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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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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972,161.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79,869,577.66元。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146,1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212,374.2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4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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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低压铅酸电池行业
  2024年,中国新车市场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连续16年领先全球市场;促消费等政策和市场自发驱动力成为今年车市的主要推动力。多部委在7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中指出,要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合计突破500万份,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超过290万辆,置换更新超过370万辆。
  乘用车产销量在保持2600万辆以上规模的基础上再创新高,有效的拉动了新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其中,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高达1797万辆,同比增幅达23.1%,市场份额为65.2%,较上一年同期增长9.2个百分点。商用车出口表现强劲,有效的支撑了全年产销量。
  维护替换市场方面,全球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电子化程度显著提升,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对低压电池维护和更换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与精细化,对产品品质与服务响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内企业针对市场变化,积极推行了一系列优化创新举措,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的耐用性、性能及智能化水平;借助新技术新科技,通过加强品牌宣传与产品推广,优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更精准地捕捉市场需求,实现了销售渠道的多元化与信息化,更好地满足了全球各大市场的需求,提升了客户整体满意度。
  与此同时,乘用车启停电池进入集中更换周期,乘用车和商用车加装车载电源和驻车空调电池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选择。近年来,政策不断地完善,行业发展愈发成熟,整体经营环境更加有序。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需求的提升,具有渠道竞争力的企业有望赢得更多的市场青睐和份额。在汽车产业新趋势新生态的推进下,低压电池企业在产品体验端、服务端不断的优化升级,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2、汽车低压锂电池行业
  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较高增速。2024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首次突破1200万辆,产销量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增幅高达34.4%和35.5%。市场占有率也达到了40.9%,较上一年同期提升9.3个百分点。中国已经连续十年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第一名。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扩大领先优势。
  2024年度国内汽车出口量也创下了新高,全年实现出口销量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重要增长点,出口量为128.4万辆,同比增长6.7%。中国汽车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在不断提升。
  目前,全球已有部分新能源车型采用12V锂电作为辅助电池。随着整车客户使用需求的调整,低压电池应用场景不断变化,24V锂电驻车空调电池、48V锂电池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中大型商用车和乘用车领域。
  3、铅回收行业
  铅酸电池因其技术成熟、产品性能稳定、安全性高等优点,在汽车、电动车、工商业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铅酸电池产销量整体上稳中有升。每年市场上出现大量的废旧铅酸电池。废旧电池作为再生铅的主要原料,其供应量整体上呈逐年小幅增长态势,但不规范回收、非法转运和处置废旧电池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规范型再生铅企业的原料供应持续偏紧。随着国内多数省份再生铅企业新项目的陆续投产,市场对废旧电池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废旧电池供需缺口扩大,回收竞价模式较为普遍,废旧电池回收价格高企。原生铅和再生铅的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对再生铅市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再生铅企业面临了更多的市场竞争和成本控制压力。
  在新供需格局下,再生铅的高价原料压缩了行业整体的利润空间,行业毛利率居于低位水平。
  4、锂电回收行业
  2024年锂电回收市场继续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和锂电池技术的持续进步。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锂电池退役量也在迅速增长,从而推动了锂电回收市场的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全球锂电池回收总量突破120万吨,同比增长58%;中国锂电池回收量达65万吨,占全球总量的54%。
  各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锂电回收市场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202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旨在强化锂电回收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
  锂电回收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回收渠道尚不完善,大量废旧锂电池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另一方面,锂电池回收技术的成本仍然较高,回收利用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科学规范的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回收渠道的拓展、回收技术的提升、降低产业成本,是实现锂电回收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动力。
  5、储能行业
  储能行业在2024年步入了新的发展业态,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普及、电力系统储能需求的增加以及储能电芯成本的大幅下降,据相关数据统计,全球储能锂电池的全年出货量达到了369.8GWh,同比增长了64.9%;中国储能锂电池的出货量为345.8GWh,在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中的占比高达93.5%,凸显中国在全球储能锂电池市场的领先地位。
  国内储能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大型企业纷纷加大全球市场的布局力度,海外订单量不断增长。在材料研发、设备运行、电站收益测算等方面,众多企业借助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对新材料体系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应用新技术实时评估储能系统安全,根据电力市场价格,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方案,进而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在双碳战略的引领下,公司继续围绕“绿色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和“新能源锂电池循环产业链”开展业务,持续推进绿色循环产业纵深布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低压电池业务、回收业务和储能业务等。
  (一)汽车低压电池业务
  公司作为汽车低压电池行业的领军企业,持续深化产品战略布局,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市场的广泛青睐和好评。公司已构建“双技术路径+全场景覆盖”的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汽车低压铅酸电池和汽车低压锂电池两大类别,涵盖400多个品种与规格,全面适配燃油车、纯电/混动新能源汽车及其他各类车型的多元化电力需求。
