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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51 公司简称:海欣股份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40,806.5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2,475.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927,230.32元,扣除应付2023年普通股股利78,458,684.98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868,646,876.56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282,267.6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99%)。 截至2024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该行业总体呈现高技术门槛、创新驱动、需求刚性、竞争激烈、政策关联性强、高合规要求等特点。随着我国居民健康意识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增长、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医药制造行业整体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医药制造行业也面临众多挑战。在医保控费大背景下,行业政策面临重大调整和变化;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仿制药同质化竞争激烈;市场促使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存在研发周期长、成本高等不确定因素。公司控股的医药企业为中小型医药生产企业,拥有一定的产品品牌及销售渠道。 公司所处物业资管行业,开展厂房和商办物业出租和管理,主要依托自有厂房、土地,结合区域优势,按照市场化规则持续经营,不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收益,管理方式日趋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 公司所处的长毛绒行业作为纺织服装产业中规模较小的细分领域,当前处于成熟发展阶段。面对市场红海竞争态势,公司已完成转型,谋求提质增效。 公司的金融投资主要是参股长江证券和长信基金。金融行业在国家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的政策指引下,进一步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助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医药板块一一以化药生产为主,产品主要通过自己的销售平台或者各地经销商代理进行销售。 ● 工业厂房和物业出租一一公司统一管理关停企业的厂房,以及存量物业,在不断提升资管物管水平的基础上通过物业租赁及物业服务、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式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纺织板块一一从事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研发和销售,国内外市场兼顾。 ● 金融板块一一参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自主经营,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参与管理。 ● 大宗商品贸易一一通过参与大宗商品供应链,根据供需情况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向下游客户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96亿元,同比下降32.70%;营业成本3.44亿元,同比下降45.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下降9.09%。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53.31亿元,同比增加8.57%。 2024 年纳入公司财务决算的公司共计41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及控股(制)子公司共28家、合营及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7家、参股企业(成本法核算)6 家。 医药板块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3,790.21万元,合并归母净利润2,336.41万元; 物业经营板块,自营业务实现租赁收入8,786.13万元;实现经营净利润5,558.29万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纺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2,422.95万元,同比下降12.75%;合并归母净利润127.25万元; 参股企业总计实现投资收益14,461.18万元,同比增加117.7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同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 公司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其中董事夏源先生、黎传国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邓海滨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报告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282,267.6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99%)。 该预案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555.2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2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对外发展及内部周转所需,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额10亿元人民币;在办理贷款授信过程中,可以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或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权质押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临时周转或满足企业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计划,其中被担保子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因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的担保计划,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 为有效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如下: 1、长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累计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投资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短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累计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基金、股票等,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购买与出售资产:授权经营层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含放弃权利(包括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累计分别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以上业务授权中,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余业务授权期限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其中,委托理财的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汇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持长江证券股票及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优化调整公司现有资产结构,获取现金助力公司转型升级,更好提升公司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授权价格择机减持不超过4,820万股长江证券股票。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海欣资产(GP)认缴出资100万元、公司(LP)认缴出资不超过29,900万元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后续对外投资将按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同意以减持长江证券所得资金或自有资金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进度按需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实缴出资。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元禾璞华产业并购基金项目的议案》 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求,并考虑到基金分散投资风险相对可控的特性,同时元禾璞华具备领先的专业投资能力、较高的往期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认购元禾璞华产业并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项目的公告》。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受环保资质、订单不足等因素影响,泗阳海欣依可贝尔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依可贝尔”)已难以维系日常运营,并于2024年6月30日停产歇业。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处置泗阳依可贝尔股权事宜,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解散清算、司法破产等,退出以审计和评估结果、43.85%持股比例为作价基准,或严格按照司法裁定结果,有效保障公司权益。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择机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资料于同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 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王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飞川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还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40,806.5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2,475.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927,230.32元,扣除应付2023年普通股股利78,458,684.98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868,646,876.56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282,267.6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99%)。 截至2024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欣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起案件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勋,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怡君,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咏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5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两项议案均经全体董事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24,000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75万元。 ●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担保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间作适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2. 上海海欣物流有限公司 ■ 3.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 (二)被担保方2024年末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担保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其中,因被担保子公司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的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75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33,436.29万元的0.32%;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不排除委托理财受相关风险因素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批准额度内由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部门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5年4月17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重点投资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 ● 投资金额及在产业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按目标认缴出资额25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计算,占产业基金1.2%财产份额。 ● 关联交易概述: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 相关风险提示: 1.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或指定主体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2.投资产业基金具备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性,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难以及时退出等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无法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亦无法全面掌控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密切关注产业基金后续的经营管理状况,实时跟进合伙企业的运作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同时,公司将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团队强化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做好投后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风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此外,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公司将参与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3,000万元。 (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元禾璞华产业并购基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71690。 (三)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上述两方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四)首关募集合伙人情况 公司与上述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公司或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参与后续基金募集。 三、投资的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 2024年9月27日,产业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PG40。 (二)管理与决策机制 产业基金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投委会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3名,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委派1名,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基金项目投资和退出决定须经投委会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三)收益分配原则 产业基金不设循环投资,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 预留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各种税收费用、管理费,以及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决定预留的合理金额; 2. LP返本。剩余部分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100%实缴出资额; 3. GP返本。剩余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4. LP优先回报。剩余部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收到的金额达到以其累计缴付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化复利8%的收益(税前); 5. GP追补。剩余部分按照上述第(4)项金额÷80%×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6. 20/80收益分配。剩余部分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投资模式及退出机制 1. 投资领域 产业基金将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聚焦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做大做强链主企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 2. 退出机制 产业基金将采取多元化的退出策略。对于符合上市标准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IPO、借壳上市等;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的被投资企业,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协议转让和管理层和/或实际控制人/目标公司回购等退出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被投资企业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退出策略。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前提下做出的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化运作平台及产业资源,积极探索、发掘新质生产力和硬科技的布局机会,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三)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分析 (一)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或指定主体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二)投资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至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51@haix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00,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邓海滨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总裁任晓威先生、财务总监朱锡峰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张高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至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51@haix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21-57698031 邮 箱:600851@haix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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