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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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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74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409.41万元。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及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和郭智及其名下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焕章路9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宋芳菲1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
  4、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控制的企业。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八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5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64,893.06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11,992,062.76元,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572,830.3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3,930,717.9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7,004,476.25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930,717.9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41%,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49,940.17元和450,569,584.61元,占其当期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90%和31.5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34,016.45元和450,191,305.61元,占其当期母公司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0%和29.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合理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制定2025-2027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目标、实际经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5,000万元。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十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说明、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理由的说明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变更既定分红政策条件的分析、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分析。
  5、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规划经2025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部本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永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管理覆盖到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并保证贯彻落实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发挥了很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1月-12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江西长山现代有机牧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并不得委托其他股东表决。其它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部本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陈荣先生、顾兴斌先生、马众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霄云、梅英、高金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497,249.05 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349,546.6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2,513,138.65元,本年度使用24,836,407.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7,349,546.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2,865,536.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415,483.5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
  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 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20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4日,利率1.8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号 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8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分别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3日,利率1.7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5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11日,利率1.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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