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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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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9 公司简称:大龙地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440,273.33元,截至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13,338,885.83元。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模式为房产开发型,即房地产项目开发和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生产+销售),主要以住宅和商业为主。
  建筑施工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模式为施工合同模式,主要以房屋建设为主。
  关于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摘要第三节“重要事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政策环境情况:
  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呈现调整态势。部分城市放宽购房政策,降低首付和利率,支持首套房和改善型需求。鼓励长租公寓,增加租赁房源,推动“租购并举”。前三季度新房销售同比下降明显,二手房“以价换量”带动市场保持一定活跃度,但9月市场也出现降温。随后9月26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最强维稳信号,政策目标直指扭转行业基本面,为市场注入信心。四季度以来,新房及二手房成交量均出现明显回升,核心城市二手房价格有所趋稳。12月,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从市场表现来看,一线城市房价基本稳定,部分二三线城市因库存压力出现小幅下跌。一线城市成交量相对稳定,二三线城市受政策和需求影响,波动较大。开发商拿地谨慎,地价涨幅放缓。部分房企面临融资困难,债务风险增加,行业整合加速。开发商转向轻资产、多元化经营,涉足物业管理、商业地产等领域。
  市场环境情况:
  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开发投资的下跌和销售面积的减少,新开工面积大幅缩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大幅减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比上年下降10.6%;其中,住宅投资76,040亿元,下降10.5%。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13,330万平方米,下降13.1%。房屋新开工面积73,893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3,660万平方米,下降23.0%。房屋竣工面积73,743万平方米,下降27.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3,741万平方米,下降27.4%。
  2024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4.1%。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7.6%。2024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5,327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0.6%。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6.2%。
  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07,661亿元,比上年下降17.0%。其中,国内贷款15,217亿元,下降6.1%;利用外资32亿元,下降26.7%;自筹资金37,746亿元,下降11.6%;定金及预收款33,571亿元,下降23.0%;个人按揭贷款15,661亿元,下降27.9%。
  2024年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2.78。
  1.2 公司经营回顾
  2024年,公司董事会立足高质量发展主线,科学统筹发展全局,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和全体职工迎难而上、实干担当,在保障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推动在售项目去化回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着力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夯实企业发展内生动能,实现经营质效与治理水平双轨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在建项目1项,在建总建筑面积54,390.53平方米,年度累计投资金额为10,194.1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3,854.76万元,销售面积16,018.27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9,939.72万元,结转面积12,576.63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3,736.38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类重要在施项目4项,在施面积40.51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0项,竣工金额3,526.77万元,新签约项目32项,签约金额16,819.82万元。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高度重视对于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的培养。报告期内,公司吸收2名年轻骨干进入管理层,进一步优化了管理层的年龄梯队结构。
  内部控制方面,通过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内控自评和内控审计工作,切实做到将内控建设工作常态化。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新增或完善内控制度25项,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1.3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10.26万元,比上年同期70,927.20万元增加 6.04%;利润总额-18,497.79万元,较上年同期-30,314.18万元减亏11,816.39万元;实现净利润-20,051.10万元,较上年同期-32,860.68万元减亏12,809.5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944.03万元,较上年同期-33,079.26万元减亏13,135.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59.58万元,同比减亏13,634.8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45亿元,较年初34.71亿元减少1.26亿元;负债总额15.43亿元,较年初14.67亿元增加0.76亿元;净资产18.03亿元,较年初20.03亿元减少2.0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7.27亿元,较年初19.27亿元减少2.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11%,较年初上升3.83个百分点。
  1.4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和建筑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所在区域行业情况及所处市场地位情况如下:
  1.房地产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顺义、广东中山以及内蒙古满洲里三块区域。
  顺义地区房地产市场呈现“投资下降、销售量价分化”的特征。数据显示,2024年,顺义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7.5%;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11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5%。商品房销售额365.8亿元,同比下降7.3%。
  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4项,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1项,其余3个项目均为项目尾盘,可供出售面积57,923.34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含预售)354.58平方米,占该区域销售总面积的0.02%,销售金额(含预售)510.08万元,结转收入金额471.73万元。
  中山地区数据显示,2024年,中山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6.4%。商品房销售面积为354.2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8%,商品房销售额为346.95亿元,同比下降35.3%。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山区域销售项目4项,可供出售面积126,314.85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含预售)15,272.52平方米,占该区域销售总面积的0.43%;销售金额(含预售)13,155.00万元,占该区域销售总额的0.38%,结转收入金额9,287.34万元。
