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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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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9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03,67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3,816,3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63,265.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0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160,999.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0,924,265.1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7.4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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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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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可靠性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目前研发生产各类压力、加速度、温湿度、位移等传感器,以及通过软件算法将上述传感器集成为传感器网络系统。依托高可靠性传感器产品的自主创新优势,公司核心产品具有可靠性高、一致性好、集成度高的特点。公司承担了科技部、工信部,江苏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南京市科技局、工信局等各部委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多项传感器研制项目;参与并圆满完成了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工程、空间站建设工程、商业航天等重点工程配套任务。公司密切跟踪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核心技术均已应用于主营业务,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
  2、主要产品
  (1)传感器
  公司的高可靠性传感器指满足国标、军标、宇航级标准等要求下,可在恶劣和严酷环境(如高温、低温、高冲击、强腐蚀性和复杂电磁环境等)下长期稳定工作的传感器。目前,公司已开发出多种可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传感器产品,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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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感器网络系统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传感器网络系统主要由多种传感器、采集器、网关、中继器、控制器等硬件组成,同时嵌入了高华科技自主研发的系统软件。因此,传感器网络系统的销售形态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具有实物销售形态。
  目前,公司已开发出多种可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传感网络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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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感测元件以及与生产相关的试验筛选服务等。对于部分军用传感器的电子元器件筛选和试验,公司向外协厂商采购该等电子元器件的第三方检测服务。
  对于原材料供应商,公司通过对其资质、技术与规模等实力的筛选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有原材料采购需求时,公司在清单中选择供应商。同时,公司制定了《外部供方控制程序》,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对其评分,将考核结果作为后续供应商的选拔标准。对于军品元器件筛选和试验的外协厂商,要求属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或客户认可的外部检测单位。
  采购流程:需求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或者最低库存表,采购部门进行多方询价、议价,了解市场价格后择优确定供应商。审批后签订合同,采购部门收料后将物料送检,检验合格后入库。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主要是针对新兴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技术评估、方案设计、设计评审、工艺专项研究等环节,由公司总体部、预研部、项目研发部、工艺部等部门负责执行。总体部负责对接新需求,对产品方案进行策划,组织立项,方案评审,分解产品设计要素并给出技术方案。预研部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核心技术和前瞻性市场需求的研发。项目研发部根据总体部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具体产品的设计工作,适时组织设计讨论和评审,并交付产品设计图纸或软件程序等输出文件。工艺部根据产品方案和设计资料,进行产品工艺总方案的制定,组织工艺方案评审,把控产品设计的工艺性和可行性,并开展关键和特殊工艺研究及标准化工作。
  3、生产模式
  (1)工业传感器
  工业传感器的生产主要从生产订单为起点,可分为制定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原料检验、生产领用、部件生产、整机调试、组装、综合测试、环境试验、检验包装等多个环节进行。
  (2)军用传感器
  军用传感器的生产流程与工业传感器相似,流程主要增加元器件外筛和委外试验。生产主要以生产订单为起点,包括投产、采购、原料检验、生产领用、部件生产、整机调试、组装、综合测试、环境试验、检验包装等。军用传感器的生产通常需进行外筛和委外试验,主要为外购电子元器件的第三方检测以及传感器完成组装后的委外试验。
  (3)传感器网络系统
  传感器网络系统的生产以订单为起点,可分为外购原料、原料检验、传感器制作、中继器制作、网关制作、软件烧录、组网联调、测试、环境试验、检验包装等多个环节。
  (4)传感器芯片
  公司传感器芯片采用Fabless(无晶圆厂)模式运营,主要聚焦于MEMS敏感芯片设计、信号调理芯片设计及产品应用创新。
  未来,公司计划逐步向Fab-Lite(轻晶圆厂)模式过渡,通过自建关键工艺中试线,强化研发协同能力,缩短产品迭代周期,在保持设计灵活性的同时提升技术优势。这一战略将助力公司在MEMS传感器市场中占据更主动的竞争地位。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以“行业覆盖+地域覆盖”为主。
  客户主要为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冶金等行业对高可靠性传感器和传感器网络系统有需求的各类公司和科研单位,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销售团队同客户进行及时接洽,直接参与客户的商务谈判或公开招标取得销售订单。
  定价模式方面,军品和工业品采用了不同的定价机制。军品采用军审定价、协议定价的方式进行定价。工业品根据目标市场容量、产品指标性能、行业竞争状况,并结合公司对利润率的要求综合定价。
