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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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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共40余种原药、150余种制剂,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多年来深耕农药主业使公司具备了以下优势:(1)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结构,产品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不同生长周期,能有效规避产品单一导致的业绩大幅震荡的风险;(2)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研发体系,在部分优势产品上从原药向上游中间体、下游制剂终端延伸,产业链趋于一体化,规模效应、协同效应初显;(3)多年培植的销售网络日益成熟,一流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使公司产品畅销国内30个省、市、自治区,产品遍布包括南美、欧洲、非洲、东南亚等在内的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国内、国际市场的广泛认可。(4)得益于近年来投资建设长青湖北原药基地和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改建,公司产能优势进一步显现。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榜单中,公司位列第20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主动走出国门,了解农药市场需求,抢抓客户订单,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全球重点市场布局,制剂销售比重进一步上升。公司积极有效组织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市场变化合理调配产能,生产装置得到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公司全力推进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注重施工细节,严把工程质量关,该项目已于2024年四季度建成并投入试生产,沿江厂区的腾退搬迁将助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降低原料成本、减少生产费用、优化生产工艺等方面采取举措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25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项目建设,同意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长青湖北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7日
  住所: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
  法定代表人:张琳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2、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长青湖北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长青(湖北)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88,206.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1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13,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752,62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2019年3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91,38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6,636.0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理财收益及手续费等)。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长青湖北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6,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长青湖北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金额不超过26,5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不超过12个月期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长青湖北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长青湖北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长青湖北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湖北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5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意见
  长青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长青湖北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计划,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对长青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95.36万元,截止2024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628.11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10.57万元,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524.77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立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爱国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凌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长青湖北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湖北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5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事项如下:
  ■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议案6、议案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7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传真:0514-86421039;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人:马长庆 肖刚
  4、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1;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长青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6名,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杨光亮先生、石柱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孙霞林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各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352,436.01万元,同比下降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5.36万元,同比下降26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33.21万元,同比下降246.0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确定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40亿元,较2024年增长13.50%,实现扭亏为盈。公司2025年将通过全力推进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产能的有效释放,促进提质增效,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提高销售额,抢抓节本降耗,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年度利润目标的实现。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批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推进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湖北”)项目建设,公司拟同意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长青湖北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5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91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13,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1,047,38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752,62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2019年3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
  1、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1600吨丁醚脲原药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19年3月27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22年1月10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2022年1月10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储账户定期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寄送了对账单,未有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14元),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05元),长青股份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5年度,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生产经营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快国内外市场布局,培养和扩大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强化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品牌体系建设,纵向延伸产品服务的深度,实现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的持续稳定增长。积极有效组织生产,加快推进沿江厂区新装置的产能释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工艺执行纪律检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通过成立专项攻关技术小组等多种形式,推动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技术升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一直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已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4.64亿元。公司将持续根据自身盈利和资本支出状况等情况,继续统筹好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严格按照中长期(2024年一2026年)分红规划,明确分红条件、频次和比例等关键要素,积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726,931股,支付总金额1.20亿元,圆满完成了本次回购。
  公司将适时运用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强化投资者互动,增强市场认同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为中小投资者咨询提供高效便利的咨询渠道,确保工作日投资者咨询电话畅通、电子邮箱及时回复、互动易平台咨询及时答复,保持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良性互动。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助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依据,持续依规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将继续注重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传递、审核、复核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减少冗余信息,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情况,向投资者有效传递公司信息。
  公司将持续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澄清公告,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准确、权威的信息,避免因不实信息引发的市场波动。
  (六)鼓励股东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合规运作
  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审查机制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科学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权责边界,保障治理主体有效履职。落实独立董事制度,保障知情权与监督职能,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审计全流程参与,通过效能评估与内控审查提升治理透明度,确保严格遵守证券监督管理的各项有关政策规定。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经营提升、现金分红、员工激励、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东增持、合规管理等措施,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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