  1、汽车低压铅酸电池
  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品类别丰富,涵盖了车用起动电池、启停电池、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池、商用车驻车空调电池、房车电池等多种类型,在规模、销量以及市场份额方面,公司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品主要采用以下三种销售模式:一是对主机厂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深耕主机配套市场,已与全球200多家汽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通过“研发前移”的合作机制,实现了产品定制化开发与产线无缝对接,确保产品质量及性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二是“经销+自营+承包”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拥有庞大的经销网络,依托“优能达”数字化管理系统,与覆盖全国主要地市的近2000家经销商、遍布全国的超12万家终端门店和维修点达成了合作关系。海外经销商网络建设也在日趋完善,现有客户数量已超200家。公司还建立了兼顾销售和管理职能的自营销售体系,在全国重点城市设立了近270家销售分支机构,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开展零售直销与经销商支持双重业务;此外,公司根据区域特点,在重点省份推行销售承包制,充分激发销售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三是线上销售模式。公司大力发展线上2B及2C直销业务,积极拓展线上电商平台销售渠道,已与“途虎”、“天猫”、“京东”和“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达成合作,打造“线上下单、线下送货”的“服务型”销售体系,并积极探索汽修连锁渠道电池配送合作模式,使线上线下充分融合,不断提升优化电商渠道线下服务质量,适应零售客户新型消费观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产销量继续保持良好增速,全年累计生产3,825.50万KVAH,同比增长8.58%,全年累计销售3,830.08万KVAH,同比增长10.69%,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汽车低压锂电池
  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包括12V电池、24V电池、48V电池等。
  公司汽车低压锂电池主要以对主机厂直接销售为主,维护替换渠道经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优异的产品品质和多年来与主机厂的良好合作关系,已与全球多家汽车制造商达成低压锂电项目合作,通过与主机厂联合开发、定点开发,进行汽车低压锂电池产品的配套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特性,公司还利用国内维护替换市场渠道,以经销模式进行24V驻车空调电池的销售,全年签约近200家锂电认证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12V/24V/48V低压锂电产品的研发及项目推进,共完成29个项目定点。为保障已定点项目的产品交付和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新能源低碳产业园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低压锂电池第一条产线已于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与调试。
  (二)回收业务
  公司积极构建“铅锂双循环”产业生态体系,实现主营产品汽车低压电池从研发制造到回收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目前,公司绿色铅酸电池循环产业链布局已基本完成,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处理能力已达86万吨/年,已形成一个铅酸电池制造基地配套一个再生铅工厂加N个区域回收中心的“1+1+N”全国网络布局,保障了汽车低压铅酸电池主要原材料铅的稳定供应;新能源锂电池循环产业链布局正在持续完善中。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从回收、转运、再生处理等环节不断规范和促进行业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回收环节对销售的电池产品执行“销一收一”政策;在废旧电池处理和再生环节,采用先进的再生技术、高标准和绿色的环保工艺。废旧电池经过自动破碎分选、低温和连续熔炼、精炼,产出精铅及铅合金等产品。
  公司再生铅产品主要采用内供与外销两种销售模式,目前产品大部分自供;同时,公司在保障自身原材料供应的基础上,持续开发新型合金产品以及铅附产品,针对外部铅酸电池生产厂家积极开展外销业务。
  (三)储能业务
  公司储能产品有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和便携式储能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及用电侧,用于调峰、调频、削峰填谷以及其他商业应用等场景。公司在储能产业链的布局已覆盖储能电芯制造、BMS(电池管理系统)产品开发、EMS(能源管理系统)产品开发、集成式储能产品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9,219.95万元,同比增长1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97.22万元,同比增长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9,339.74万元,同比增长10.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OA办公软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长来、路明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7票,其中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洁、刘长来、刘知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6票,其中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洁、刘长来、刘知力、路明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对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无异议。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夏诗忠、孙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7票,其中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1、3、6、7、10、12、13、15、18、19、20、2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汇报各自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相关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薪酬方案的制定无异议。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0,000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按照基薪、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薪酬核定标准,领取岗位薪酬。
  三、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者,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3、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制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2025-2027年,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股东,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和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4、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份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6、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区分下列情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实施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通过OA办公软件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骆驼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4年全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关联监事王洪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洪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972,161.6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79,869,577.