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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07 公司简称:彩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鉴于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是电子信息新型显示行业,该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作为新型显示行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聚集地,加快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新型显示行业技术快速发展、体量持续稳步增长,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推动产业市场空间不断增长。我国新型显示产业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聚集地,已成为引领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增长极,为全球产业的成长提供了强劲动力。目前我国新型显示正在大力打造上下游产业链共赢关系,共同推高新型显示产业链的技术生命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LCD显示面板仍为显示行业市场主流产品,Mini LED、OLED、Micro LED以及激光显示、量子显示等技术持续发展,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融合创新态势,完整且富有韧性的产业生态体系正在加速构建。在基板玻璃领域,我国已实现高世代(G8.5+)产业化,基板玻璃产业整体步入供应链的中高端,产品国产化配套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是具备“基板+面板”上下游联动效应的高技术先进制造企业。报告期内,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市场需求稳步回暖,新技术势能加速转化,工业经济稳增长的支柱作用进一步彰显。公司在显示面板业务方面,持续保持产线稳定运行,通过加快大尺寸产能提升步伐、壮大产品矩阵、降本增效、稳固全球化客户体系等举措,持续提升市场影响力。在基板玻璃核心业务方面,公司处于国内领军、国际先进水平地位,本报告期内持续推进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扩大高世代基板玻璃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新型显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有关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行动方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将支持我国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是基板玻璃、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形成了“面板+基板”上下游产业联动效应的产业布局。 公司显示面板主要产品涵盖32寸、50寸、55寸、58寸、65寸、70寸、85寸、100寸等市场主流尺寸的电视显示屏,技术具备4K/8K、高刷新率、高穿透率以及低功耗等,产品主要使用于电视及其他显示新应用场景。报告期内,液晶面板市场保持良性发展,技术创新和市场大尺寸需求推动电视面板出货数量和面积稳定。公司顺应显示终端市场需求趋势,积极推动产品结构持续升级优化,大尺寸产能配置和品质可靠性稳定提升,降本增效不断深化,经营业绩稳健提升。 公司基板玻璃业务产品主要为TFT-LCD显示技术用G5、G6、G7.5、G8.5+等多品种a-si基板玻璃,广泛供应于知名面板厂商,并与之建立长期战略供货关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G8.5+液晶基板玻璃产线建设,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已建成产线快速量产并达产,生产效能大幅提升,基板玻璃产品产销量、销售收入同比保持持续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共生产液晶面板1,466.48万片,销售1,473.74万片,全年产线保持稳健运行;共生产基板玻璃749.72万片,销售基板玻璃694.33万片,其中G8.5+基板玻璃生产和销售同比增长92.6%和93.2%,基板玻璃产品结构进一步向高附加值、高世代产品优化集中,G8.5+基板玻璃产品市占率稳步提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6.64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液晶面板业务收入102.91亿元,同比增长0.33%;基板玻璃业务收入15.11亿元,同比增长21.87%。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40亿元,同比增长87.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0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泉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五、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就近配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必要保障;关联交易定价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4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三)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2、在投资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分析产品情况。如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及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93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482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余人;最近一年收入总额共计69445.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以制造业为统计口径)。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694.3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锋革,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会师:赵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锋革、赵娜,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商定,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执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影响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上述追溯调整影响数据已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企业、合营企业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根据业务需要,减少了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销售量,关联销售金额大幅度减少。 2、其他预计事项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服务、动能技术服务、接受劳务等单项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5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动能采购需要,本报告期内预计新增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动能采购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经营层在决议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一路创业大厦3层304号房间;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销售、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办新双黄路中电熊猫配套产业园;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提供相关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4日;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峰;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4、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0日;注册资本:3,524.066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宏;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5、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26,880港元;法定代表人:张继明;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越秀大厦804室;经营范围:香港政府允许的贸易产品。 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1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锋安;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工业园内;主要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工程承包;电能生产及销售;电力购销;光伏玻璃、平板玻璃等的生产、制造、研发、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厂房、机械设备、土地租赁。 该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未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2025年度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采购定价原则 结合关联企业的供应量及齐套能力、质量、成本、结算方式等因素,参考可比性市场价协商定价。 2、销售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3、动能供应的定价原则 (1)有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 (2)无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参照当地同类企业供应价,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协商定价。 4、租赁及劳务 按照市场原则,在合理测算成本及利润率的基础上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3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亿元,其中彩虹光电34亿元,合肥液晶13亿元,虹阳显示7亿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彩虹光电提供担保38.51亿元、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23.69亿元、为虹阳显示提供担保21.59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51亿元(含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41.00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58.33%,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合肥液晶、虹阳显示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54亿元。 (二)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21%)占合肥液晶注册资本的27.04%。合计持有合肥液晶的股权比例为96.8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彩虹光电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薛首文,注册地址: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注册资本1,424,72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99.79%。该公司主要从事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策划、咨询、代理;物业管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彩虹光电资产总额2,519,276.78万元,负债总额932,474.61万元,净资产1,586,802.1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29,069.17万元,净利润133,945.51万元。 (二)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合肥液晶成立于2009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程肇琦,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涂山路5号,注册资本671,247.7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69.76%。