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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固定现金分红:拟定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0,202,698.80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则2024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总额合计750,000,000.00元; 2、特别现金分红: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8.93%,达到特别现金分红条件,拟定2024年年度特别现金分红金额为30,00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4年年度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530,202,698.80元(含税),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核心主业主要涉及天然气行业、液化石油气行业、特种气体行业。 (一)天然气行业 1、我国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天然气行业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核心领域。 上游主要涉及国内天然气(含常规天然气及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密集、风险高等特点,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此外,PNG进口和LNG进口构成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 中游主要涉及天然气输配领域,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X+1+X”模式推进及“全国一张网”改革思路的确立,预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将逐渐形成以国家管网公司为核心的主干管网资产运营主体,与省级管网公司、区域管网公司并存的局面,共同推动中游天然气输配的高效率实施;此外,进口LNG相关的船舶和接收站等基础设施,以及天然气储气设施等也是中游环节重要的核心资产。 下游主要涉及天然气的应用,包括交通燃料、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化工原料等,参与主体主要包括LNG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公司、燃气运营商等,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图1:我国天然气全产业链 ■ 2、国内自产天然气不足,进口LNG增速较快;国产LNG稳步增长 目前,我国处于能源低碳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天然气产量呈现较强的增长态势,国产天然气保障涉及能源安全,发挥着能源供应压舱石作用。 2010-2024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7.05%。2024年度,我国天然气产量为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但是,受制于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国情,国产天然气规模长期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增长,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从2010年的10%快速上升至2024年的44.82%。 国产天然气与国内消费需求的缺口主要由进口天然气进行补充,我国目前已形成PNG进口、LNG进口的进口资源保障格局。201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整体持续提升。2024年度,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合计达1,909亿立方米,其中PNG进口798亿立方米,LNG进口1,111亿立方米。 国产LNG方面,随着天然气回收处理配套服务项目及传统LNG液化工厂产能逐步提升,国产LNG产量实现稳步增长。2015-2024年,我国LNG产量逐年递增,复合增长率达19.18%。2024年我国LNG累计产量为2,486.60万吨,同比增长22.07%。 ■ 3、我国天然气需求持续提升,LNG表观消费量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碳排放的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当前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内天然气需求呈现持续提升态势。2010-2024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0.33%。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4,26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自2015年至2024年,我国LNG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6.86%。2024年,全年LNG表观消费量为10,075.60万吨,同比增长9.89%。 ■ 4、进口LNG与国产LNG相互补充 ■ (二)液化石油气行业 1、我国液化石油气消费量持续稳步增长 据隆众资讯,2010年以来,我国LPG表观消费量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10年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13%;2024年,我国LPG表观消费量8,863.43万吨,同比增长6.15%。 2、化工原料用气需求增长是推动LPG消费增长的主导因素 我国LPG的用途包括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工业燃料和车用燃料等。其中,化工原料用气是占比最高的LPG消费领域,亦为我国LPG市场的主要增量。受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影响,LPG相比石油脑、煤等的经济性及环保性优势凸显,用于化工原料的LPG消费量持续增长。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LPG民用气消费量将保持基本稳定。 3、我国LPG供需缺口扩大,进口依存度提高 我国LPG供给来源主要为国产和进口,其中国产LPG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厂,主要成分包括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进口LPG通常以丙烷和丁烷成分为主,纯度高、杂质少,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比例配比。 近年来,随着国内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张,诸多石油炼厂将产出的液化气用于LPG深加工领域,导致国内燃料用气供应下降,需要进口LPG进行填补;此外,PDH等LPG深加工项目的拓展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进口LPG作为原料气,故国内LPG需求对进口量及依赖度逐渐提升。 根据隆众资讯,2024年我国LPG进口总量3,568.21万吨,同比增长9.20%;对外依存度达40.26%,较2023年上升1.12个百分点。 ■ (三)特种气体行业 1、氦气行业 氦气具有不易液化、稳定性好、扩散性强、溶解度低等特点;在国家安全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应用广泛且不可替代,是战略性稀有气体资源,被称为“气体芯片”“气体黄金”。我国是“贫氦”国家,氦气供需缺口巨大。氦气具有较强的资源属性,天然气中氦含量最高可达7.5%,是空气中氦含量的1.5万倍。天然气提氦是当前商业氦获取的唯一来源,解决方案包括BOG提氦、管道气提氦等。据统计,全球氦气资源总量约519亿立方米,中国氦气资源量约11亿立方米,占全球氦气资源总量的2.12%。 2020年以来,在半导体、光纤、医疗、航空航天等关键下游领域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氦气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我国氦气年消费量均在3,800吨(折合2,128万方)以上,占全球氦气消费总量的12%左右。根据隆众资讯,2024年,我国氦气总消费量约4,808吨(2,692万方),在供应方面,国产氦气约775吨(434万方),较2023年增长32.93%,进口氦气为4,033吨(2,258万方),氦气对外依存度约84%。 ■ 2、氢气行业 我国氢气产业链完整,氢气供应多样化。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我国氢气产量超3,500万吨,同比增长约2.3%,占全球氢能产量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此外,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气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 现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天然气制氢、煤制氢、工业副产氢是氢气制取的主要方式。根据Wind等,我国制氢则主要依赖化石能源以及工业副产氢,其中通过煤化工制取氢气的比例达到61%,天然气制氢比例约19%。 氢气下游应用较为广泛,发展空间巨大。氢气兼具气体属性和能源属性。在气体属性方面,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航空航天、化工、冶金、轻工业、交通等领域。 ■ 3、航空航天特气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目前,随着商业卫星、太空探索产业等需求推动以及火箭发射与回收技术的进步,航空航天产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由此带动航空航天特气市场快速发展。地球轨道内的航天活动主要为通信、导航、遥感卫星发射。其中,通过发射通信卫星形成规模组网,打造覆盖全球的卫星互联网,与地面通信融合互补形成空天地一体化连接网络,是移动通信的下一代演进方向。近年来,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等国争相推出了重量级太空探索项目,逐步掀起新的热潮。 2024年,中国航天发射次数再度刷新纪录,全年累计达68次发射,探月任务执行、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等正稳步推进,并重点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建设。2024年11月30日,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二号工位成功完成首次发射任务,新型火箭长征十二号完成了首飞;2025年3月12日,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一号 工位首次发射任务圆满成功,长征八号遥六运载火箭将千帆星座第五批组网卫星送入预定轨道。 ■ 在具体应用方面,液体火箭发动机是可回收火箭的主流技术路径。商业航天的大运力、可回收发展趋势,带来液体推进剂需求的大量增加,此外,特种气体在火箭、卫星制造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三十余年持续耕耘清洁能源产业,所涉及行业及产品涵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LPG)及特种气体等,并根据不同经营模式和特点,细分为清洁能源、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其中,清洁能源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主业,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LNG、LPG产品;能源服务是LNG业务横向拓展及LPG业务纵向延伸的重要体现,对清洁能源“强链”“补链”意义重大;特种气体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赛道业务,是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 (一)清洁能源业务 1、“哑铃型”业务结构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一体化顺价模式”。经过多年的上下游一体化布局,已逐步形成以中游核心资产链条为中轴,资源端、客户端(“两头”)有机成长的“哑铃型”业务发展模式。 ■ (1)资源端 在资源端,公司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强化资源保障能力及提升综合成本竞争力。 海气资源主要包括长约采购和现货采购。长约采购方面,公司与马石油已签订LNG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年度基础提货量、计量方式、价格计算公式、结算方式等,LNG气源为马来西亚本土气,能有效实现与终端市场的匹配,并最大程度保证公司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及资源价格的可预测性。现货采购方面,公司与国际市场诸多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凭借良好的国际信用、自有船舶运力,根据国内外气价变动情况及需求缺口,灵活进行LNG与LPG的国际现货采购。长约与现货采购在资源保障上相互补充,在定价模式上形成差异化,能有效提升天然气长周期视角下采购成本的稳定性。 陆气资源主要包括自产LNG和外购气。自产LNG方面,公司通过布局天然气回收处理配套服务项目及传统LNG液化工厂,合计自主控制的LNG产能规模达70万吨。外购气方面,公司根据需求缺口及价差,灵活采购部分LNG、PNG、CNG作为补充。根据资源保障程度和成本优势差异,海气长约和自产LNG为公司资源池的核心资源,海气现货和国内外购气为公司资源池的调节资源。 (2)核心资产 中游核心资产是清洁能源业务打通从资源端到客户端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稳定顺价能力的重要保障,强化了清洁能源业务的自主性、可控性、灵活性,进而实现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形成了业务发展壁垒。 船舶运力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控制多艘船舶运力,全部船舶投运后年周转能力突破500万吨。接收站与储罐方面,公司在东莞市立沙岛拥有一座LNG/LPG接收站,码头岸线301米,海域面积16.59公顷,最大可靠5万吨级船舶,设有3个泊位,配套16万立方米LNG储罐、14.4万立方米LPG储罐,可实现LN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LP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槽车方面,截至期末,公司在运营LNG槽车超百台。 (3)客户端 在客户端方面,公司实行不同资源匹配不同客户的基本业务逻辑。 在核心资源方面,首先,海气长约主要匹配国内直接终端用户,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大客户等,并在工业园区或客户现场投资建设LNG终端设施并开展稳定供气;其次,自产LNG主要匹配交通燃料用户,通过自持LNG加气站、参股LNG加气站、协议定量保供、提供代加工服务等方式,面向LNG重卡用气需求,为交通燃料用户提供资源保障。在调节资源方面,海气现货匹配国内燃气电厂及国际、国内分销客户;外购气为国内终端用户做基础保障与资源调节,余量匹配国内分销客户。此外,公司LPG资源主要匹配境内客户,其中应用于居民用气的比例超过70%,化工原料用气占比预计未来将持续提升。 在资源配置方面,由于天然气为标准的能源产品,LNG与PNG、进口气与国产气在用户端使用方面基本没有差异。公司在上述资源与目标客户匹配的基础上,对核心资源与调节资源进行持续优化,海陆互补、高效配置,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的用气保障和成本竞争力。 2、顺价能力 基于公司在上游环节构建的“海气+陆气”双资源池及高效的资源配置,在中游环节构筑的核心资产壁垒及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优势,在下游环节持续拓展直接终端用户及资源端到客户端的良好匹配能力,通过价格联动、背靠背交易、成本加成、协议顺价等方式,实现了较为稳定的国际、国内顺价,并在兼顾客户利益与自身顺价收益方面取得平衡,不断提升客户黏性。自2017年以来,国际LNG、LPG价格出现了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但公司核心资源单吨毛利保持整体稳定,体现了良好的顺价能力。 ■ 注:2021年,公司基于资源池构建考虑,扩大了现货业务规模,导致2021年LNG销售量显著高于2020年及2022年,图中2021年毛利为剔除该销量扰动因素后测算结果(LNG吨毛利为420-440元/吨)。 ■ (二)能源服务业务 1、能源作业服务 公司能源作业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辅助排采服务”“回收处理服务”等。 ■ 2、能源物流服务 ■ 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运力服务”“窗口期服务”及“智慧仓储服务”等。 ■ (三)特种气体业务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现场制气”及“零售供气”等。 ■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陈玉罡先生、曾亚敏女士,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周兵先生、王新路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及2024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积极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固定现金分红:拟定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0,202,698.80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则2024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总额合计750,000,000.00元; 2、特别现金分红: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8.93%,达到特别现金分红条件,拟定2024年年度特别现金分红金额为30,00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4年年度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530,202,698.80元(含税),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2025年度,公司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8.50亿元,固定现金分红发放频次为2次。原则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该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额度的比例为30%-4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该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额度的比例为60%-70%,特殊情况另行调整。