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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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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4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4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同业e+平台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和对应业务。
  ■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定期开放型基金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拟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3997)。
  其中 A 类、D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E 类、F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各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7天(含)以上的各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其他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 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在不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每个交易账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转换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5、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加D类基金份额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自2025年4月18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D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5年4月18日)的申购价格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自 2024 年4月26日(含)起,本基金已暂停超过500万元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 A 类、C 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 500 万元(含)(本基金A 类、C 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6、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元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开放持有期首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4月18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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