  营销模式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在重点客户集中区域设置办事处,及时了解市场动向与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同时,销售团队与研发团队、质量团队建立联动沟通机制,以提高客户服务响应速度,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可靠性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的“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C3983)。
  (1)行业发展阶段
  ①全球发展概况传感器的发展历程可大致分为三代:
  第一代是结构型传感器,它利用结构参量变化或由它们引起某种场的变化来反映被测量的大小和变化。
  第二代是上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固体传感器,它利用某些材料自身的物理特性在被测量的作用下发生变化,从而将被测量转化为电信号或其他信号输出。
  第三代是2000年开始传感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朝着具有感、知、联一体化功能的智能感知系统方向发展,传感器、通信芯片、微处理器、驱动程序、软件算法等有机结合,通过高度敏感的传感器实现多功能检测,通过边缘计算实现在线数据处理,基于无线网络实现感知测量系统的数据汇聚。
  ②市场状况
  2024年,全球传感器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2,011亿美元,相较于2023年的1,929.7亿美元,显示出稳步增长的趋势。传感器行业竞争激烈,技术革新和应用需求是推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传感器行业市场规模2024年预计达到4,147亿元人民币,从细分应用市场区分,主要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制造、网络通信、航空航天等领域,从传感器品类区分,主要包括压力、图像、流量、位置、温湿度等各类传感器。(数据来源:前瞻数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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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中国传感器应用市场行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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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中国传感器细分市场结构
  当前,中国传感器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创新,应用领域日益广泛。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传感器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技术升级与创新是传感器行业的重要趋势,传感器技术正朝着更高精度、更高可靠性、更低成本的方向发展。根据赛迪顾问预计,到2026年,中国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达到5,547.2亿元。
  (2)基本特点
  传感器行业是一个多学科融合、技术密集型行业,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汽车、消费电子、工业自动化、医疗健康、环境监测等领域,不同应用领域对传感器的要求和特点各不相同,传感器产业链包括芯片设计与制造、封装与测试、系统集成与应用等环节。
  传感技术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被称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三大支柱之一,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①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深度融合特征:传感器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领域,其发展高度依赖材料科学、物理学、微电子技术及人工智能算法的交叉创新。研发过程不仅需要突破新型敏感材料的制备技术,还要通过MEMS工艺实现微型化集成,同时结合边缘计算技术赋予传感器实时决策能力。
  ②高投入与长周期的产业发展规律:传感器研发呈现显著的“双高”特征:一方面,从实验室原型到规模化生产需经历5-8年的漫长周期,期间需通过严格的行业认证;另一方面,设备投入成本远超传统制造业,而消费电子领域同等规模资金可实现数倍产能。这种高投入与低回报的初期矛盾,容易导致行业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③场景碎片化传感器应用呈现典型的“长尾效应”:全球已衍生出3万余种细分品类,覆盖工业、医疗、农业等20多个领域。以智慧城市为例,仅水质监测就需pH值、溶解氧、浊度等10余种传感器协同工作。这种碎片化特征导致企业需深度定制解决方案。
  (3)主要技术门槛
  传感器研发与设计需要机械、电子、材料、半导体等跨学科知识及技术。传感器芯片是核心部件,其设计和制造技术对传感器的性能和可靠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芯片封装需要确保外界激励的有效传递,考虑多物理量场共同作用下的激励作用对芯片的影响,并增强机械可靠性及抗干扰能力,其好坏将直接影响传感器的性能和可靠性;传感器采集的信号需要进行处理,以提取有用信息,信号处理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总体而言,传感器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包括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封测技术、信号处理技术以及应用领域专业知识等方面。
  在技术方面,传感器行业呈现“研发周期长、工艺要求高、场景适配难”的特点,企业需在材料创新、工艺优化、算法融合及产业链协同等多维度突破,才能在高端市场立足。未来,人工智能与边缘计算的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提高技术壁垒,推动行业向智能化、高可靠性方向升级。
  ①跨行业的专业知识壁垒
  MEMS是一门交叉学科,MEMS产品的研发与设计需要机械、电子、材料、半导体等跨学科知识以及机械制造、半导体制造等跨行业技术的积累和整合。MEMS行业的研发设计人员需要具备上述专业知识技术的深入储备和对上下游行业的深入理解,才能设计出既满足客户需求、又适合供应商实际加工能力的MEMS产品,因此对研发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②制造工艺壁垒
  微纳加工与封装技术构成产业核心门槛。MEMS传感器需通过光刻、蚀刻等工艺实现微米级结构制造,如压力传感器的硅膜片厚度需控制在1-10微米,工艺误差直接影响精度,同时传感器经常面临高温、高压、高湿等复杂环境,封装工艺涉及高密封、抗冲击等设计,对企业的综合工艺和生产能力提出了挑战。
  ③产业链协同壁垒
  当前,除少量具备自主设计和量产MEMS芯片能力的企业(包括本公司)外,大部分传感器公司对上游核心芯片存在依赖,高端MEMS和ASIC传感器芯片仍被欧美日企业垄断,国内厂商需突破设计工具和制造工艺的限制。同时,在打造测试与验证体系时,企业需建立高精度校准设备和复杂场景模拟平台,验证周期长达2-3年,对传感器企业构成重大挑战。
  ④技术工艺非标准化壁垒
  MEMS传感器具有“一种产品一种加工工艺”的特点。MEMS传感器产品种类多样,各种产品的功能和应用领域也不尽相同,使得各种MEMS传感器的生产工艺和封装工艺均需要根据产品设计进行调试,晶圆和成品的测试过程也采取非标准工艺,因此MEMS传感器产品不存在通用化的技术工艺,需要从基础研发开始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开发和材料选取等各生产要素经历长时间的研发和投入,并在大量出货的过程中不断对上述生产要素进行完善和优化。
  ⑤应用场景碎片化带来的定制化挑战
