;收回前期账销案存的款项246,428.80元。核销原因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前向部分客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货款,该等货款历史上经多次催收无果、已被注销营业执照或已破产终结,公司认为相关货款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相关货款。公司对上述货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按照账销案存管理。本次核销坏账未涉及关联方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52,976.83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952,976.8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52,976.83元。
  (二)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7,615,886.81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7,615,885.61元,本次核销坏账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综上所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综合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952,976.8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52,976.83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6.95%。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审批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402,230.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