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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836 公司简称:海程邦达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3,309,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1,925,83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288,875.5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一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 公司立足于跨境环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物流产品及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属于现代物流背景下的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范畴。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宏观经济一一全球经济复苏但隐忧犹存,中国外贸韧性增长 公司主要为进出口贸易客户提供跨境物流服务,因此本行业景气程度与外贸进出口活跃程度及外向型产业结构息息相关。 2024年,全球经济在缓慢复苏中呈现动能偏弱、增长失衡、碎片化加剧的特征,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等风险挑战给全球经济增长前景带来高度不确定性。尽管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外贸进出口仍展现出强劲韧性,实现了稳定增长。 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出口规模达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7.1%;进口规模达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2.3%。从增量看,我国外贸的增长规模达到2.1万亿元;从贸易伙伴来看,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22.07万亿元,同比增长6.4%,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50%。其中,对东盟进出口增长9%,我国与东盟连续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 2、产业结构一一出口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产品成为增长新引擎 2024年,我国出口产业结构呈现多元化和高端化趋势,新兴产品持续推动中国出口增长,高附加值及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占比进一步增加,“中国智造”加速走向海外,实现质升量稳的出口增长态势。 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8.7%,占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9.4%,其中高端装备出口增长超过4成;新产品、新业态品牌不断涌现,更多高科技属性的新产品加速出海,电动汽车、3D打印机、工业机器人出口分别实现了13.1%、32.8%、45.2%的增长。 3、国际集装箱海运市场一一需求增长有效运力供给不足,运价波动上涨 2024年上半年,受欧美去库存周期结束、货主提前出货、主要港口拥堵及好望角绕行等多重因素影响,海运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并达到高位。进入下半年,海运市场需求回落及新船交付,推动了海运市场供需平衡及运价回落。 需求方面,依据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整理的数据显示,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货量整体呈现温和增长态势,2024年全球集装箱海运量总计约为2.11亿TEU,同比上涨5.4%,太平洋、欧地黑等各航线货运量均有所上涨。运力方面, 2024年全球集装箱船队总运力规模超过3,000万TEU,同比增速10.1%,新船交付使得总体运能进一步提升,但红海危机扰动全球供应链,船舶绕行好望角增加了运输时间和成本,加剧了有效运力紧张态势。 据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4年集装箱海运运价整体呈现先涨后跌的走势,但整体水平高于2023年。反映总体运输市场(含即期协议和长期协议)的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年度均值为1,550.59 (前值为937.29点),同比增长65.43%;反映即期价格的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年度均值跃升至2,506.27(前值为1,005.79),同比增长149.18%。 ■ 4、国际空运市场一一空运市场需求强劲增长,运价保持相对高位 2024年,国际航空货运市场供需格局呈紧平衡态势,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的全球航空货运定期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航空货运总需求,按照货运吨公里计算,同比2023年增长11.3%(国际需求增长12.2%),主要得益于特别强劲的电商和各种海运限制;航空货运运力(可用货运吨公里)同比2023年增长7.4%(国际需求增长9.6%)。 波罗的海交易所空运指数(BAI)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香港到北美全年平均运费为5.66美元/公斤,同比2023年增长4.25%;2024年香港到欧洲全年平均运费为4.58美元/公斤,同比2023年增长9.27%。 ■ 5、国际铁路运输市场一一运行状况质量齐升,安全便捷优势凸显 中欧班列作为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在2024年的运行状况呈现出质量齐升的趋势,在海运集装箱货船绕行常态化的市场调节下,更加凸显了中欧班列全天候、时效稳定、畅通安全的优势。中欧班列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老铁路网络紧密衔接,进一步提升了中欧班列运输服务能力。 2024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9,392列,累计发送货物207.72万标箱,分别同比增长10%、9%;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开行量突破10,000列,同比增长5%。 6、半导体市场一一生成式AI引领行业蓬勃发展,国际环境复杂暗藏风险 半导体市场需求随着2024年生成式AI应用蓬勃发展出现强势增长,同时不断扩大的物联网、自动驾驶和5G等市场也为半导体市场带来增长新动能。但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增加,全球半导体行业生产和供应链依旧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欧美制裁及限制性法案在下半年陆续推出增添行业变数。 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公布的数据显示, 2024年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达到6,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 (三)产业政策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2022 年以来,“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及配套文件陆续出台,为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提供了蓝图。规划提出我国物流业要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 作为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的当下,保障国际供应链稳定性,增强国际物流服务竞争力,补齐国际供应链安全的重大短板,更已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紧迫任务。 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明确到 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13.5%左右;交通运输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以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分领域实施方案,从多方面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 公司立足于客户需求,围绕跨境物流全链条各环节打造服务能力,通过整合海空铁国际航线运力资源,搭建起运地与目的地两端的关务、仓储、拖车服务能力体系,实现业务由规模化向效益化、集约化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基础分段式物流”、“一站式合同物流”、“精益供应链物流”以及“供应链贸易”四大核心业务板块。 1、基础分段式物流 指在进出口跨境物流链条中为客户提供订舱、关务、仓储、拖车环节服务的业务模式,其中又以海运、空运、铁运等国际航线运输的订舱业务为主。基础分段式物流中的海运、空运、铁运运力资源组织能力是公司保证基础货源和整体业务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 2、一站式合同物流 指在基础分段式物流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起运地与目的地两端的关务、仓储、拖车等服务能力,生成一站式服务方案并予以交付的业务模式,满足客户“一票直达”等增值服务需求。业务形态层面,一站式合同物流是基础分段式物流的拓展和延伸。 3、精益供应链物流 指围绕跨境物流进出口业务全链条,深耕行业客户多元需求,为目标客户提供跨境供应链服务以及为其量身定制贯穿全生产经营流程物流服务方案并予以精准交付的业务模式。作为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中最高级业务形态,在一站式合同物流的基础上,叠加了原材料全球流集采分拨、VMI 管理、厂内物流、线边库代管等具备“主动管理”属性的服务科目。 4、供应链贸易 指根据客户采购委托,购入符合要求的商品,并最终将商品销售并配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贸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体系中起到辅助配套作用。 (二)公司的市场地位 业务体量:根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公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3年度中国国际货代物流综合收入第17名,海运收入第10名,空运收入第20名,民营企业第7名。 