  传感器行业存在明显的“长尾效应”,3万余种细分品类需企业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同时一些细分行业存在较严格行业标准与认证,如军工行业需通过保密资格、国军标体系等认证,作为汽车供应链企业要获得IATF 16949认证等,对传感器企业的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持续配套能力的要求愈发严格。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可靠性传感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压力、温湿度、加速度、位移传感器等,以及利用上述传感器与集成信号传输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传感器网络系统的解决方案。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多年来承担了科技部、工信部,江苏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南京市科技局、工信局等各部委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多项传感器研制项目,核心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高可靠性、高集成度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冶金和能源等领域。
  随着国家推出传感器产业的相关促进政策,传感器国产化替代日趋迫切,公司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展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智能高铁、智慧矿山、智慧冶金、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市场空间,并开展深度合作。
  (1)报告期内发布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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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及报告期内应用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冶金和能源等行业。
  ①航天领域
  近年来,我国航天行业蓬勃发展,每年完成航天发射任务次数持续上升。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新质生产力得到重点关注,其中“商业航天”等更是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中国航天有望在全球太空经济竞争中占据更主动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航天市场稳定增长,产品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在地面测试设备、火箭发动机、火箭遥测系统、发射车、发射箱、发射场等配套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参与配套长征系列火箭;同时公司奋力开拓商业航天领域重要客户,为中科宇航、星河动力、零壹空间、星际荣耀、东方空间、蓝箭航天、天兵科技等商业航天公司提供箭用传感器及传感网络系统解决方案。
  ②航空领域
  据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至2030年,中国包括战斗机、特种飞机以及运输机等在内的军用飞机采购需求约3,280架。凭借多年行业配套积累,公司在新一代战机、无人机、运输机等机型的订单充足,交付有序。
  在民用航空领域,国产大飞机主要包括已交付运营的窄体飞机C919和正在研制中的宽体飞机C929,公开信息显示C919于2024年12月份的累计订单达到924架,截至2024年12月底已交付16架,C919大型客机批生产条件能力(二期)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预计C919到2028年将实现每年生产150架飞机的产能提速。全球民用航空产业的持续攀升,叠加我国民用航空产业进入高速发展和国产化替代的战略机遇期,为我国航空设备配套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公司充分运用长期以来在航空领域的技术积淀、配套经验和渠道优势,积极对接中国商飞和相关配套厂商,力争早日为中国民机事业的腾飞助力。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提低空经济并将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列。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作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引擎。根据赛迪顾问测算,2024年我国低空经济总体规模预计达6,702.5亿元,较2023年的5,059.5亿元显著增长,同比增速约为32.5%。这一数据覆盖低空制造、飞行服务、基础设施及应用场景等全产业链,反映了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公司持续多年深耕于航空领域,在航空装备及无人机领域有着长期配套经验及较为突出的技术能力。随着低空经济产业的蓬勃发展,公司将积极布局低空飞行器配套市场,进一步提升航空领域的经济贡献。
  ③轨道交通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发布的数据,2024年末全国拥有铁路机车2.25万台,比上年末增加0.01万台,其中内燃机车0.78万台、电力机车1.47万台。拥有铁路客车8.11万辆、增加0.31万辆,其中动车组4,806标准组、38,448辆,分别增加379标准组、3,032辆。拥有铁路货车103.3万辆、增加2.6万辆。根据国家铁路局数据,2011年-2016年动车组保有量五年增长200%,对应2023年左右五级修进入爆发期。据国铁集团招标网,2023年国铁集团对动车组的五级修招标共108组,2024年已经发布的两次招标项目中,五级修共招标509组,较上年大幅增长。
  在“十四五”建设的大背景下,国铁集团提出基于智能高铁云平台为核心的“2035智能高铁”,主要包括智能建造、智能装备及智能运营三大方面。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高铁将基于数字化技术,研制运行水平更高、安全性和舒适性更好的高速列车。
  作为“CR450科技创新工程”联合攻关单位,报告期内公司为CR450动车组牵引、制动、走行部等系统配套数款新型传感器产品。目前,CR450动车组样车性能验证正在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道试验中心开展,为投入商业运营做准备。未来,伴随着国家对轨道交通事业的持续性投入、铁路出行需求的显著提升及售后服务市场的稳定增长,预计未来轨道交通行业仍将保持一定增速,并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
  ④机械装备
  公司产品在机械装备领域主要应用于煤矿机械及工程机械。
  煤矿机械: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我国原煤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在原煤产量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下游煤炭企业增产将拉动煤矿机械需求上升。此外,根据《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末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将达约90%,机械化率的提升亦将带动煤矿机械需求增加。煤矿智能化建设是煤矿机械领域的未来发展重点,预计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工程机械:据Statista数据及预测,2023-2026年全球工程机械市场规模稳定增长,2028年全球工程机械市场规模将超过2,000亿美元。中国市场方面,虽然自2021年以来,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基建增速回落等影响,工程机械行业也进入回调周期,但受益于海外拓展的加速,叠加2024年以来设备更新政策的逐步落地,报告期内全国挖掘机总销量20.1万台,同比增长3.1%,结束连续两年下滑,工程机械行业在2024年底已基本完成筑底,国内需求在政策刺激和更新周期推动下企稳回升,海外市场保持高增长,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
  公司在机械装备领域的主要客户包括郑煤机、三一重工等企业,报告期内公司陆续与汇川技术、天玛智控等客户建立了合作,行业覆盖面不断扩大。未来,面对日益紧张的国际能源形势,国内能源需求持续增长,针对智慧矿山和装备智能化带来的蓬勃需求,公司加大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不断丰富配套传感器的品种,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打下基础。
