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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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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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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上海辉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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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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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动产以及出租不动产。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预计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不超过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
  四、其他规定
  1、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高尚先先生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熊慧、高尚先、高泽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3,826.49万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60.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76.45万元。
  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2025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及后续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从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13,826.49万元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621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21,747.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并且2024年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621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21,747.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2025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及后续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从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67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67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鉴于公司目前仍保留库存股,公司未来可能会开展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466.2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95.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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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进行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最终转入了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8月16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121939758010903)的销户。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0301200000007922、0301230000004922、0301260000007924)的销户。
  注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相关资金已经于2024年6月底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完成“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101040160002026406、3101040160002342654、3101040160002342605)的销户。
  注4: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各分项之和不等于合计数,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
  2024年6月,公司募投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25年1月完成“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3101040160002026406、3101040160002342654、3101040160002342605)的销户。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因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本期不适用预期效益评价。
  注4:上述表格中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各分项之和不等于合计数,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年4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代理董事长高尚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熊慧女士因涉诉已被批捕,无法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高尚先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审慎做出了相应决策。有效控制了高管事件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次生风险。各位董事通过学习、参加培训,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确保董事会能够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有效发挥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的作用,推动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与勤勉地履行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贯彻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总体保持了2024年度各项经营工作和经营规模的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合理预测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履职过程中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执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保证了审计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表,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出具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余星亮、张利宁、姜广策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海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等,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不超过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高泽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高尚先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高泽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系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提升公司在银行的信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25年4月16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67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67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孙彦波、柯中和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推动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海红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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