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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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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孙莹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孙莹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波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权锡鉴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2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莹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因前次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险限额:每年7,500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总额:每年不高于50万元人民币 五、保险期限:1-3年(根据同保险公司商定的具体期限而定,保单一年的可续期,累计续期不超过3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股东会审议范围内,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7,351,063.6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35,106.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1,387,743.3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24,862.25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15,042.21元。 公司2022-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63,614,856.75元。截至2024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33,802,218.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1,387,743.39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邮储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青岛分行、渤海银行青岛分行、广发银行青岛分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农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约为21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7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详见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股东会规则》,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股东会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与职工代表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等详细工作经历及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其符合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同意公司给予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年工作津贴拾万元人民币(含税);此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 陈索斌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3年至2002年,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0股, 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董事候选人姜颖女士为陈索斌先生之妻妹,除此之外陈索斌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姜颖女士,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5年至2002年,历任青岛市物资局任职员、青岛金王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颖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索斌先生之妻妹,除此之外姜颖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唐风杰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2年,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8.5万股,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杜心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至2012年,历任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青岛国货有限公司监事,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陈波先生,1965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86年至2008年历任长安大学教师,华夏证券投行,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青岛健特生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上海顺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青岛瑞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青岛黄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权锡鉴先生,1961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曲阜师范大学教师、中国海洋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曾任健特生物、青岛碱业、红星发展、新华锦国际、东方铁塔、高测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同时兼任东方铁塔独立董事、青岛双星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孙莹女士,198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格,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专业,2011年8月至今任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管理会计与智能化教研室主任,兼任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述董事候选人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2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14、提案15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表三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7,351,063.6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35,106.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1,387,743.3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24,862.25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15,042.21元。 公司2022-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63,614,856.75元。截至2024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33,802,218.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1,387,743.39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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