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
|
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魏嘉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59 2、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6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艳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收105,703.26万元,同比增加13,017.49万元,同比增长14.04%,实现归母净利润21,748.80万元。同比增加5,170.02万元,同比增长31.18%,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219,362.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874.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经济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做优增量、做大总量,积厚成势,走在前列,引领行业发展。加大投资力度,实施研发、生产、营销全面战略升级。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66,781,139.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差异系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理财专用子账户中。 注2:由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承接及分配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563884538970、127914367010502)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和2024年12月12日办理销户,利息收入净额中利息结余0.28元和356.96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3: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隽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通城生产基地项目”)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1,6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对于可转让大额存单到期前可随时转让,投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491.17万元,其中“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1,005.02万元,“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通城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6,486.15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16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了“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005.02万元,“通城生产基地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6,486.15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为“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武汉生产基地项目”“通城生产基地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调减“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及“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全体董事同意、全体监事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88,043.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2,158,535.9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19,215,853.59元后,2024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72,942,682.3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026,590.37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0,085,854.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2,883,418.16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8,258,337.22元。 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883,418.16元。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66,781,139.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66,781,139.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781,139.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38.00万股,于2024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四、其他情况说明 在本预案审议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统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实业”)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长期/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金额最终以相关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总融资授信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调配。此外,公司拟为子公司平安实业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融资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担保方式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超出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7月28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淘金山路北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5、注册资本:贰仟陆佰陆拾捌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平安实业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9、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截至2025年3月31日,平安实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3.9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融资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品种、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推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平安实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加总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设计时间较早,为充分适应当前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态势,合理权衡各项目建设实施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并结合公司未来资金投入的整体规划,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必要调整,调减“武汉生产基地项目”及“通城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 (四)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共707家,收费7.20亿元。 天健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康雪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杨驰,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建,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前期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地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