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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98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一) 主营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药用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其中药用酶品种主要有胰激肽原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门冬酰胺酶系列和弹性酶系列;多糖类品种主要有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类系列品种。 ■ ■ (2)产品主要用途: ● 药用酶类产品 √胰激肽原酶系列:胰激肽原酶、注射用胰激肽原酶、胰激肽原酶肠溶片(商品名:怡开)。本品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复方消化酶胶囊(Ⅱ)(商品名:千红怡美):微丸定点释放制剂。本品为助消化药,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为医院处方和OTC双跨性的药品。 √门冬酰胺酶系列:门冬酰胺酶(埃希)、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埃希)。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简称急淋)、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及非霍奇金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 √弹性酶系列:弹性酶、弹性酶肠溶片(商品名:千红怡甘)。本品用于Ⅱ和Ⅳ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 肝素钠及低分子肝素系列: √肝素钠系列:肝素钠、肝素钠注射液、肝素钠封管注射液。 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肝素钠封管注射液用于维持静脉内注射装置(如留置针、导管)的管腔通畅,可用于静脉内放置注射装置后、每次用药后以及每次采血后使用本品。本品不能用于抗凝治疗。 √依诺肝素钠系列:依诺肝素钠、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临床症状不严重,不包括需要外科手术或溶栓剂治疗的肺栓塞;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治血栓形成。 √达肝素钠系列:达肝素钠、达肝素钠注射液。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那屈肝素钙系列:那屈肝素钙、那屈肝素钙注射液。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情况,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3)研发中的重要管线: ● QHRD107胶囊:QHRD107胶囊是国内首个获批临床的口服的CDK9靶向激酶抑制剂创新药物,适应症是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目前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正处于Ⅱ期临床试验阶段。 ● QHRD106注射液:QHRD106注射液是一种新型长效激肽释放酶药物,适应症是新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目前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正处于Ⅱ期临床试验阶段。 ● QHRD211注射液:QHRD211注射液是一种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创新药物,适应症是生长激素缺乏症(GHD),目前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正处于Ⅱ期临床试验阶段。 ● QHRD110胶囊:QHRD110胶囊是一种口服的CDK4/6靶向激酶抑制剂创新药物,适应症是恶性脑胶质瘤(GBM),目前已在澳大利亚完成Ⅰ期临床试验,正在国内开展桥接临床试验。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属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生物医药行业是以现代生命科学为基础,通过生物技术手段进行药物研发、生产和应用的高科技产业,也是医药行业中创新最活跃、技术含量最高的细分领域。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当今世界最活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随着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增长、老龄化加剧、医疗改革措施持续出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逐步释放,持续促进了对医药产品的消费,根据IQVIA数据,我国药品支出规模已由2019年的1480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163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2.4%。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工业企业利润数据,其中医药制造业2024年营业收入为25298.5亿元,与2023年一致;利润为3420.7亿元,比2023年下降1.1%。2024年中国医药行业呈现“整体承压、局部分化”特征,传统领域增长乏力,但创新药、生物技术、高端医疗器械等细分赛道逆势突破,政策导向从“控费降价”转向“提质增效”,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生化制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以创新药物引领公司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制剂市场和高附加值品种出口并举,积极打造国内有竞争力的大型生物医药上市企业。 ● 公司多年来深耕于国内生物医药行业多糖和动物源性蛋白酶类药物细分领域,坚持“专、精、特”的发展道路,公司主要产品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弹性蛋白酶、门冬酰胺酶、肝素钠等原料药和制剂系列产品均为原研或国内首仿的特色拳头产品,其中酶制剂产品的国家标准均依公司内控标准制订或修订,还参与肝素钠国际标准的修订。 ● 公司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涵盖肝素全产业链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肝素钠注射液及封管液的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全国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依诺肝素系列产品抓牢国家集采的政策机遇,乘势而上扩大市场份额,逐步发展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 公司作为专注于动物源性酶制剂领域的专家 ,主打品种“怡开”品牌为国家驰名商标,并被成功列入《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版)、《糖尿病微循环障碍临床用药专家共识》(2021版)等多个指南共识,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2024年怡开系列产品继续稳居国内市场第一; “千红怡美”除加强医院品牌拓展外,积极探索与德国拜耳医药合作的OTC战略合作新模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 ● 公司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成立两个合资研究院,并与公司工艺制造技术研发团队以及负责新药成果转化的团队,形成三位一体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同时,公司在国外成立离岸药物研发中心,与在此基础上建立“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并被列入“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目前,已有4只创新药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份回购方案,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5%,具体信息详见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17)。 3、报告期内,公司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锐赢64号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纠纷案(案号(2020)沪74民初5号)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该协议签署当日建元信托向公司支付和解款8500万元,即锐赢64号信托计划项下投资本金金额17,000万元的50%;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就该案件提交撤诉申请,不可撤销地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准予其撤诉的裁定并将8500万元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建元信托,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享有锐赢64号信托计划项下剩余的8500万份信托受益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建元信托已支付和解款,同时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2020)沪74民初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公司负担。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4、报告期内,公司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了《关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拟通过出资39,000万元收购方圆制药全部股权以取得与该股权对应的重整资产。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关于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5、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千红制药1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999,9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9%)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并终止,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千红制药1号”出售完毕并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6、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耀方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企业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红投资”)、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森生物”)、Aucentra Therapeutics Pty Ltd(中文名称:澳升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升医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86.71万元,交易内容主要为提供房屋租赁、接受研发服务等。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28.46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海涛以及关联监事刘军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972.5万元人民币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19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除金融、保险类);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877.10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净资产合计877.10万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0,净利润1.44万元。 