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用玻璃基板及相关零部件、材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厂房、场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肥液晶资产总额822,866.05万元,负债总额327,357.98万元,净资产495,508.0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6,592.95万元,净利润870.11万元。 (三)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虹阳显示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琎,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大道,注册资本381,919.11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2.94%。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虹阳显示资产总额747,456.96万元,负债总额339,778.93万元,净资产407,678.0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1,384.87万元,净利润2,985.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截止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且无逾期债务发生。 本公司持有彩虹光电99.79%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液晶96.80%股权,对彩虹光电和合肥液晶具有绝对控制权,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虹阳显示在增资扩股引入财务投资者后不设董事会,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本公司对其经营和决策具有控制权,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为了满足被担保方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5.51亿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4.51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39.28%,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未使用额度41.00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33%。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5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987.3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176.05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9,481.56万元。 鉴于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16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或“标的公司”)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 本次转让拟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底价为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减去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金额,确定公司持有的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的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 ● 本次转让尚未确定交易对象,亦未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转让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转让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液晶显示面板行业历经多年的发展,目前产业格局已基本确定,中国大陆面板制造商已占据LCD液晶显示行业主导地位,市场整体供需趋于动态平衡。为抓住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机遇,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推进新型显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取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和新技术研发投入。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万元。依据上述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彩虹光电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确定公司持有的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彩虹光电的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已将本次转让相关事项告知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的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转让标的: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 2、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 00MA6XM1019E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薛首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4,727万元 注册地点: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 经营范围: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策划、咨询、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 注:上述出资额股东已全部完成实缴。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彩虹光电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9月30日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和定价 (一)交易标的的评估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本次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1、评估对象: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彩虹光电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4、评估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6、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彩虹光电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总资产账面值2,640,523.03万元,评估值2,689,080.67万元,评估增值48,557.64万元,增值率1.84%;负债账面值1,015,636.85万元,评估值1,007,895.18万元,评估减值7,741.67万元,减值率0.76%;净资产账面值1,624,886.18万元,评估值1,681,185.49万元,评估增值56,299.31万元,增值率3.46%。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彩虹光电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624,886.18万元,评估值1,679,037.71万元,评估增值54,151.53万元,增值率3.33%。 考虑到收益法评估对市场的依赖程度比较高,液晶面板行业市场变化较快,终端市场的变动对收益法未来预测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相比之下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液晶面板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固定资产投入大等特点,彩虹光电关键资产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在行业内生产能力,资产基础法最直接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因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相比而言较为可靠,故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1,681,185.49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事项已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 (二)定价依据 2024年12月27日,彩虹光电2024年第3次股东会(临时)会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按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依据评估结果,在减去上述分红金额之后,公司拟以标的股权对应的价值人民币484,863.69万元作为本次转让的挂牌底价,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转让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减去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分红金额确定挂牌底价,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具有合理性、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交易相关事宜。公司将在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后,与交易对象签署交易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显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彩虹光电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转让的实际交易价格、交易对象以及是否转让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5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时至17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29-33132781。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0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987.3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176.05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9,481.56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间接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合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淼先生、贺颖先生、方忠喜先生进行了回避。 九、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到期续贷及新增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十、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54亿元(其中为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4亿元;为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3亿元;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5年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十二、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抓住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同意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股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万元。依据上述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彩虹光电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确定公司持有的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上述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程序。 公司已将本次转让相关事项告知彩虹光电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交易相关事宜。公司将在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后,与交易对象签署交易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召开第三十三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四、五、七、十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十三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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