  满洲里地区作为中俄边境贸易枢纽,属于季节性旅游城市,人口外流压力较大,202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仅4.1亿元。政策层面,内蒙古自治区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满洲里市通过货币化安置及政策性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但受边境贸易波动影响,本地经济增速放缓,购房需求增长受限。市场层面,该地区新房市场以刚需为主,受人口外流影响,销售量整体承压。目前,满洲里地区尚存有较大的开发库存体量,当地市场呈现持续低迷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区域销售项目1项,可供出售面积47,140.56平方米,实际销售面积(含预售)391.17平方米,销售金额(含预售)189.68万元,结转收入金额180.65万元。公司在该地区市场不具备比较优势。
  2.建筑施工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主要集中在顺义周边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凭借过硬的施工质量和良好的企业信用,在顺义地区拥有较好的口碑。
  报告期内,顺义地区建筑业总产值493.4亿元,同比下降2.4%。其中,在外省完成产值312.9亿元,同比下降0.6%;在北京地区完成产值180.5亿元,同比下降5.4%。大龙顺发实现产值6.37亿元,占总产值的1.29%。
  (注:上述地区数据来源于所属地区政府对外公开的统计数据。)
  1.5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
  (2)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3,854.76万元,销售面积16,018.27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9,939.72万元,结转面积12,576.63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3,736.38平方米。
  (4)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可出租总面积为148,832.63平方米,已出租总面积为21,777.58平方米,出租率为14.63%,取得租金总收入1,528.19万元,每平方米月平均租金为58.48元。具体出租面积及出租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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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6 报告期内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2(个),金额16,819.82万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250,187.97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391.64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72,601.87万元人民币。
  (6)其他说明
  1)建筑施工类融资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由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在线融资平台,三方签订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为1年。(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编号2024-028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大龙顺发暂未使用此项融资额度进行融资。
  2)建筑施工类业务按细分行业近三年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近三年施工项目细分行业均为房屋建设。
  3)建筑施工类业务近三年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主要供应商及2024年度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顺发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4,426.80万元,占年度采购金额的20.61%。
  5)公司报告期内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公司根据多年建筑施工项目的经验,建立了一套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项目运作体系。为加强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控制项目质量,公司通过制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施工方案编制纲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工程和采购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土地及各类手续的办理、工程招标、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做出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各项工程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6)公司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得到遵守,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每月由安全操作、安全培训、安全自查(包括记录)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重要情况在会议上提出整改意见,发挥互相督促的作用。同时,在不同阶段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环节进行整改,从而逐步减少安全隐患,减少可预防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良好。
  1.7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当前阶段,房地产行业在深度调整中呈现“困难与机遇交织”的格局。一方面,市场修复基础尚不稳固,行业基本面面临多重挑战。商品房销售规模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房企债务风险持续处于高位,存量资产消化周期明显延长。尽管四季度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推动局部回暖,但整体仍存在有效需求不足、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等问题;另一方面,政策调控体系持续完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通过供需两端协同发力,行业正加速向集约化、可持续方向转型升级。
  1)短期行业特点:政策托底与市场承压并存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需求端支持力度显著增强。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密集推出多项支持措施,通过优化限购限售政策覆盖范围,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调整公积金使用规则等方式,有效激活合理住房需求。货币政策层面通过阶段性降息、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等举措,切实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
  二是投资动能减弱,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存在。受销售回款及偿债压力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明显放缓。企业战略转向审慎经营,土地购置行为更加理性,资源配置向高流动性城市及核心地段集中,土地市场呈现供需双向调整态势。
  三是土地市场回归理性,区域分化特征显著。土地交易价格总体保持平稳,核心城市优质地块竞争热度回升,部分重点区域出现溢价成交现象,而三四线城市土地流拍现象依然突出,市场参与者更加注重投资回报测算和风险管控。
  2)长期发展趋势:结构性调整与模式创新深化
  一是住房供应体系持续完善。政策层面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完善共有产权房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重点城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建立多元化房源筹集机制。
  二是产业升级方向日益明晰。行业加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新建建筑普遍采用节能环保技术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发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智慧社区建设全面铺开,智能化配套设施成为项目核心竞争力要素之一,相关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三是区域协同发展深化。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群持续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头部房企强化区域深耕战略,重点布局核心都市圈。轻资产运营模式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代建服务等专业领域市场集中度显著提升,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四是社区经济生态重构。房地产开发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便民商业配套建设投入持续增加,涵盖生活服务、健康管理等多元功能的复合型社区形态加速成型。长租公寓行业规范化进程加快,租金定价机制趋于科学合理,市场秩序逐步完善。
