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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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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39 公司简称:浙江仙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的总股本270,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851,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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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汽车密封条行业有很强烈的个性定制化属性,每一款新车型的开发都要单独开发模具来完成不同车型的研发生产,外资品牌车型由于引入国内生产时就有成熟的供应体系同时引进国内进行配套,因此国内生产的外资车型大部分市场份额仍被外资密封条供应商占领,随着近几年国内自主品牌的崛起外资品牌车厂在采购成本上已感觉到压力,部分合资公司也在加大向国内自主汽车密封条企业采购,公司也正是由于具有较强的同步设计能力取得了外资企业的信任,为将来与外资品牌密封条企业同台竞争打下基础。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相对封闭的圈子,进入一个车型的配套要长达两到三年的周期,所以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自身的技术实力与管理能力进入国内大型汽车公司可能性较小,国内大型企业也在为了规模采购效应减少采购成本,而在减少供应商数量。并且随着汽车的普及与消费者对汽车的品鉴力的提高对车辆的静音性,与关门的气密感受都在提高,因此改善密封条的结构与新材料的应用也是今后的新技术研发的方向,同时为了增加车型豪华感密封条也对外观不断提高了要求,如:目前汽车厂不断流行的环型亮条欧式导槽密封条,对整车外观增加档次感有很大作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密封条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具备 较强的工装模具和专用设备开发能力、产品整体配套方案的设计能力和同步开发能力,主要为国 内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供应密封条产品,并提供配套研发和后续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密封条,主要包括前车门框密封条、门上密封条、背门框密封条、车门外水切、风挡外饰胶条、三角窗玻璃密封条、行李箱密封条、天窗密封条、车顶饰条、车门玻璃导槽等。除此之外,公司还生产车门玻璃导轨、拉门滑轨等金属辊压件以及行李架垫片等其他配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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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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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4,518,519.90元,上年同期1,065,755,563.97元,同比增加14.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726,960.02元,上年同期151,036,619.47元,同比增加13.70%;净资产1,159,124,211.03元,基本每股收益 0.63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 4月 17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 年 4月 7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未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1,726,960.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091,277.92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709,127.79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453,899,857.5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6,604,400.54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6,851,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 续聘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商议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其中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涉及的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申屠宝卿女士、方年锁先生、林素燕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投资建设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4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伟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1,726,960.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091,277.92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709,127.79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453,899,857.5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6,604,400.54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6,851,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聘任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
  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公司(含子公司浙江五行橡塑有限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贸易融资、票据置换等业务。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1,726,960.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091,277.92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709,127.79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453,899,857.5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6,604,400.54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6,851,2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煜,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丁锡锋,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策授权期限
  本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具体如下:
  ■
  1.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年终绩效奖金。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年终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通”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对应收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飞汽车”)款项办理坏账损失核销手续,核销金额为600,260.19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
  二、坏账核销情况说明
  哈飞汽车自2015年10月开始拖欠货款,拖欠货款金额总计1,064,106.59元,截止2018年底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启重整计划,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公司最终收回债权金额463,846.40元,剩余债权金额600,260.19元确认无法回收,拟予以核销。
  三、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将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依据充分,严格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3、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根据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为进一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提高生产效率,持续满足高端客户和高端产品的需求,公司拟再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公司拟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8.3亿元),在仙居经济开发区购买约87.5亩土地(与公司相邻),用于建造物流中心、生产车间、研发大楼、模具加工中心等建筑物,购置炼胶生产线、挤出线、注压机、集成冲切一体机、液压冲床等设备和智能化及信息化软件、环保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以及引进优秀研发人才,采购先进研发试验设备。项目将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实现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解决公司未来产能瓶颈,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投资建设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建设房产、购买设备等实施项目建设事宜。
  本次投资建设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
  (二)实施主体: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仙居经济开发区(本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等以土地实际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四)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拟投资约10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200万台套汽车无边框密封条产能。上述建设规模仅为预计,最终能否达标存在不确定性。
  (六)项目建设周期:预计60个月,具体建设周期以项目实施进展为准。
  (七)目前进展情况: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后续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政府相关手续流程。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占比,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夯实公司主业,提升公司以无边框密封条为拳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三)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4、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5年4月 29日下午 5 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317306
  联系电话:0576-87684158
  传 真:0576-87684299
  联 系 人:项青锋 吴杰
  2、会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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