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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324,376,999.15元,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030,431.1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2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971,968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74,741,287股后的余额为3,496,230,681股,以此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7,544,836.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光伏上游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持续低位运行 报告期内,光伏上游制造端,随着TOPCon、HJT、BC电池、钙钛矿及其叠层电池转换效率不断创新高的同时,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在内的主产业链各环节陷入持续的产能过剩和价格“内卷”,部分企业产品跌破成本价,利润率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情况。 全年来看硅料价格同比下滑近40%,硅片价格降幅超50%,电池片和组件价格下跌30%左右。直到2024年四季度末,受行业自律限产、政策呼吁及部分落后产能出清影响,光伏上游各环节价格出现一定的触底企稳态势。光伏上游价格持续低位,对于光伏电站开发投资运营企业而言,有助于进一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收益率水平,这极大程度催生了近两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的快速放量。 (二)光伏下游电站装机规模再破纪录呈分化趋势 2024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达277.57GW,连续第二年创历史新高的同时,增速趋缓,同比增长28.3%,累计光伏装机规模达到886GW。 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上游产业链价格大幅下降带来的成本优势,以及政策层面对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持续支持。尽管行业面临产能过剩、企业亏损等挑战,但光伏电站投资经济性提升叠加“十四五”收官年的项目集中建设,推动装机规模突破预期。 ■ 从装机类型看,2024年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59GW(占比57%),同比增长33%;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18GW(占比43%),同比增长23%。分布式光伏中,工商业分布式占比提升,新增装机88.63GW,同比增长68%;而户用光伏受渠道成本上升、消纳形势严峻、市场竞争加剧等难题影响增速放缓,新增装机29.55GW,同比下降23%。地区层面,新疆、内蒙古、江苏三省领衔,新增光伏规模均超20GW,占总新增规模1/3;其次为山东、河北、云南、广东、浙江、陕西、青海、安徽、湖北9省,新增规模超10GW。多个省份已在2024年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内新能源装机目标。 (三)高装机带来新能源电站限电风险与消纳问题 “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迎来高速增长,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比重明显提升,由于“与电网建设协同有待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快速增长但仍不足以匹配新能源装机速度、外送通道和省间交易机制尚需完善、供需关系在西北为代表的局部地区和光伏大发的午间时段形成制约”等原因,行业正面临日益严峻的限电和电力消纳不足的挑战。限电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量,还会影响电站的整体收益。在光伏发电量高峰期,电网往往无法吸收过多的新能源发电量,导致发电企业不得不降低出力,对场站发出的清洁能源造成了一定浪费,还影响了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 (四)新能源全面入市背景下电力市场化交易步伐加快 2024年11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在京发布,提出“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5年初步建成,实现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内市场有序衔接;第二步,到2029年全面建成,实现新能源在市场中的全面参与;第三步,到2035年完善提升,支持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形成市场、价格和技术全面协调的市场机制。蓝皮书提到的新能源全面入市时间较2022年《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有所提前。 在相关政策指引下,伴随新能源快速发展,我国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比例继续上升。2024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到617,9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2.7%,比上年提高1.3%。2024年,全国各省加快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入市,集中式项目入市比例已大幅提高,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比例中位数基本已达到60%左右,最高的则达到90%以上。 而工商业分布式方面,河北南网、山东等区域市场也已试点开展分布式发电入市探索。未来集中式、大型工商业、一般工商业、户用光伏电站也将陆续全面入市。市场化交易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电价波动,进而改变新能源电站项目原有固定电价结算的收益模式,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边界确定带来挑战,同时也对运营企业的资产精细化运营能力特别是电力交易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支持政策持续加码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国家持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装机规模再创新高的同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改革也在加速推进,一系列支持政策相继推出,新能源行业逐步进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阶段。整理部分相关政策,列表如下: ■ 进入2025年,随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发布,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全面入市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同时,特别提出了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障了老项目的收益稳定,也可以防范新能源全面入市后新项目的系统电价风险,这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市场以及绿电运营企业的长期发展预期,标志着新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将进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等业务,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业务范围涵盖地面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光伏等各种电站类型,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海外新能源电站投资业务。公司通过大量前期工作,在设计、开发、选型、资源配置上形成最优方案,建成多类型、高收益的光伏电站,打造电站“产品化”能力。在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公司既可在持有电站时获得稳定发电收入,亦可通过择机出售相关电站获取收益。通过持续推行滚动开发、持有、出售这种轻重资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有效提升了电站产品开发核心能力,保障现金流稳定的同时,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业务和业绩发展的空间和弹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新能源电站产品的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流程图如下: ■ 除了各类型光伏电站相关业务,作为一家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公司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灵活创新优势,在多种新能源应用场景和业务模式上持续做到引领和突破,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海上光伏、火电调峰合作、抽蓄调峰合作、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风光制氢一体化等等。 同时随着新能源电站存量规模的快速增加,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推进,公司一直也在重点关注和布局各类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务,例如:各类型储能、代运维、售电、绿电交易、虚拟电厂、碳交易等,可为用户提供冷、热、电、气等一揽子综合能源节能降碳方案。其中多个业务已经具备商业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对业绩也形成了正向贡献。 公司围绕“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服务商”定位,主要业务模式如下图: ■ 光伏电站EPC业务,也是公司的传统业务,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制定EPC业务发展目标,灵活制定发展策略和投入资源。公司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开发带动EPC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为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流程图如下: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宁宇先生、夏晓华先生和严九鼎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将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公司的贡献,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在2025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非独立董事应发放的薪酬总额。 2025年度,独立董事按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的固定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综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评情况等因素确定,其中个人考评根据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在2025年度结束后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的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晓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刘晓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仙德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拟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业务规划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成立储能事业部,全面负责储能业务的规划与经营,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储能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撤销云川基地办,将原云川基地办下辖的四川省业务划至西北区域公司、云南省业务划至东南区域公司,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资源整合能力; 3、新设业务管理部,以强化区域开发管理、战略合作管理、合作开发等既有职能定位。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公司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获得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主要基于市场情况及激励对象个人认购意愿考虑,符合实际情况,有助于推进本持股计划的实施及管理,且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调整的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324,376,999.15元,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030,431.18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79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971,968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74,741,287股后的余额为3,496,230,6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544,83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40,049,994.20元(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7,594,830.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25%。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8,108.34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4,243.22万元、本年度使用3,865.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244,827.2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40.2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096.3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87,800.42万元,本年度使用45,295.96万元;公司募投项目使用233,062.4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279.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850.69万元。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50.11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1,515,421.4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8,710.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8,151.5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58.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734.5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91,896.35万元、本年度使用7,838.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24.5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0月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9.63MW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5月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3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工商业52.43MW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46.06MW项目”)。2024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2: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以及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68账户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的账户余额为1,921.10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3: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及对外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19,037.1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9.63MW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506.87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工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将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8月29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鉴于募投项目“工商业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4.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报告期内,上述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104.12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4)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建德储能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057.74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46.06MW项目”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2024年度,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225.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报告期内,上述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231.03万元,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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