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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041,01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致力于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不断研发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纺机。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等系列产品,其中纺纱设备主要包括转杯纺纱机、倍捻机、加弹机、自动络筒机等,织造设备主要包括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经过二十余年的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148项,研发的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不断向多元化、系列化与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同时,随着近年来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纺纱织布业务开始形成规模。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可分为常规专用件采购、定制化外协专用件采购和委托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1)常规专用件采购 常规专用件采购是指市场可以充分提供的,企业提出性能需求后即可以市场价格采购的专用件。常规专用件除包括电控系统、轴承、电机及部分高端进口元器件外,还包括螺丝、螺母、钢材等。常规专用件主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常规专用件采购是公司的主要采购模式之一。 (2)定制化外协采购 定制化外协采购是指由公司提供技术图纸、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后,供应商自行购买材料,以“材料成本+加工费”作为定价基础的定制化采购模式。定制化外协采购专用件一般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技术图纸、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商依据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切割、焊接、铸造等工序。公司主要通过这种方式采购箱体、壳体、轴类等定制化零部件。在此模式下,公司保有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相关供应商仅在单个零件的生产中发挥优势。上述采购一般由各事业部自行采购完成。 (3)委托加工 公司委托加工指由公司提供主要材料,外发给供应商完成某个或几个工序后回公司用于继续生产,公司与供应商以加工费进行结算的采购模式。公司委托加工的工序主要为部件的零星附属工序,不涉及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公司委托加工原因主要是该类工序需求量较小,价值不高,公司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将该类工序委托给供应商进行加工。公司对委托加工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生产模式 公司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包括研发设计、整机总装及检验检测等环节。生产部按照销售部的订单要求,根据技术研发中心的设计成果,组织安排各生产事业部进行生产。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研发方向包括技术设计、机械设计和控制系统设计等方面。公司的产品生产按事业部制有序进行,公司生产部下设新型纺纱机械制造事业部、剑杆织机制造事业部、加捻机械制造事业部、自动络筒机制造事业部、喷气织机制造事业部及针织机制造事业部,各事业部负责相应产品的整机总装和检验检测。 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设备的配置。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不同质量、产地的零部件进行装配,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购机需求。配置定制化选择、研发设计、零部件及原材料品质控制、整套设备总装、专业调试和产品质量检验共同构成了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销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土耳其等。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后服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三)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1、纺织机械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地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洲。欧洲纺织机械产量较大,主要以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为主,亚洲是以日本、中国为主。从技术水平来看,德国、日本、意大利、瑞士等国为研制纺织机械的传统强国。随着中国设备制造水平的迅速提升,中国在全球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纺织机械是中国纺织工业转变与革新的基础,是使中国纺织工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是中国从纺织大国发展为纺织强国的重要基石。 2、纺织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纺织机械行业聚焦于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纺织机械的电子数控技术、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高端配件制造技术及在线控制技术等均得到了大幅提高,整个行业呈现高速化、高效化、用工少和低能耗的发展趋势。 全球纺织产业经历了由欧美向亚洲、拉美的迁移过程,在亚洲内部也经历了从日韩向中国再向东南亚、南亚、中亚的逐步扩散进程。产业转移必然伴随着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投入,有望带来地区纺织机械新增购置需求增长空间,这为我国纺机出口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 在全球纺织机械市场,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商主要来自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比利时、中国等国。由于纺织机械细分产品类型非常多,各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拥有自己的优势产品。 公司优势产品主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及纺织纱线等产品,其中纺纱设备主要包括转杯纺纱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等产品,织造设备主要包括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产品,产品性能高,品牌声誉好, 多项主导产品居国内同类产品排头兵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 2024年5月24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3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818.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0%;实现营业利润9,663.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87%;实现利润总额10,997.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5.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7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41,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26,789,086.11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8%。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宥融先生、吕志新先生和潘晓霄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为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推动组织变革,提升整体协同效应,有力支撑各业务领域及板块的市场拓展和目标实现,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阿克苏锦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阿克苏锦泰”)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扬子江”)。本次股权划转后,新疆扬子江持有阿克苏锦泰100%股权,阿克苏锦泰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阿克苏锦泰的业务定位和发展将更加清晰,更好实现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2、上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4年度的工作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25年5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后附。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6 2、投票简称:泰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亚晋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相关承诺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上述《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按年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鲍杨军 ■ 姓名:张洪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3036.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先生、财务总监潘孟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潘晓霄女士、保荐代表人申佰强先生、独立董事冯根尧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等。其他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如根据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等,应根据抵押担保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2024年度实际交易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与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酒店”)之间发生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据统计,公司2024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400.16万元,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其新 5、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坦酒店总资产7,144.72万元,净资产-6,690.5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5.61万元,净利润-568.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坦酒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其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项规定的情形,形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泰坦酒店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产状况良好,运作规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泰坦酒店发生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涉及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事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泰坦酒店签订《消费协议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将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泰坦酒店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是确切必要的,有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且付款条件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新昌泰坦国际大酒店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共计400.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消费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3%,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主体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明细情况见本公告“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方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买方信贷业务是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情况见附件。被担保客户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及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7,00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690.39万元(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14.28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76.11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54,363.7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0,278.5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73,977,385.84元;母公司净利润63,121,935.2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713,947.0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47,713,947.09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41,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26,789,086.11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8%。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本次预案拟分金额)为154,229,086.11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32.6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35,288.7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应当承接原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45,964,305.04元,其中4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964,305.04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75,157,031.60元,其中118,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7,157,031.60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2,5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26,5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118.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明细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51,8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154.3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800.00万元,明细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节“(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由于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2024年12 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达到15,8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800万元。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超额部分进行了赎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再出现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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