2、关联关系 千红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及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方先生,且千红投资的多个股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千红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判断,千红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以往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二)江苏京森生物医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新材料与制品、医疗用品、卫生用品、化妆品、食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科研用生物试剂(药品、危化品除外)的研发与销售;食品经营(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为准);生物化学产品(药品、危化品除外)、医疗器械(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卫生用品、化妆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328.18万元,负债合计15.22万元,净资产合计312.9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4.27万元,净利润-58.25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京森生物的第一大股东,京森生物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京森生物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判断,京森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以往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澳升医疗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注册资本:70万澳元 注册地:澳大利亚 住所:德勤、富雷顿路170号,杜尔维奇SA 5065 南澳洲、阿德莱德市 经营范围:开发一类靶标抗癌创新药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655.70 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净资产合计655.7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90.49万元,净利润197.07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千红(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澳升医疗37.55%的股份,澳升医疗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澳升医疗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判断,澳升医疗资信状况良好,在以往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以及委托关联人开展新药相关的研究服务,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与研发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新药研发所需要的业务,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预计将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经营性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研发范围,且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技术优势较好的推进公司新药研发的进程;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大程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在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第四节中规定的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理财合同有效。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决议继续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范围为低风险金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理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为规范公司的理财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理财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购置理财产品成立项目审核小组,就每项购置产品进行前期核查,经营管理层根据授权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定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理财投资工作小组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工作报告中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文凯 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 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常柴股份 (000570)、黑牡丹(60051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红燕 200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新美星(300509)、上能电气(300827)、津荣天宇(3009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任胜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邀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5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宁敖、任胜祥、高玉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3044.13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加2.33%;2024年营业收入152624.2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603.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5.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理室的年度经营报告及公司审计总监的年度内部审计报告,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财务、经营等内部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了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况,公司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分配比例。 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132,850,097.16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9,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涉及股份基数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超额利润奖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共同发展、共创繁荣、共同富裕”的千红核心价值观,以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投入共创共建、实现共赢发展为目标,制定了《超额利润奖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耀方、赵刚、王轲、周翔、海涛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整体经营规划以及销售业绩预计增长情况,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年度总授信额度为:100,000 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执行时,原则上全年额度不应超过该额度。若确实需要增加额度,在上述额度20%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若超过上述额度的2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董事会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银行提供的条件,在以上额度内由公司进行择优决策,并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因遵循两个原则:1、选择原则:选择条件更有利于公司的银行;2、执行原则: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执行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1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独立董事宁敖先生、任胜祥先生、高玉玉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周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一一常州市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至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朱晓琳 2.电话号码:0519-86020688-1108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电子邮箱:zhuxl@qhsh.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5月 14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司总部(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监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经营工作报告和2025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3044.13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加2.33%;2024年营业收入152624.28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603.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5.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内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实自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核通过了《2024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房屋租赁、接受研发服务等正常业务往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解决生产和工作场所必需而产生的长期的日常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业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刘军回避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与评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行为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其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25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原则在2025年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其中所有控股子公司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5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汇编》,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132,850,097.16元,合并财务报表口径项下可供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分配,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2,060,518.73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9,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30,000,000股,按1,24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9,976,00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000,000股,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40,756,8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预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149,976,000元(含税),合计总额为290,732,897元,合计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66%。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实施股权激励、可转债发行、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53,528,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业务稳健,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中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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