  ⑤冶金
  近二十年来,中国钢铁工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在整体生产效率、能耗、高级产品性能、环境保护、重要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根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所述,由于钢铁生产流程连续、工艺体系复杂、产品中间态多样化的流程制造业特点,需提高生产场景的智能化技术应用,制定工厂设计与数字化交付、数字孪生模型等规范标准,制定质量、物流、能源、环保、设备、供应链全局优化等规范标准,为传感器和数据处理相关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在冶金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宝武集团、建龙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公司将不断响应冶金智能化发展需求,持续研发相关智能化产品,完成国产化替代,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⑥能源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能源供需平衡。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传统能源保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增长平稳,报告期内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当前,我国人均能源消费量仅为G7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人均生活用电量不到美国的1/4,预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包括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在内的能源消费和建设仍将保持刚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及新能源领域的客户,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持续为传统能源及新能源领域的客户提供高可靠性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系统解决方案。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传感器行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场景化、生态化布局重构产业竞争格局。未来,国产企业需在高端技术突破与全球化合规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应对国际竞争与市场需求升级。
  (1)新技术发展
  微型化与集成化: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不断升级,对产品微型化拥有较高要求,传统传感器由于体积较大、功能不完善,导致应用领域受限,因此传感器中感测元件和转换元件的尺寸正在从毫米级步入微米甚至纳米级。相应的,所需测量的变量也日益增多,搭载的传感器数量亦随之增多,通过传感器的微型化,能够把不同功能、不同敏感方式的多个传感器集成于一体,形成复杂的微系统,实现多参数的同时测量、综合检测,节约内部空间,实现集成化。
  网络化与智能化:通过有线传输或无线通讯技术,将大量单体传感器进行网络化集成,传感器实现互联互通和实时数据交换,使测控系统进行自动信息处理以及远距离实时在线测量成为可能,同时,将传感器网络与智能算法结合起来,使其能够自主学习、自主控制和自主决策,以实现更高效、更精准的数据采集和处理,实现智能化。
  低功耗与能量获取:传感器多为非电量信号向电量信号的转化,工作时离不开能源供给,在野外现场或远离电网的地方,往往用电池或太阳能供电或者其他从周界环境获取能量方式,研制低功耗、自供能的传感器是必然的发展方向,既节省能源,又能提高产品寿命。
  (2)新产业方向
  商业航天:要求传感器具有高精度与稳定性、高灵敏度与快速响应、高可靠性、智能化等特点,适应高温、高压、高湿、辐照等环境,服务于航天器的飞行控制、遥测、故障诊断与健康管理等系统。
  低空经济:传感器作为低空飞行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内外部环境的信息,是实现飞行器自主导航、避障、数据采集和状态监测等功能的关键元器件,包括飞行姿态与导航传感器、环境感知传感器、状态监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等。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传感器作为工业系统的核心感知单元,负责采集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及环境数据,需要具备高精度、高可靠性、多参数实时监测及智能化决策能力,是实现生产过程精准控制、设备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追溯与能效优化的关键器件,包括压力、温度、振动、位移、流量等传感器,支撑工业系统全要素数字化与闭环控制。
  (3)新业态探索
  全球化布局与合规出海:中国传感器行业通过获取CE、TUV、UL等国际认证突破准入壁垒,以“合规化、本地化、智能化”为支点,从单纯的产品出口转向技术标准输出与生态体系共建。随着全球化新技术在中国的落地和推广,传感器企业有望依托产业资本与国际龙头合作,在工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重塑全球竞争格局,成为“中国智造”出海的新名片。
  (4)未来趋势展望
  技术层面:传感器向微型化、智能化、高可靠、多功能集成等方向发展。
  材料层面:新材料与新工艺突破将催生更多传感品类涌现,拓宽应用场景。
  产业层面: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智能制造、具身智能等新兴领域需求爆发,推动传感器市场规模保持较高的年复合增长率。
  政策与生态:国家“新质生产力”战略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重点支持高端传感器研发。处于行业顶端、具备科技、产业和资金优势的企业有望通过并购、联盟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行业竞争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770,831.2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航空航天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铁路投资增长、客流复苏等积极影响,带动公司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产品需求上涨,本期交付量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49,408.5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242,983.50元,同比减少47.41%。公司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1)市场环境变化及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同时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及服务要求较高,导致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2)公司持续围绕芯片、传感器件及传感器网络系统,扩充研发人员团队,提升研发人员薪酬,新增研发立项,同时设立紫芯微和高星华辰两家全资子公司,加大募投项目一一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总额增加;(3)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基于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重新表述。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09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9,546,351.