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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沧州大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0,650.40元。2024年初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2,550,650.4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749,591,705.21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6,415,755.6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715,726,599.95元。 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413,961,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693,181.31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TDI产品:2024年TDI行业国内总产能同比2023年提高5.3%,行业产业链终端消费复苏低于预期,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更加凸显。一季度国内市场在现货供应增量以及两节备货传统的带动下,TDI销售先扬后抑,需求快速释放,后市场价格冲高回落进入下滑通道;二季度,需求持续下降,出口市场近乎停滞;三季度期间因新增产能负荷提升低于市场预期,加上出口市场需求恢复价格提升,多家工厂偏重于出口订单交付,国内现货交付延迟,随着十月下旬大多数装置恢复生产,供货增量看空情绪下,四季度供需两方心态谨慎,价格回归供需面。 2、烧碱产品:2024年以来,国内液碱市场差异性依旧存在,不同地区根据供需调整出货,涨跌互现。下游氧化铝、粘胶纤维、造纸、化工品等行业整体表现相对平稳。由于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受供需双方、运输层面的影响,间接对生产和销售政策产生压力,公司面对市场现实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提前预判,贴近市场灵活调整销售价格,拉动需求,全年平均结算价格保持在750-950元/吨(含税)区间运行。 3、PC产品:2024年底国内PC产能占全球产能的47%,行业产能利用率及产量均大幅提升,国产PC供应创历史最高水平。在国内产能增长下,结构性供应不平衡态势、供应来源区域增长,生产企业的类型也更加多元化,市场低端价格竞争局面仍存。目前国内PC消费各领域占比变化有限,预期行业仍维持传统消费领域,随着碳中和、碳达峰进度的逐步推进,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或增速加快。与此同时,国内PC进口量保持下滑趋势,国产料对进口料的替代节奏明显加快,出口则稳步增长,国内PC净进口量同比大幅下降。 4、双酚A产品:报告期内国内双酚A产能绝大部分作为下游PC或环氧装置的配套原料,伴随双酚A产能的增长,双酚A的国产自给率不断提升,到2024年,进口依赖度降至1%左右,国内市场供应主要依赖于国产货源,市场价格呈现回落趋势,产品盈利能力显著下降。 主要产品介绍如下: 1、TDI产品:TD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应用于软泡、涂料、弹性体、胶粘剂。其中软泡是最大的一块消费领域,占73%左右,涂料占17%以上。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家具、建筑和运输领域有广泛的应用。我国TDI产品消费地区分布基本与下游产业分布一致;TDI产品最主要的消费行业集中在软体家具、涂料、汽车等行业。 公司TDI在用产能16万吨,约占国内产能的10%。公司 TDI 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周边高利润区域销售为主,提高散水占比,提高中远途运费加价标准,始终坚持“能近途不远途,能散水不桶装”的销售原则,挖潜拓新多措并举加大出货力度,通过销售区域扩容,有效降低工厂库存,提升公司产品影响力。公司始终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同时努力开展“一站式”销售服务,扎实做好周边区域市场,打造企业在竞争中的差异化优势。 2、烧碱产品: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是一种国民经济基础性化工原材料,用途十分广泛,主要用于生产纸浆、氧化铝、肥皂、染料、水处理、人造丝,冶炼金属、石油精制、棉织品整理、煤焦油产物的提纯,以及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及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制取硼砂、铬盐、锰酸盐、磷酸盐、生产聚碳酸酯、超级吸收质聚合物、沸石、环氧树脂、磷酸钠、亚硫酸钠和大量钠盐、药剂及有机中间体,旧橡胶的再生)等方面。我公司烧碱产品为液体状态,市场统称为液碱。 公司液碱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 公司烧碱产能为16万吨(折百计算),主要供应给河北省以及山东省周边的下游直接客户,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及时,价格合理,在周边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3、PC产品:是一种综合性能非常优异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光学性能、热性能和阻燃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电子工程、家用电器、发光二极管、建筑板材、耐用消费品、光学透镜、光盘基料以及专业防护和医疗器材等诸多领域。 4、双酚A(简称 BPA)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是苯酚丙酮的衍生物,国内双酚A需求主要集中在PC及环氧树脂两大行业,公司双酚A除自用为主外,部分供应国内PC工厂。 公司PC产品及双酚A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模式,核心直接用户有一定额度授信。 2024年公司PC产能10万吨,占国内总产能的2.6%。全年保持高负荷稳定生产,配套20万吨/年双酚A,具备硅PC、溴化PC等特种PC生产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107.11万元,上年同期486,712.97万元,同比增加20,394.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3.85万元,上年同期19,040.94万元,同比减少16,267.0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73元。 1、TDI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全年生产TDI169,447.37吨,同比增加7,670.38吨,增加4.74%;销售TDI 169,709.31吨,同比增加8,677.61吨,增加5.3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590.5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09,905.74万元,毛利5,684.8万元。 2、离子膜烧碱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全年生产离子膜烧碱535,082.88吨,同比增加48,855.97吨,增加10.05%;销售离子膜烧碱341,001.96吨,同比增加31,923.17吨,增加10.3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996.2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4,654.8万元,毛利10,341.46万元。 3、PC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全年生产PC产品110,883.30吨,同比增加13,898.02吨,增加14.33%;销售PC产品111,686.94吨,同比增加9,915.85吨,增加9.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461.1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23,391.23万元,毛利16,069.92万元。 4、双酚A产品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全年生产双酚A产品228,112.79吨,同比增加62,599.75吨,增加37.82%;销售双酚A产品138,925.46吨,同比增加55,334.67吨,增加66.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151.6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20,067.55万元,毛利-4,915.9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增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4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13: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新超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的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属实,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较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07)。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08)。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4年度报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公告》(2025-009)。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413,961,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69.3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6)。 9、会议审议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是公司从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的客观有效的风险评估。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能够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专项说明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进行编制的。如实反映了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3、会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对2025年重大经营风险研判和防控措施得当。