企业荣誉:公司2024年被评选为国家5A级(最高等级)物流企业、青岛市民营领军标杆企业;荣获山东民营企业200强第169位、青岛民营企业100强第41位的荣誉;同时担任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单位、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常务理事。 (三)业务发展机制 公司创立以来主要采用轻资产的经营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外部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跨区域、多环节的系统化跨境物流服务。目前,公司已构建形成横向扩张(全球网点布局)与纵向延伸(行业客户深耕)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式发展机制。 “横向扩张”方面,一是公司主要采用与实际承运人直接协议的采购方式获取运力资源,不断提升国际海空铁航线运力组织能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采购成本降低;二是围绕国际贸易主要通道,在国内主要进出口口岸搭建关仓配全功能服务网络,同时配合中国品牌出海需求逐步拓展海外段全功能网点,保障了公司整体运行效率与单位成本优势,为“纵向延伸”的顺利开展奠定营运网络、作业能力、运力资源基础。“纵向延伸”方面,在以“横向扩张”形成的标准化服务能力和客户资源基础上,深耕行业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采取重点行业集中管理的服务模式,提高行业客户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服务于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趋势,带动公司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也为公司伴随核心客户成长,实现业务版图可持续性“横向扩张”提供契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96%。公司总资产为38.67亿元,同比增长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01亿元,同比增长2.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尉安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英)》、《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许志扬-已离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宣读。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3,309,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1,925,837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88,875.55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8,1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8,1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18万元/年(税前),其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张英女士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分两项子议案事先审议。子议案1为《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唐海回避表决。子议案2为《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尉安宁、张英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更好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绩效考核政策。实际发放金额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提升公司应对潜在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 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保险费用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赔偿限额、保险费用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选择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全体委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3,353,120.3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201,53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数为3,309,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201,925,837股为基数测算,2024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288,875.5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7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目前均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在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6,683.3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0,118.09万元,流动资产为320,046.6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8,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7%、4.44%、2.50%,占比较小。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惠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因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董责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更好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277.8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8,741,823.30元,尚未收回理财本金金额0元,募集资金余额371,652,242.4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4,173,277.85元的差异金额为36,220,787.9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督协议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5月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5244197277和8110601012377777778)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同华林证券、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活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1: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1509期收益凭证产品”原合同期限147天,因满足提前敲出赎回,实际产品期限105天;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1510期收益凭证产品”原合同期限147天,因满足提前敲出赎回,实际产品期限111天;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1645期收益凭证”产品原合同期限331天,因满足提前敲出赎回,实际产品期限129天;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1693期收益凭证”产品原合同期限276天,因满足提前敲出赎回,实际产品期限154天。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9、2024-048、2024-06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程邦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0月。现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有937.32万元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在扣除前述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33.60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公司于2025年1月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33.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2]:“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因项目客户开发和业务量未达预期以及该项目主体房屋折旧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结项后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注3]:“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受外部环境、客户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等影响,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公司充分评估当前业务现状、长期发展方向及行业发展动态,谨慎考虑该项目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客观因素,为更有效地、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发挥公司物流网络资源的整合优势,同时进一步完善物流网点覆盖的广度与深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 [注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注5]:1、“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主要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影响、客户需求变化以及仓库特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仓储租赁面积的限制,导致该项目投入进度未达预期。