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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16,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据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两重”建设项目加快开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提速,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4.4%,比全部投资高1.2个百分点。 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在此政策导向下,岩土工程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市场空间广阔。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等;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强化超长期贷款等配套融资,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合作成果。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岩土工程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周期性特点 岩土工程行业作为建筑业的分支,其发展依托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在经济较为景气的时期,需要工业建设的发展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又是国家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复苏常用的手段。因此,本行业抗经济波动能力较强。 3、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岩土工程行业所能处理的问题包括: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地铁、隧道等;资源回收利用,能源,历史结构物的保护和修缮,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问题,场地整治和环境改良,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风险减轻等。虽然国内大中型岩土工程类企业众多,但该行业如此大的覆盖范围,足以让技术实力突出、施工质量强、经营范围多样化的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目前参与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的岩土工程企业,拥有较好的施工资质、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及品牌知名度,有实力竞争国家重点及其他大中型岩土工程项目;二是小型岩土工程施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只能以价取胜,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较低。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多项权威奖项,并设立有王思敬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甲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一系列岩土工程领域必要的业务资质,是集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上的优势,相继申请了多项专利技术,并参与了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规范中与岩土工程相关的全部三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主编及参编了69余部国家、行业标准及教材,奠定了公司在国内岩土工程施工技术领域的地位。公司始终秉持以核心技术+核心材料为国家战略服务的企业定位,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丰富项目经验和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先后参与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张靖皋大桥、金七门核电、浙江某重点港口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一家全国性布局、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但是,公司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劣势,如建筑工程类央国企往往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项目等领域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单一的融资渠道也可能会对公司承揽重点项目和大型、特大型建筑项目造成一定资金压力障碍,从而对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生不利的影响。 4、公司现有的行业资质 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能够承接和完成各种规模大、周边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以科技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优质岩土解决方案"的企业使命,以核心技术+核心材料为国家战略服务的发展方向,聚焦于核电、水利水电、港口、跨江跨海桥隧及风电光伏等关键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岩土工程服务,业务范围包含设计咨询、施工和材料销售,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环境与节能领域、新能源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具体服务领域及说明如下表: ■ 1、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采用单一的专业施工承包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完成施工任务。除此模式外,公司凭借在技术、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更加侧重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是公司发挥自身的计算分析能力、专利、特有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业主的需求,提供设计方案或针对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最终完成后续施工。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销售模式、采购模式以及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参与招投标,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商务中心、岩土各部及分公司,通过固定客户或是相关网站等信息渠道,广泛收集项目信息,经过分析和筛选,将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确立为公司重点跟踪的信息;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核心团队与业主进行接洽,取得项目需求信息,并与相关人员交流相关工程技术和解决方案;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主要求履行招投标手续,参与投标工作。 在投标过程中,公司会依据发包方发包的情况,组织商务中心、技术中心及相关的各岩土部门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标书的编制工作,承揽岩土工程业务。 投标完成后,项目经营人员将随时跟踪投标状况,并在中标后及时获取中标通知书,商务中心将对项目进行立项,并组建项目部开始进行主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工作。主合同需经商务中心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并交由财务部进行合同备案。 (2)采购模式 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采购主要包括材料及劳务分包采购等。 公司注重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混凝土、钢筋、水泥等成本较高,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公司实行统一采购。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中,从分包商的选择到施工质量把控上严格进行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施工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两部分。施工方案编制阶段,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图纸以及客户的要求等信息,以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公司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依据,同时考虑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因素,完成方案编制并履行项目方案的审批。 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个步骤,具体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和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施工服务。在施工前由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勘察及技术准备,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核查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编制项目计划成本、组织图纸会审。完成现场踏勘及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后,项目部负责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项目含有劳务分包的,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进行现场交底,包括项目合同工程工期、质量要求、明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划分。 现场施工过程中,在公司的管理下,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施,认真履行合同,完成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签署各项指令和文件,组织并主持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部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材料,进行自检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经监理、设计、业主签字盖章确认后,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结算工作,同时将项目工程资料报公司存档。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 2、业绩驱动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技术驱动: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快速推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通过核心设备和和核心材料的联合创新,不断提高技术壁垒,保持公司在市场的竞争优势。 市场驱动:公司始终坚持“悦人达己”的企业文化,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己任,积极拓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公司在地基与基础行业深耕近16年,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在主要经营区域有优秀的供应商队伍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材料及劳务服务。公司依托上市公司背景、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为在全国及海外的业务开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管理驱动: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及内控体系,持续加强高效高质的组织绩效管理;继续强化升级激励机制,大大增强员工主观能动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从国内高等院校和优质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同时针对每个员工、每个岗位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人员整体素质。管理模式的持续改进,激励机制的持续优化,团队能力的持续提升,有利于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市场的竞争实力。 3、公司融资情况 公司融资途径主要有银行贷款、票据等,均已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4、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坚持“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贯彻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07标准的要求。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相关规定,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完成,质量控制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明确各级组织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为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编写《安全管理手册》为日常安全工作指引,手册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流程,由安全生产组织结构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监督检查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安全资金投入、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等架构而成。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手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分析,做到事前能预防,风险能掌控,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健康良好的运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材料”)收到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岩材料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2001250,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3、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岩大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原已审批的250万美元投资额的基础上对控股子公司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指南针”)增加投资800万美元,完成增资后,公司对越南指南针的计划投资总额为105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4、2024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一年,对该公司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5%,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2,056.7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1、坏账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对于某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如果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建造合同项目形成的存货,公司对其逐项进行检查,当建造合同项目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时,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3、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4、投资性房地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2,056.76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56.76万元,该金额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62,906,243.60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12,999.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427,241.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1,349,907.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1,021,518.2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1,349,907.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49,822,219.49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6,731,88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7,735股,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2,317,465股后的公司总股本124,016,6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和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124,016,6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4,972,705.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9,606,674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5,940,825股(转增后总股本按照转增前总股本已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加本次拟转增的股份数得出,转增后总股本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1)2024年度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4,972,705.45元; (2)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5,097,350.92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0,070,056.3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22%。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上表中利润分配总额与当年利润分配预案中拟分配金额的差距,系实际分配时各股东分〉配金额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9,073,335.4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结合行业特点、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满足后续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资本公积充足,满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过去和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或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未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85,489,420.79元、人民币176,132,300.72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9.40%、9.20%,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军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签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请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专项贷款、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商业票据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在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实缴注册资本计算得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思宇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兴北大街86号-2600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停车场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朋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企业服务中心1号-6429号 注册资本:4,126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测绘服务;水运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义 注册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园博园大街19号河北出版传媒创意中心1219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33.3%股权。 经核查,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传龙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149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0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专业设计服务; 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晓青 注册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福保路1号福保产业园(一区)4-2-B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1.90%股权,其他股东持有18.10%股权(上述持股比例以实缴注册资本计算得出)。 经核查,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子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714.4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5)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7)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8)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10)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3名激励对象283,25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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