  总体来看,房地产行业正处于政策引导下的市场出清与结构优化并行阶段。短期内需密切关注政策传导效率及企业现金流安全边际,中长期则需把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专业化服务升级等核心发展方向。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及数字化技术深度应用,行业有望实现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培育可持续增长新动能。
  (2)公司发展战略
  当前阶段,公司将继续以北京市顺义区和广东省中山市作为核心发展区域,依托两地差异化优势深化布局。顺义区作为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新城,具备新城规划及产业升级红利;中山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位,享有政策赋能与要素流通便利。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品牌信誉、运营管理及产品品质等方面的既有优势,紧密对接区域发展规划与市场需求,巩固现有市场基础,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同时,公司将强化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研判,动态跟踪两区域周边市场变化,加大调研深度与精准度,科学评估潜在机遇,审慎拓展资源储备与项目机会,为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3)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抓手,统筹推进项目获取、开发建设、销售回款等关键环节,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与创新驱动,全面提升经营质效,为股东价值持续赋能。
  1)强化在建项目全周期管理。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环保为核心管控维度,完善项目全流程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施工标准与监督机制,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保质交付。
  2)加速销售回款与市场响应。
  顺义区:胡各庄限价房项目提速手续办理。
  中山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市场需求,创新营销渠道与合作模式,提升项目流动性与回款速度。
  满洲里地区:深挖区域市场潜力,通过精准定位与差异化营销策略,加速存量项目销售。
  3)审慎拓展项目储备。紧密跟踪京津冀地区及中山市土地市场动态,聚焦核心城市优质地块,通过精准研判与风险评估,择机参与土地竞拍,优化土地储备结构。
  4)延伸建筑施工产业链价值。充分利用顺义市场积累的施工口碑与品牌优势,强化市场拓展能力,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建筑施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与利润贡献。
  5)深化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完善业务流程与风险管控机制,强化财务、采购、合同等环节的内控标准,确保合规经营与资源高效配置。
  6)优化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修订公司章程:根据新公司法和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提升治理透明度与规范性。
  调整内部机构:根据监管要求,稳妥推进取消监事会事宜。整合监督资源,强化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协同效能,提升决策效率与执行质量。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政策与市场波动风险
  房地产行业长期存在的供需结构性矛盾及政策调控动态,可能对项目开发节奏与收益预期产生阶段性影响。公司将强化政策前瞻研究,动态优化区域布局与产品结构,提升经营韧性。
  2)融资渠道与流动性风险
  作为中小型房企,公司融资工具相对单一,融资成本控制难度较高。未来将通过加快销售回款、探索资产证券化、拓展政策性银行合作等方式,保障资金链安全。
  3)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核心布局城市中头部企业资源集聚效应显著,可能导致市场份额挤压。公司将深化属地化运营能力,依托品质口碑,巩固差异化竞争力。
  4)项目开发与运营风险
  土地成本攀升、工程周期延长等因素可能影响项目盈利水平。公司将完善全周期成本管控体系,强化供应链协同,严格把控开发节点与质量安全标准。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文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为43,506.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4月18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志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8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士宇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3份。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韩冰,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北京德晧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5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情况,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8,024.63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依据和方法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508.5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545.40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36.88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16.11万元,其中: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532.37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86.63万元,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597.11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8,024.6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18,024.63万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计提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符合公司上述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5-01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佟丽娜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8,024.63万元。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5:00至2025年5月1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和第3项至第8项议案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5:00至2025年5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9,440,273.33元,截至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13,338,885.8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5-01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分别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李金通、孙志强、张小军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8,024.63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以特别决议形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范学朋、苑继波、刘宗、李金通、孙志强、张小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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