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146,1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212,374.2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4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6)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7)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自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17年审计服务经验。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IPO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10年审计服务经验。曾参与或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IPO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与2024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能有效遵循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 授信额度不等同于用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最近三年公司实际用信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6.26亿元。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在2025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向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借款。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对象名称:
  公司的全部全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具体包括: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骆驼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集团(安徽)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武汉光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骆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湖北骆驼海峡新型蓄电池有限公司、襄阳宇清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
  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且借款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借款金额:2025年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借款
  (三)借款期限:一年至三年
  (四)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三、借款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借款事宜,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执行。
  四、借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将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其发展。借款资金占用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利益及风险分析
  1、借款利益分析: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2、借款风险分析:一旦子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借款逾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可能对公司的资金流转及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骆驼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物流”)预计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米克”)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表决时需进行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戴瑞米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利用该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戴瑞米克成立于2010年7月9日,住所为湖北省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深圳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Chad Edwin Schuchmann,注册资本1,513.9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戴瑞米克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
  近三年,戴瑞米克主要从事于开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电池隔膜,业务经营正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戴瑞米克总资产33,261.91万元,净资产为30,688.2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3,302.50万元,净利润为4,650.99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戴瑞米克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5%。公司董事长刘长来、监事会主席王洪艳担任戴瑞米克的董事,公司董事路明占担任戴瑞米克的监事。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购买铅酸蓄电池隔离板
  2011年3月,公司与戴瑞米克签订了《长期供应合同》,2020年7月,双方就《长期供应合同》进行修订,并签订协议,修订后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期限:本协议的初始期限应自生效日起十年,除非经双方书面决议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期限自动延长三年。
  2、价格:2020年长期供货合同补充协议中的价格作为最初的产品价格列于附件A。
  (注:公司每年年初与戴瑞米克签订《长期供应协议补充协议》,根据当年的市场情况和定价政策约定当年的部分产品价格调整方案。)
  3、付款:自生产起始日始至本协议的一周年之日,付款期限应为应付款月末30日后下一个月的第10日。例如,1月份应付款的发票应于3月10日之前支付。在本协议的一周年之日后,付款期限应为应付款月末60日后下一个月的第10日。例如,1月份应付款的发票应于4月10日之前支付。对于任何到期未付款项,客户应按每月1%的利率支付到期日至还款日未付款项的利息及收款费用。
  4、通知:根据以下联系方式,以次日达或挂号信方式(邮资预付)或传真(须经邮件或连夜有底服务确认)方式向戴瑞米克或客户发送的书面通知、要求和通信,应被视为送达。
  5、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交由联合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等规则因被提及而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货物运输
  2024年5月1日,骆驼物流(乙方)与戴瑞米克(甲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名称:电池隔膜等
  2、运输方式及相关要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采用汽运方式运输货物,在规定时效内保质保量运抵收货地点,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暴晒、雨淋等情况。
  3、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应付运输费用以附件《运输价格表》为准。
  (2)结算期限:发票后60付款。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货物的运输保险:
  (1)保险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乙方承担所承运的货物之风险及全部责任。
  (2)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在保险理赔和原因查找前,乙方应首先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按甲方货物货值赔偿整批货物的货款给甲方,事故查清后再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直接从乙方的运费中扣减相关款项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损失超出运费时,仍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 在乙方按合同完成运输服务后,甲方按合同的约定方式向乙方结算运费。