具体来看:①世界各主要经济体进出口需求普遍放缓,公司经营网点拓展数量和规模受到影响。②公司保税仓库主要服务于泛半导体为主的精密制造企业,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国内半导体行业投资阶段性承压,受该类客户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影响,公司配套保税仓库实施进度有所缓慢。③保税仓库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需要具备该保税区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过相关经营资质和规范要求审核方可运营,单一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另,基于公司保税仓库所服务的客户特性,该类企业仓储产品品类多,体积小等特性及对物流时效的要求高,为保障服务时效,公司保税仓库选址需要贴近客户,具有一定的专有性,实施主体、仓库地点受客户所在区域、客户需求、合作进度影响较大。 公司充分评估当前业务现状、长期发展方向及行业发展动态,谨慎考虑该项目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客观因素,为更有效地、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发挥公司物流网络资源的整合优势,同时进一步完善物流网点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公司基于以下原因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予以延期:①顺应国家政策指引,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目标,加强公司非保税仓配体系的建设;②紧跟制造出海、品牌出海的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海外网络建设,强化“端到端”全链路服务能力;③基于客户多元化需求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立足关键物流节点,贴近客户设立实体营运网点,对接属地作业资源及拓展潜在客户;④基于公司网络布局的完善与组织架构的扩张,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发挥各区域间协同联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2、“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一方面,在IT支撑架构加固和扩容方面,伴随信息技术的迭代,公司从传统机房服务器向公有云迁移,实现资源的动态管理和优化利用,降低了部分硬件和数据库的采购及运维成本。另一方面,基于公司网点区域广泛性、业务门类多样性以及客户、供应商个性化信息交换的复杂性,公司暂未将外购软件、外包开发等方式作为STARWIC、WMS、TMS业务管理系统整体技术升级与功能模块开发的主要途径,而是增加自有研发人员围绕三套核心系统进行分步应用模块的定制开发和数据优化,重点满足公司全球性大中型客户多样化的全程可视化定制需求,不断沉淀优化基于各种业务领域的共享业务中台,实现从业务到数据的互联互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30余人,基本满足了公司近几年在经营规模及分支机构不断扩大、业务种类日趋复杂背景下公司对信息流通以及提升系统智能决策、数据可视水平的基本目标,也给未来系统迭代奠定了基础。基于上述原因,且为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合理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节奏。公司数字化管理委员会将基于该募投项目原规划,进一步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发生改变,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后续募投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海南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念韶 ■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费用主要是基于会计师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若因业务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和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应聘资料,对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情况、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以及2025年度审计项目人力及资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价等进行客观评价,并结合以往年度立信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券商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购买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9,560.57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98%,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程邦达”)、上海海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领”)、青岛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顺圆”)、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8,1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012.35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6.8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299.8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6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8,16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预计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以上为法人单体报表数据(下同) 2、上海海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青岛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 4、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5、宁波顺圆物流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7,41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2,25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39%、62.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169.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7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邮件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华润大厦B座10层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 联系人:苏春暖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周寿红 独立董事:张英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殷海平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苏春暖 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53.7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94.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计提预计负债1,556.23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预计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龄组合的账龄分布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经测算,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53.72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533.28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6.07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4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024年度,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子公司Haptrans Holdings Ltd及上海途畅物流有限公司涉及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294.17万元。 (三)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本着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预计无法收回的保证金及利息计提预计负债1,556.2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53.7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94.17万元,计提预计负债1,556.2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304.1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5-03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所进行的调整,对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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