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5,9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03,67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83,816,3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763,265.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06%。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763,265.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160,999.3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0,924,265.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4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6,763,265.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上市。根据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因此上表数据仅填列2024年度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除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31200188000044555因专户于2023年10月13日注销,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8月,公司分别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包括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对应新增苏州工业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000万元对前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进行项目建设,每家子公司借款金额均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除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结合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0)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8,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00元/股,最低价为19.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34,160,999.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5年3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103,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40,3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余额已于2025年3月26日转回超募资金专户。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高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于2022年完成该募投项目的备案、审批等手续,并开始起算建设周期,但IPO前因公司经营资金较为紧张,考虑到IPO审核周期和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平稳有序,有序开展研发工作并控制了研发费用的投入进度。IPO后,公司立即全面启动和实施该募投项目。
  2、公司于2024年新设成立两家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8月新增两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为提升研发资金使用效果,两公司分别从自身人员配置、研发专长等实际情况考虑,调整相关在研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部分研发项目的完成日期顺延。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65,281,859.39元,较上期增幅为31.25%,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至18.88%。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延期未影响公司整体研发工作的开展和技术能力的提升。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7,478,408.8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1,136,609.9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6,341,798.9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合计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7,478,408.8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公告编号: 2025-008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维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稳健发展。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并加强融资成本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因此同意本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维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维平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维平、佘德群、陈新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徐峥女士、黄庆安先生、蔡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跃天,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最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兴华的人员信息、从业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中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13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已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3、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高华科技5楼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高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25年5月22日12:00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高华科技5楼51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日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新、刘佳
  联系电话:025-85766153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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