  (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 乙方按合同完成运输服务后,可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方式、时间结算运费。
  ● 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运输法规的相关规定,严禁违章运输操作,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 合同签订后运价将不再调整,直至本合同执行结束。(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以英语和中文文本签署,如果本合同的中英文版本相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起始日期为2024年5月1日,终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
  (三)仓储及其他相关服务
  2024年5月31日,骆驼物流(乙方)与戴瑞米克(甲方)签订《仓储租赁协议书》,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为存放产品,需要租用乙方襄阳仓库总面积5000平米。(在实际租用过程中,甲方如需增加或减少租用面积,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
  2、租赁期限:甲方租赁协议所定仓库的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止,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顺延期为一年。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赔偿二个月的租赁费用作为违约金,方可终止本协议。
  3、租赁费用:人民币28元/月×平方米,其包含上下货、送货到甲方工厂及6%专用增值税和保险。
  4、仓库位置:襄阳市襄洲区襄酒路湖北襄阳安华纺织有限公司。
  5、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5日前提供前一个月的结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付款。……”
  6、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以英语和中文文本签署,如果本合同的中英文版本相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
  戴瑞米克向公司销售的产品的定价方式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与销售其他客户的价格一致,定价公允。骆驼物流与戴瑞米克发生的物流运输、仓储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定价以同行业其他企业定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戴瑞米克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向戴瑞米克采购铅酸蓄电池隔离板有利于保证铅酸蓄电池隔离板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同时,骆驼物流向戴瑞米克提供物流运输、仓储及其他相关服务,以方便戴瑞米克向公司运输所需铅酸蓄电池隔离板。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经双方协商并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及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也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游经销商
  ● 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4月17日,已实际为下游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571.9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解决部分经销商资金问题,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下游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总额度分别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合同期限为三年。参与贷款的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贸易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下游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年限,具备资金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贸易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为: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
  (1)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二)反担保的具体内容
  被担保方(公司下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贸易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包括:(1)单户贷款额度限制,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单笔订单80%;(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可自主提前还款;(3)贸易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被担保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4)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实际业务需求,能够加强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公司要求经销商提供反担保,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055万元人民币及80万美元,合计171,631.6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4%;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141,631.6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6%。(外币按2025年4月17日汇率:1美元=7.2085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30万欧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本能源匈牙利”)因业务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保函等,委托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0万欧元,具体以公司递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申请为准。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人弘本能源匈牙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 Hybern Energy Hungary Kft.
  注册号码:13-09-239673
  成立时间:2024年4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佩峰
  注册地址:2100 G?d?ll?, Dózsa Gy?rgy út 73.
  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经营范围:蓄电池制造。
  被担保人最近1年的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署相关协议。目前确定的开立保函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30万欧元
  (二)担保人//申请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弘本能源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 Hybern Energy Hungary Kft.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弘本能源匈牙利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弘本能源匈牙利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日常经营业务开展,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055万元人民币及80万美元,合计171,631.6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4%;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141,631.6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6%。(外币按2025年4月17日汇率:1美元=7.2085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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