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的拟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磷矿石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采购稀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销售浓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销售氟硅酸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金额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0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079,683.77元,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790,919,552.65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091,955.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93,829,937.84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149,958,705.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55,698,830.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4,904,870.6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6,379,792.6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73,416,838.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255,698,830.2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4,904,870.67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151,891,98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9,491,914.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92,020股,回购金额30,225,321.8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29,717,236.6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9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提出的,并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0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谈话提醒、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提醒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收到其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不存在与公司除审计服务外的其他业务往来,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12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确定,上一期审计收费为1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了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体,工作量增加。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磊先生、独立董事李文峰先生、独立董事李新中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桂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于 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5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构成公司对2025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未分配利润等相关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预计向公司关联人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销售浓磷酸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销售氟硅酸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采购稀磷酸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1,6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1826308620
  法定代表人:郑桂荣
  成立日期:1998年4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明珠路95号
  主营业务:磷矿石开采、加工(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汽车普通货运;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建材(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矿山器材、橡胶制品、百货针纺的销售;房屋出租;矿山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和劳务派遣)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4,752.64万元、净资产56,230.96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7,781.96万元、净利润10,822.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江苏华领泰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西矿业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进华先生持有江苏华领泰众投资有限公司83.13%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华西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法定代表人:高健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松滋市乐乡街道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3,957.87万元、净资产159,098.23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67,530.69万元、净利润1,539.63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松滋宜化49%股权,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宜昌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采购稀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主要是日常原料采购业务,向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金额预计不超过1,100.00万元,主要是日常产品销售业务。上述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后续将根据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披露进展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向松滋宜化采购稀磷酸,主要是采购原材料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松滋宜化销售浓磷酸、氟硅酸,主要是日常产品销售业务。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尿素作为套期保值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工具为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
  2、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也存在基差风险、逐日结算风险、投机风险、内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系统和非系统性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投资目的:尿素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公司在淡旺季均储备数量不等的尿素原料库存。为规避尿素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和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金额)
  3、投资方式: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有: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尿素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或者具体说明材料。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史丹利”)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0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化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松滋新材料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和方式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银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669306343B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临沭县城常林西大街98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华丰化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MA4F5C788W
  法定代表人:张广忠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工业园滨湖大道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持有松滋新材料65%股权,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新材料35%股权
  实际控制人:高进华、高英、高文安、高文靠、高文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松滋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松滋新材料信用评级:中国银行BBB-、中国建设银行9级、兴业银行B3、中国农业银行AA。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届时将根据具体资金需求和业务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条款将由公司在以上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及时披露担保的进展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本次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对控股子公司在实际担保发生或者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反担保,并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资信状况,确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7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3,78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33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
  2、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0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理财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3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存在宏观经济变化风险、金融监管政策变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违约风险、产品净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理财投资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理财投资管理经验,但仍有发生风险的可能。
  一、理财投资概况
  1、理财投资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和期限:额度不超过3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5、投资范围和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投资方式主要是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该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理财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2)金融监管政策风险;
  (3)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4)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
  (5)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
  (6)人员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理财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理财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理财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已开展多年,业务部门形成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具有了相对丰富的操作经验,公司也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理财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理财投资金额已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进行了测算,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5-01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述第1项、第3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其中议案9需要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8:00一11:30,14:00一17:00
  2025年5月13日,8:00一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电子邮箱:shidanli002588@163.com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76700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25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