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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11,801股后的股份数为1,694,036,3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亿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2024年初以来,为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核心战略方向,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推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持续深化落实,国内环保行业正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新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随着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进入成熟期,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中标数量、新增产能及投资金额等关键指标均呈现下降趋势。与此同时,电价补贴力度逐步减弱,叠加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的实施,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补贴退坡趋势或将延续。在此背景下,企业正通过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着力提升现有项目运营效率,在存量市场和增量市场中寻找新的增长点。此外,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布局,并通过多元化收益渠道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国内主要竞争企业包括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浙能锦江、旺能环境等。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形成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项目投资者或运营商,授予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权利,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期满后,政府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原经营者未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需按协议将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亦采用类似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包括:BO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OOT(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体现行业发展需求,更反映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国家战略需求。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持续提升,行业商业模式将持续创新进化,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固废处理需求和环境保护目标。政府将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前端环节: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承担,还有市场化主体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后端环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服务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和电力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闭环。 4、行业发展方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14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86万吨/日,占比超过75%,填埋处理占比持续下降。自2021年以来,焚烧处理能力增速虽有所放缓,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老旧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释放的市场空间,焚烧处理能力仍有增长潜力,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 未来,垃圾焚烧企业的效益增长点将从新项目开发逐步转向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业务拓展。同时,企业通过整合自身资源优势,打通固废处理全产业链,提升整体效益。由于垃圾分类推广和运营项目增加,部分垃圾焚烧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运行。此外,多省陆续出台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政策,通过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的协同处置,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伴随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垃圾分类成效显现,餐厨垃圾处理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同时,绿色电力需求的增长和碳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为固废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绿电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而碳交易则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企业减少碳排放,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二)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业作为绿色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一2025年)》,我国将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行业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转型,进一步增强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近年来,国内垃圾焚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显著提升,部分设备已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实现了规模化出口。除本公司外,国内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包括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华光环能等。 在深耕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材料装备领域。目前,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已在新材料装备领域取得显著进展:湿法领域主要有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反应釜等设备,火法领域主要有侧吹炉炉体、收尘器和脱硫设备等。近年来,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新材料装备订单量显著提升。随着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产能逐步释放及业务布局的持续深化,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新材料设备的供应范围,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装备制造板块的业务收入与市场竞争力。 (三)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加速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尤为亮眼,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驱动力。自2015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领跑全球市场。2024年1-1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占全球市场份额接近70%,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地位。中国不仅在市场规模上独占鳌头,更以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为引领,成为推动全球汽车电动化发展的标杆。 在政策扶持方面,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视和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2021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产业指明了方向。2022年,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可以说,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不仅是推动绿色交通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态势,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催生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产能释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在众多锂电池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凭借其能量密度高、用户体验优等特性,成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类型。作为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重要原料,上游高冰镍产业也因此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当前,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主要参与企业包括华友钴业、中伟股份、容百科技、格林美和当升科技等。 (一)主营业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商,公司始终秉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自2022年起,公司紧跟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布局新能源材料业务,成功构建了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 环境治理业务板块深耕垃圾协同处置,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及污水处理等领域。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创新打造了垃圾协同处置模式,即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在项目周边配套建设餐厨垃圾、污泥、农林废弃物及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公司布局环保装备研发制造、环保工程建设、垃圾清运及渗滤液处理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完整的垃圾处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装备制造业务板块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专注于环保装备与新能源材料装备的研制,建立了高效的自主研发体系。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致力于打造一体化产业链,上游在印尼布局镍中间品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产品线涵盖电解镍、电池级硫酸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等。公司充分发挥装备制造优势,自主研发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装备,在保障项目成本控制的同时,积极向行业输出成套设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及设备销售与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获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向客户销售环保和新材料装备及服务获得收入。未来,公司将通过持续扩大环保项目规模、提升设备销售与服务业务体量,深化各类固废协同处理,并开展新材料一体化运营,不断提升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污泥、市政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红土镍矿火法和湿法冶炼等新材料装备。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一方面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另一方面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O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两种特许经营模式开展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BOT模式: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和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BOO模式: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 BOT和BOO两种模式均需要企业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垃圾处置费收入和发电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制+定制化+服务”的运营模式,通过自主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炼等新材料装备,构建“内外协同”的双轮驱动发展格局。一方面,产品服务于公司内部各项目运营公司,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外部市场,面向行业客户开展设备销售及服务。公司采用灵活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并提供包括技术咨询、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形成了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价值链体系。 (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在新材料领域构建了“国际化布局+产业链延伸”的发展模式,通过国内外业务协同发展打造一体化的产业链。在国际业务方面,公司重点布局印尼市场,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在国内市场,公司以合资公司为载体,发展硫酸镍、电解镍及动力电池材料等核心产品,形成从上游原材料到下游终端产品的一体化产业链布局。这种运营模式,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配置,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平抑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助于提升公司新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业务采购模式 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承包协议,由其负责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服务。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下属装备制造公司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并提供垃圾焚烧处理及余热利用设备、烟气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高低压电气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等核心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的可靠性和技术的先进性。在日常运营阶段,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原料采购渠道,采购石灰、活性炭等生产必需品,并实施电量自用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能源供应模式。 (2)装备业务采购模式 装备业务采购方面,公司推行“市场化比价+战略合作”的采购策略。通过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询比价机制,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重点开展钢材、炉排片、龙骨等关键材料的采购工作,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同时实现成本控制。 (3)新材料业务采购模式 新材料在建项目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与经验丰富的工程承包商合作,由其负责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设备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询比价方式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在日常运营阶段的采购模式以稳定供应、成本优化和质量管理为核心,主要涵盖原材料、设备备件、能源及服务四个方面。原材料采购通常采用长期协议与现货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购镍矿、硫磺、煤等,确保稳定供应并灵活应对市场波动;设备及备件、服务采购通过与优质装备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或招投标方式,保障设备可靠性和优质服务支持;能源采购以长期合同为主,结合市场竞价和自供能源,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及销售环保、镍冶炼和新材料成套设备等核心业务实现稳定收入。具体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公司依托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通过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向电网公司出售电力获取稳定发电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向客户销售自主研发的环保设备、镍冶炼装备及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配套服务,获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2,748,018.19万元,同比增长14.02%,所有者权益1,502,331.18万元,同比增长19.85%,资产负债率45.33%,实现营业收入717,109.53万元,同比增长1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87.99万元,同比增长31.9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行稳致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作为国内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商,公司始终秉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使命,构建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 环境治理板块作为传统业务,创新打造了垃圾协同处置模式: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配套建设餐厨垃圾、污泥处理及污水处置设施,同时布局环保装备研发制造、环保工程建设、垃圾清运及渗滤液处理等上下游产业链。该模式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巩固了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装备制造板块依托强大的自主研发体系,专注于环保装备与新能源材料装备研制。新能源材料板块通过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上游在印尼开展镍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材料基地,产品线计划涵盖电解镍至正极材料全系列。公司充分发挥装备优势,自主研发红土镍矿冶炼设备,保障项目投资和运营成本可控。 后续,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多种途径强化运营和拓展市场,稳步推进环保业务发展;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体系建设,推动装备业务市场化可持续发展;不断优化工艺和提升产能,实现新材料业务的持续成长;统筹好国内外两大市场,加强管理和风控,推动各项业务协同发展。通过三大板块的战略协同,公司将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内在价值,以卓越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为低碳环保事业作出贡献。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组建了覆盖炉排、烟气净化、焚烧锅炉、自动控制、高低压电气、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以及镍冶炼装备、新材料制造装备、项目建设与运营等多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凭借在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和自动控制等领域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公司已成功将相关技术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0余年。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双碳”及数字化转型战略,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化升级,搭建智能制造信息系统,实现工业自动化与管理信息化的无缝集成,并部署运营大数据平台,形成覆盖生产监控、运营调度和管理决策的阶梯式智慧管控体系。 后续,公司将努力突破智能垃圾焚烧系统研发,推动智能燃烧优化、环保协同控制和能耗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环保和新能源材料装备的研发制造,引领装备业务向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重视投资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结合经营业绩与资金使用规划,持续通过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2021-2023年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达84,862.37万元,占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57%,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且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后续,公司将深耕实业经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价值。通过优化运营效率、强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市场布局,努力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可持续发展与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持续推行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以优异的经营成果和良好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四、规范运营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持续优化治理结构、管理流程及合规体系,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风险防控能力及治理水平。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一体的治理架构,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确保规范高效决策。董事会下设四大专门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相应议事规则,各自独立运作,在研究专业事项及风控决策中发挥关键作用。独立董事履职监督,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促进规范治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体系,依据最新监管政策及实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修订配套制度,强化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协同运作机制。强化风控与合规,健全内控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合规经营,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和决策质量,控制经营风险,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并推动企业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公告内容完整、清晰、简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积极创新信披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图文并茂的报告摘要,帮助投资者快速把握关键信息;依托上证路演平台开展视频录播和互动交流,以多元化形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与经营的理解,充分展现透明、开放的沟通诚意。在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公平性,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沟通机制,包括线上线下投资者调研、定期报告后的电话会议、券商策略会、路演、反路演、上证E互动及邮件反馈等,持续与市场保持密切互动,定期汇总并公示《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拓展多元化沟通渠道,通过更加透明、及时的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动态。公司将致力于构建长期稳定、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有效传递企业核心价值,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度与信任度,推动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利益共同成长。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始终重视“关键少数”的履职监督,通过专题培训、沟通交流等方式强化其合规意识;同时构建独立董事、内外部审计等多层监管体系,形成常态化约束机制。 后续,公司将持续深化管理,一方面借助证监会、上交所、浦江大讲堂等平台资源,系统性开展法规政策培训,确保管理层精准把握监管动态;另一方面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深度挂钩,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有效协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未来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战略、市场政策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属于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该授信业务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并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将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李光明)(章剑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9、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相关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以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为目的,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外汇风险,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期货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上限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显著,为有效规避和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同时防范经营及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期货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锁定价格、规避风险为核心目标,明确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二)业务类型及交易金额 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风险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原材料及产成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在任意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上限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公司经营及融资活动中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交易品种仅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交易工具涵盖期货、期权、远期等金融衍生工具。 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选择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具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产品。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可开展授权范围内的商品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履约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出现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进行外汇套期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若出现经营问题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以原定的合约价格交割,造成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内部风控体系,建立有效内控制度。 (2)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形势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从而及时避免因可能的汇率大幅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3)为降低对手方违约风险,公司仅与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从而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将合理控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而采取的审慎风险管理措施。该业务的开展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优化经营风险管理,更能有效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对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李建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建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李建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73,252股,其中90,000股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持有的9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辞职生效后,李建勇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李建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建勇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李建勇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含伟明环保)。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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