报告客观、全面的反映了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变动说明: (1)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2024年自二月份市场价格冲高回落后,二季度需求持续收缩,市场进入下滑通道,四季度市场价格在12,500元/吨(含税)低位区间运行,达到近几年低位。总观全年国内TDI行情,供需变化仍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 (2) 离子膜烧碱:报告期,国内液碱市场差异性依旧存在,不同地区根据供需调整出货,涨跌互现。 (3)聚碳酸酯(PC):2024年,价格整体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1-5月份价格震荡走高,6月起市场开启回落走势,上半年PC市场运行相对平稳;9月末震荡走跌,全年低点出现在12月上旬,主流价格12,500-13,200元/吨(含税),12月中下旬,下游集中年底备货,市场略有反弹。 (4)双酚A:2024年国内双酚A价格处于中低位水平,受成本压力与供需影响,全年价格以窄幅震荡为主,华北市场整体低于华东,市场最低商谈在10月底的8,800元/吨(含税)左右,最高点在7月底的9,950元/吨(含税)左右。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变动说明: (1)甲苯:2024年,受供需端、成本端等影响,国内甲苯市场价格呈现倒“V”型走势,上半年稳步攀升,下半年急速下跌。其中主要拐点出现在7月中旬,价格重心自7月中旬开始重挫。 (2)苯酚:2024年苯酚产量提升明显,产能利用率也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虽国内消费及出口需求平稳增长,但供需整体仍存压力,在高成本与供需失衡双重作用下,苯酚市场年内振幅收窄。 (3)丙酮:2024年现货资源偏紧成为市场价格上涨的主要驱动力,丙酮价格同比提升十个百分点以上。 三、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6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0,650.40元。2024年初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2,550,650.4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749,591,705.21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6,415,755.6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715,726,599.9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961,015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693,181.3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分红情况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7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期冲回坏账4,236,448.55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31,182,827.02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6,946,378.47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98,476.09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8,436,957.32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0,487,914.96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8,449,433.73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但本期有固定资产处置,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7,710.46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3,086,662.64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2,568,952.18元。 三、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上述三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调减2024年度利润6,398,476.09元,上述坏账与减值准备的冲回与转销,调增2024年度利润12,673,405.87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9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史志强,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沧州大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郭婧,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沧州大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陆拾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叁拾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2024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聘用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车成刚、高健,独立董事霍巧红、张文虎、李长青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增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调减2024年度利润6,398,476.09元,2024年度坏账与减值准备冲回与转销,调增2024年度利润12,673,405.87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07)。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0,650.40元。2024年初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2,550,650.4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749,591,705.21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6,415,755.6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715,726,599.95元。 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413,961,0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693,181.3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加快公司内部发展规划实施、持续推进产业链一体化的新项目建设。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6)。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公告》(2025-009)。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增、高健、车成刚、李永阔四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08)。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十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了相关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增、高健、车成刚、李永阔四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十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增、高健、车成刚、李永阔四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刘增、高健、车成刚、李永阔四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十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HSE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5年沧州大化的计划投资金额合计为33,023万元,其中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1,029万元,经营性固定资产支出计划投资11,994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二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认真分析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并组织2025年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工作。形成了《沧州大化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二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刘增、车成刚;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张文虎;主任委员:董事长刘增。 2、审计委员会成员:高健、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张文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霍巧红。 (二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保障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以及公司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全面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关于中央企业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规〔2023〕65号)文件精神和企业实际对方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2025-010)。 (二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本制度的部分条款。 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十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08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2、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2024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预估的2024年度销售、采购及劳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4,538.25万元,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196,543.26万元,低于2024年度预估关联交易总额7,994.99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主要由于交易双方产品供需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综合导致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估金额。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业务,本次预计总金额124,205.43万元:其中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90,29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30,200.1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3,715.25万元。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项目交易金额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 (四)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 1.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2)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自营贷款、票据承兑、保函及其他信贷业务。具体可参见如下公告内容,《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以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洪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十二层1205-1206室 经营范围: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5月28日);销售食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销售润滑油、II类医疗器械、口罩(非医用);委托加工化工产品;运输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从事计算机信息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满意 注册资本:680,000万元 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3、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注册资本:79,073.94万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观澜路0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期刊出版;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杜小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生产、销售:车用尿素、玻璃水、防冻液、聚氨酯组合料。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中化塑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国勋 注册资本:49,283.11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7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7、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明华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8、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学工 注册资本:359,329.0573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12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饲料、棉、麻、土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纸浆、纸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化工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润滑脂、煤炭、钢材、橡胶及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橡胶作物种植;仓储服务;项目投资;粮油及其制品的批发;化肥、农膜、农药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9、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联合 注册资本:15,050万元 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0号 经营范围:化工及相关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研制、测试以及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电气、工业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0、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东华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红卫街大化生活区4幢4层401室 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1、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7层7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2、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德强 注册资本:18,370万元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3、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宇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4、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揭玉斌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53号 经营范围:《中国化学工业年鉴》、《中国化工贸易》、《中国化肥信息》、《中国化工报导(英文版)》、《中国化工信息》、《化工新型材料》、《精细与专用化学品》、《现代化工》、《化工安全与环境》、《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清洗世界》、《多晶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出版(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化工信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上述期刊发布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提供化工文摘服务;主办、承办、组办各类国际展览会、会议、及国内外技术、文化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件、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研制、检测分析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硬件;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化工技术标准的研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3-011)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10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变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适当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5-011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10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0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 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 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 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 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 议案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 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 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0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公司办公楼,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0317-3556143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东区军盐路北侧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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