2025年度中期分红不涉及特别现金分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固定现金分红规划情况;(2)截至2024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以及货币资金余额情况;(3)2025年度经营规划与中期盈利情况预测;(4)资本开支计划及经营性资金管理目标。 2、中期分红的金额区间:人民币25,500万元至34,000万元。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调整机制:如因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中期分红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2,000,0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其他鉴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及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德勤华永事务所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鉴证等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德勤华永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22年重组的全资子公司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13.87万元、26,469.87万元及25,100.48元,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80,984.22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已超额完成。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森泰能源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为192,300.00万元,对应100%的股权价值为192,300.00万元,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调整项目(利润分配)影响后的评估值为254,510.00万元,高于本次交易时标的资产交易作价180,000.00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森泰能源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及专项审计情况,森泰能源2022-2024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84.22万元,超出50,000万元部分的45%,即13,942.90万元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奖励给乙方。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未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36,000万元),由森泰能源原股东按照本次交易中各自转让股权的比例分配。 公司副总经理杨小毅先生及其控制的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关联方,且属于超额业绩奖励对象,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奖励金额及分配约定,杨小毅先生及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分别为178.28万元、1,283.5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定森泰能源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 (1)现阶段,公司“一主两翼”业务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并取得良好成效,清洁能源一体化“哑铃型”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能源服务增长动能不断释放,特种气体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公司整体价值加快提升。 (2)公司于2024年6月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提出当公司董事会认为二级市场股价与公司真实价值出现偏离时,将视情况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择机启动回购股份计划以维护公司市值,且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真实价值与二级市场情况等,认为公司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内在价值,拟定公司自2021年上市后的第五次股份回购计划(即本计划)。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② 中国证券监督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则实施。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13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8.13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0.00万元人民币与上限30,000.00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注:总股本数量按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649,258,038股计算。 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相应调整; 2、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并新增股份14,016,526股;同时,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348,500股,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截至2025年3月31日,经上述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2,893,012股增加至649,258,038股,注册资本由632,893,012元增加至649,258,038元。基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及2024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 2024年财务决算详细数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全体股东。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2025年度,公司全年固定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8.50亿元,固定现金分红发放频次为2次。原则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该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额度的比例为30%-4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该年度固定现金分红额度的比例为60%-70%,特殊情况另行调整。2025年度中期分红不涉及特别现金分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1、中期分红的考虑因素:(1)固定现金分红规划情况;(2)截至2024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以及货币资金余额情况;(3)2025年度经营规划与中期盈利情况预测;(4)资本开支计划及经营性资金管理目标。 2、中期分红的金额区间:人民币25,500万元至34,000万元。 3、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调整机制:如因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中期分红方案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简化分红程序,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8,728.21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777.85万元,IPO募投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完成。2024年6月,公司已将IPO剩余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55,673.23万元(包括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3,335.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5,672.57万元以及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IPO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IPO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4.74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9,651.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广分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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