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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100 公司简称: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1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26,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8,452,8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3.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从终端应用看,公司发动机核心零部件主要用于重卡领域,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终端应用行业情况如下: 1、重卡市场 2024年,国内重卡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未达年初市场预期,呈现“高开低走”的运行态势。各季度销量环比逐步回落,全年累计销量为90.17万辆,较2023年的91.11万辆小幅下降1%,净减少约1万辆。对比近六年同期数据,2024年销量水平仅略高于2022年,仍明显低于2019年同期高位水平。 市场表现承压的主要原因包括:宏观经济和消费端恢复节奏较慢,固定资产投资尚未显现明显回暖迹象,新基建项目启动进度低于预期;公路货运市场持续低迷,货源紧张与运力过剩并存,压缩终端用户购车意愿;此外,整车厂与经销商库存压力未得到有效缓解,对新车出货节奏形成制约。 ■ 数据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尽管整体市场略显疲弱,新能源与燃气重卡板块表现亮眼,成为行业结构性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2024年,新能源重卡销量达到8.2万辆,同比大幅增长140%,成为年度重卡行业的最大增量来源。同期,燃气重卡销量达到17.8万辆,同比增长17%,同样展现出强劲增长动能。 从新能源重卡技术路径看,目前主流以充电与换电模式为主,充电重卡渗透率持续提升,技术升级成为推动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受动力电池价格波动、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提升受限等影响,行业对更高性能电池方案的需求日益增强。 在此背景下,固态电池作为下一代主力技术路线受到高度关注。该类电池兼具高能量密度、高电压窗口、长循环寿命与卓越安全性等优势,被广泛认为有望解决当前电动重卡在续航能力与安全性方面的技术瓶颈,助力其进一步拓展重载、长途、复杂场景的应用边界。基于公开信息,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企业开始进入固态电池装车测试阶段,双方技术突破标志着固态电池产业化进入临界点,根据EVTank的预测,2030年的固态电池出货量将达到614.1GWh,市场前景广阔。 ■ 数据来源:商用车新网 ■ 数据来源:商用汽车网 2、柴油发动机市场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柴油机销量493.14万台(其中:乘用车用16.35万台,商用车用195.10万台,工程机械用84.39万台,农机用148.84万台,船用5.72万台,发电用40.86万台,园林用0.88万台,通用0.99万台),同比下降3.62%。2024年多缸柴油机全年销量398.05万台,同比下降3.71%;工程机械用多缸柴油机2024年全年销量83.10万台,同比下降4.12%。 作为一种成熟可靠的动力形式,柴油发动机除广泛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传统应用场景外,近年来也开始在低空经济、移动能源、储能系统等新兴领域探索应用。尤其是在部分对运行稳定性与经济性要求较高的场景中,柴油发动机仍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 随着全球汽车市场对低碳、环保和节能技术的需求日益增强,混合动力技术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新生代内燃机将呈现四大特征:第一,与混合动力系统高度集成。第二,热效率峰值继续突破。第三,新燃料适应性提升。第四,控制系统深度融入整车智能化架构。今后,内燃机也将突破传统石油燃油限制,兼容甲醇、氢气等新型碳中性燃料,通过与电动机的智能协同,在提升系统性能的同时减少碳排放。比亚迪基于其DM混动技术平台的深厚积累,正通过前瞻性技术布局将高热效率柴油发动机引入插电式混动车型体系探索柴油与电驱动的智能协同方案,显示出柴油技术的再次进化潜力。柴油发动机与电动机联合工作,这意味很多特种领域,比如重型卡车、物流车,甚至一些重度越野车都可能使用柴油混动系统。随着柴油混动系统走向市场,新车的可靠性将会进一步升级。所以,尽管汽车电动化浪潮汹涌,但柴油发动机仍将长期存在。 公司密切关注混动柴油系统和新能源动力系统的发展趋势,与科研机构积极展开面向未来储能与混合动力的前瞻性研究或研发合作,为后续可能的产品延伸打下技术基础。未来,在混动化、智能化趋势逐步落地的背景下,公司具备一定的制造能力基础与客户资源,有望结合主业优势延伸布局,根据市场演进节奏逐步探索相应的产品线升级或系统集成配套机会。 3、柴油发电机组市场 经过多年发展,柴油发电机组行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市场竞争格局充分,参与主体众多。当前,该产品作为通信基站、数据中心、高端制造、商业地产、畜牧养殖等行业的重要备用电源,在石油勘探、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等高机动场景中亦承担核心移动电源角色,整体市场需求稳定,细分领域持续孕育增长机遇。 伴随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速落地,全球数据中心建设迎来新一轮集中扩张。以AIDC(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型高算力场景,对供电连续性、系统稳定性提出更高标准,推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关键备用电源的需求显著增长。国内“东数西算”、边缘计算及绿色数据基础设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进一步拓宽了高功率、高可靠性发电设备的应用边界,也为国产品牌提供了加速替代国际高端厂商的窗口期。 同时,随着终端客户对定制化、模块化、节能化和智能化发电方案需求日益提升,行业正在向系统集成能力更强、智能运维水平更高、环保性能更优的方向加速演进。尽管行业面临原材料成本上升、产品同质化竞争等挑战,但技术创新和差异化能力将成为企业突围的关键,具备研发与工程集成优势的厂商有望在未来市场格局中稳步提升份额。 4、通信基站市场 移动通信基站作为现代通信网络的核心基础设施,承担着全球数十亿用户的语音、数据与多媒体通信需求支撑。随着5G、光纤宽带、AIoT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落地,全球通信基础设施正迎来新一轮建设高峰。 近年来,海外电信市场呈现出“需求广阔、基建滞后、投入加大”的总体趋势。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及部分欧洲国家,仍存在宽带覆盖率不足、通信网络基础薄弱等问题,为基站、传输系统、核心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巨大增长空间。同时,为满足用户对高速率、大容量、广覆盖通信服务的需求,当地运营商与铁塔公司不断加大资本投入,推进通信网络全面升级。 根据贝哲斯咨询数据,2024年全球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市场规模达到1,001亿美元,预计2032年将增长至1,76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7.5%。在全球数字化转型、5G广泛部署和云边协同架构推进的共同驱动下,通信基站设备更新换代、部署密度提升将持续拉动基础设施投资。 通信基站的正常运行对电力保障高度依赖,特别是在电网不稳定或地理位置偏远的区域,柴油发电机组作为高可靠性备用电源,具备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与沿线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合作日益频繁,海外基站对发电设备及其配套运维服务的需求持续释放,带动智能发电机组及通信基站综合运维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国内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市场需求与战略、客户导向为核心,专注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中小功率柴油发动机、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构建了多业务协同、技术驱动发展的产品体系。 核心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气缸盖、曲轴箱,其终端应用主要包括重卡、工程机械和客车等领域,以重卡应用为主,主要配套高端柴油、天然气发动机。产品系列涵盖9L一15L,配套客户天然气发动机主要是13L和15L机型。 柴油发动机专注于非道路领域,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中小功率多缸柴油机,功率覆盖10kW-176kW,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设备和固定动力等领域。 智能化发电机组主要包括静音发电机组、开架式发电机组和智能化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系集太阳能、风能发电、市电、柴油发电和储能电池供电于一体的复合能源系统),常规机型功率覆盖5kW-2400kW,功能及应用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公司智能化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除通信基站、油田油井、银行、矿山等应用场景外,也可用于数据中心作为应急电源;在数据中心领域,除向客户提供大功率发电机组外,还提供工程安装、机房消声降噪、供油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主要是在印度为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提供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综合运营维护服务。 (二)经营模式 1、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与验证,同时也根据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设有产品开发部、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针对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供应商管理及价款核算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公司采购计划依据月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同时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合格供应商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定制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信息编制月度销售计划,制造系统依据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及时调整。 (4)销售模式 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为配套直销模式;柴油发动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发电机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2、服务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商业谈判等方式直接与海外市场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服务协议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在印度,主要通过服务商开展运维服务业务。公司根据资金实力、服务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甄选合格服务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后续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以满足移动运营商、铁塔公司的基站发电机组等设备的运维服务需求。公司以站点为单位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按月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637.9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8.8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如下: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建议年度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工作表现及贡献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综合评定,并适时调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如下: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建议年度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工作表现及贡献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综合评定,并适时调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委员王春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华东、王宏霞、王春燕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1,750,005.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1,1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26,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8,452,8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3.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0,000股,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出具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18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 注1: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32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销户。 注2:公司银行账号为1607001229200366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1年9月22日销户。 注3: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项目由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注4: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601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项目由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5020119000757686),并于2022年10月销户。 注5:公司银行账号为536902000510505、377010100100982505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5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 注6: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 2,172.82 元,已全部转入本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01229200399660)。 注7: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7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 1,326.17 元,已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3、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存款余额 ■ 注:公司在本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办理完成本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类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投资品种,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8,243,973.81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7,000.00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2: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注3:“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2:“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虽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虽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24年 12月6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解释要求“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日照银行、汇丰银行、潍坊银行、浙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2、授信申请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4、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和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以及特定权限业务额度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6、上述申请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大信的审计客户中,同属制造业的上市公司约有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2021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重新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2020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丰股份、辰欣药业等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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